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性皮膚病

光敏性皮膚病(photosensitive skin diseases) 皮膚對光線敏感引起的皮膚病。皮膚上有光敏物質並受日光照射即可發生。主要有2種:①光敏性皮炎。分為光毒性皮炎和光變應性皮炎。前者與日曬傷相似;後者為過敏反應,只在接觸或內部服用或注入過敏物質再加日曬後引起,與皮炎、濕疹相似,在暴露部或非暴露部均可發生。②植物日光性皮炎。服用或接觸某種植物,如灰菜,再加日曬即可引起皮炎。現已少見。處理與皮炎、濕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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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皮膚對光線敏感引起的皮膚病。皮膚上有光敏物質並受日光照射即可發生。主要有2種:
①光敏性皮炎。分為光毒性皮炎和光變應性皮炎。前者與日曬傷相似;後者為過敏反應,只在接觸或內部服用或注入過敏物質再加日曬後引起,與皮炎濕疹相似,在暴露部或非暴露部均可發生。
②植物日光性皮炎。服用或接觸某種植物,如灰菜,再加日曬即可引起皮炎。現已少見。處理與皮炎濕疹相同。

發生條件

皮膚對光線敏感引起的一組皮膚病。其發生需具備兩個條件﹕皮膚上有光敏物質存在和接受日光或類似光源的照射。光敏物質與皮膚的接觸可以是外部的(如直接塗抹在皮膚上或與皮膚接觸)﹐也可以通過口服﹑注射等途徑進入體內﹐經吸收後分布到皮膚﹐結果或是造成皮膚的光毒性皮炎﹐或是造成光變態反應性皮炎。引起光敏性皮膚病的光線最常見的是波長320~400nm的長波紫外線(UVA)及波長為290~320nm的中波紫外線(UVB)﹐其次是波長在400~760nm的可見光。

光敏性皮炎

光敏性皮炎 分為光毒性皮炎及光變態反應性皮炎兩種。

光毒性皮炎

皮膚上的光敏物質吸收光能後﹐使其處於激發態﹐當它以發熱﹑自由基形成等方式釋放能量時可造成細胞的損傷。其臨床表現與日曬傷相似﹐在受日光照射後數小時出現充血性的紅斑﹑水腫﹐患處有灼熱及刺癢感﹐嚴重時可出現水皰及大皰。皮損的範圍與光暴露部位是一致的。皮炎在數日內消退﹐遺留色素沉著及少許脫屑。

光變態反應性皮炎

由一種過敏性反應引起。光敏物質或其在體內的代謝物在光線作用下﹐發生光化學改變﹐成為半抗原﹐再與皮膚蛋白質結合成為全抗原﹐進而刺激機體產生細胞介導。本病的臨床表現與接觸過敏性皮炎或濕疹相似﹐皮疹呈多形性﹐有紅斑﹑丘疹﹑水皰等。皮損不只在日光暴露的部位﹐而且還出現在非暴露部位﹐病程較長﹐有的患者在光敏物除去後較長時間內仍保持對光線的敏感。

植物日光性皮炎

大量服用或接觸某些植物後﹐再接受日光曝曬引起的急性皮膚炎症。這類植物有藜(灰菜)﹑槐花無花果芥菜及小薊刺兒菜等。許多是由植物內含的呋喃香豆素引起。患者中以大量食用藜(灰菜)﹑槐花等所致的植物日旋光性皮炎為重﹐在面頸部﹑手背﹑前臂等受到日光照曬部位高度腫脹﹐皮膚發亮﹑堅實﹐眼瞼可腫得不能睜開﹐口唇外翻﹐皮膚潮紅或呈紫紅色﹐可有出血﹑水皰及大皰﹐嚴重時皮膚發生壞死﹑潰瘍。患者有發熱﹑頭痛﹑噁心﹑嘔吐等全身症狀。這類皮炎常發生在春夏季﹐以女性較為多見﹐在一家人中可數人同時發病。治療以支持療法為主﹐輕症者給予多種維生素口服或肌肉注射﹐重症病例可給予5%葡萄糖靜脈點滴﹐其中加入大劑量的維生素C﹐必要時﹐還應給予腎上腺皮質類固醇激素。

注意事項

有光敏性皮炎的患者應避免與光敏性物質接觸﹐也應避免內用。一旦接觸或內用進入體內﹐則應儘量避免受日光照曬﹐外出時應穿長袖衣﹐戴草帽﹐外塗防光劑如對氨基苯甲酸二氧化鈦的製劑﹐對高度敏感者﹐應避免日光燈的照射。已發生皮炎者﹐則按一般皮炎﹑濕疹處理﹐對光變態反應性皮炎的患者﹐口服氯喹有的有一定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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