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耕

免耕(保存耕耘 no-tillage)一詞的原意是保護性耕作制度,主要目的是防止土壤侵蝕。1977年以前,用最小耕作(最小的耕耘)來表述目的在於減少對田地耕作踏壓次數的耕作措施。1977年美國農業部土壤保護局將最小耕作更名為免耕,並將其定義為:一種不翻動表土,並全年在土壤表面留下足以保護土壤的作物殘茬的耕作方式。其類型包括不耕、條耕、根茬覆蓋及其他不翻動表土的耕作措施。1984年土壤保護局再次修改免耕的定義,將所有耕作措施分為三類:免耕、少耕、常規耕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免耕
  • 外文名:no-tillage
  • 類型:耕作方法
  • 特點:不翻動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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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免耕

任何收穫後用殘茬覆蓋至少30%土壤表面以減少水蝕的耕作和種植制度即為免耕。或者當主要考慮風蝕時,任何風蝕在土壤表面留下至少每公頃1 121kg的小塊殘茬以減少風蝕的耕作制度為免耕。免耕措施包括3種類型:
(1)覆蓋耕作。播種前翻動土壤,使用的耕作機具包括深松機、中耕機、圓盤耙、平耙、切茬機。藥物或中耕除草。
(2)壟耕。除施肥外,從收穫到播種不翻動土壤。種子播在壟台的種床上,用平耙、圓盤開溝機、小犁或清壟機開床。殘茬留於壟間表面,藥物或中耕除草,中耕時重新成壟。
(3)不耕。除施肥外,從收穫到播種不翻動土壤。種子播在窄種床上,以小犁、清壟機、圓盤開溝機、內向鏟或施耕機開床。主要以藥物控制雜草,非緊迫時不中耕除草。

少耕

收穫後殘茬覆蓋15%-30%的土壤表面,或留下每公頃560-1121kg的小塊殘茬的耕作制度,藥物或中耕除草。

常規耕作

收穫後被作物殘茬覆蓋的土壤表面少於15%,或每公頃留下不足560kg殘茬的耕作制度。通常包括犁翻和其他強力耕作,藥物或中耕除草。與強力耕作相比,免耕可減少50%-90%的土壤侵蝕。

美國歷史

美國的免耕農業可追溯至18世紀初,當時,歐洲移民經歷了嚴重的水土流失,使他們認識到可以用作物及其殘留物來減少土壤侵蝕。19世紀有定期報告報導農民實行糧食和纖維作物輪作,到了20世紀20年代,開始進行田間試驗以評價水的片蝕和溝蝕及風蝕對土壤生產力的影響。
隨著1935年土壤保護局的建立,對免耕的評價更有組織和系統化。二戰後,美國農業部對耕作方法做了改進,這些方法對土壤保護的貢獻在於粗糙表面控制了徑流。其他形式的免耕也在六七十年代出現,包括玉米帶冷濕土壤的壟作,東南部瘠薄老成土的條耕,西部各州的殘茬休閒等。這一時期免耕得到比較廣泛的推廣。
美國免耕農業的發展態勢
美國耕地採用免耕技術的面積呈上升趨勢,從1963年的1%上升到1998年的37%。1993-1998年免耕面積占全美耕地面積的比率在35%-37%之間徘徊,按此趨勢,2002年全美力爭50%耕地實行免耕。免耕措施主要在大豆、玉米及小品種作物上採用,1996年45%以上的玉米和大豆採用了免耕法。在雙季作物中,將近70%的大豆、46%的玉米,及37%的高粱均採用免耕法。玉米是美國種植面積最大的作物,1996年占總播種面積的27%,其中接近半數採用了免耕法。棉花從1989年的3%上升到1998年的11%。其他作物如花生、馬鈴薯、甜菜、菸草及蔬菜等都改善了侵蝕控制和殘茬管理。
儘管免耕方式的面積在增加,覆蓋耕作仍是最主要的免耕類型。1998年53%的免耕面積是覆蓋耕作,占全國耕地面積的19.7%;不耕方式占免耕面積的44%,占全國耕地面積的16.3%;壟耕只占全國耕地的3.2%。相對覆蓋耕作而言,近幾年免耕面積變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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