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督促檢查工作責任制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督促檢查工作責任制

督促檢查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職責,是領導工作的關鍵環節。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做好全區政府系統的督促檢查工作,確保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全面落實,特制定本工作責任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督促檢查工作責任制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
【發布文號】內政辦字[2002]52號
【發布日期】2002-03-12
【生效日期】2002-03-1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督促檢查工作責任制
(內政辦字[2002]52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有關領導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督促檢查工作責任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工作。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督促檢查工作責任制
督促檢查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職責,是領導工作的關鍵環節。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做好全區政府系統的督促檢查工作,確保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全面落實,特制定本工作責任制。
一、督促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督促檢查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督促檢查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重要檔案、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
(三)督促檢查影響決策落實的突出問題。?
(四)認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五)積極開展督查調研。?
(六)認真辦理各級黨政領導批示、交辦的重要事項。?
二、督促檢查的基本要求?
(一)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一把手”要強化督查意識,把對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作為工作重點,親自抓、負總責。各項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檢查,在落實上下功夫,在落實上見成效。?
(二)堅持一級抓一級。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要把落實的任務層層分解到具體實施單位和責任人,強化工作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工作局面。?
(三)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抓落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搶時間、抓進度、保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創造性地開展督查工作;要善於把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與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結合起來,針對落實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新思路、新辦法,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四)注重督查調研。各級領導及有關部門,要注重督查與調研相結合,全面準確掌握工作落實情況,注意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典型的引路和教育示範作用,以點帶面,推動工作落實。?
(五)及時反饋情況。要及時、全面、準確地向上反饋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確保下情上達,信息暢通;重點工作和領導批辦的重要事項,要按具體要求和時限反饋。?
三、督促檢查的責任?
(一)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的“一把手”是抓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對於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領導同志交辦的重要事項,“一把手”要及時組織學習,認真研究部署,並責成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提出具體貫徹意見;同時,要親自抓督查,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工作落實。?
(二)各級領導班子成員是抓落實的直接責任人。要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決策部署積極組織調查研究,及時提出落實方案,親自安排部署,深入實際指導,加強督促檢查,主動抓好落實。?
(三)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承擔著抓好落實的重要職責。要樹立全局觀念,強化服務意識,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等作用,確保決策的落實;需要由多個部門共同落實的問題,責任領導要明確牽頭部門和協辦單位的責任,牽頭部門要搞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要主動配合,共同研究落實辦法,協商解決存在的問題。各部門都要勇於承擔責任,杜絕推諉扯皮現象。?
(四)各級政府的督查部門是協助領導抓好決策落實的重要力量。督查部門要對決策部署和批辦事項分解立項,及時發出督查通知,明確目標任務、時限要求、責任單位和責任領導;同時,要跟蹤督查,及時催辦,對影響落實的突出問題,迅速向有關領導報告,儘快予以解決。?
(五)各級政府督查部門要加強和黨委督查部門的協調、溝通,統一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確工作重點,提高工作效率。?
四、督促檢查的考核?
(一)各級政府的督查部門要準確掌握各地區、各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情況,將上級和本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工作部署及領導批辦事項落實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實績考核範圍,建立考評檔案,進行動態考評,做好綜合匯總,定期提交考評報告,實事求是地向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反饋情況。考評結果作為評價各地區、各部門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
(二)各級政府督查部門要與同級考核部門密切配合,把對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實情況列入考核目標,做好日常監控。要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抓好落實情況的核查,並對重點工作隨時進行抽查核實。根據考核情況,年末要對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提出考核評價結果,並報送同級組織部考核辦。?
(三)對督查工作做得好的地區和部門,要及時總結,表彰獎勵,差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改正;對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的,要給予批評,公開曝光;對不能盡職盡責、抓落實不力的領導幹部,要提出誡勉;經批評、誡勉仍沒有明顯改進的,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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