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過敏(photosensitivity)指皮膚被紫外線照射(如日曬)後,所誘發的一系列皮膚病的總稱,表現為暴露部位的皮膚出現紅斑、丘疹、紅斑、風團,或大皰性皮疹,伴灼熱、癢痛感。急性期有糜爛、滲出,隨著病程的延長,皮疹會出現在非曝光部位。光過敏與個人體質有關,其皮膚即使沒有經過曝曬,也會出現症狀。
引起光過敏性皮膚病的重要的因素是光線中的UVA,UVB和可見光。UVA具有較強的穿透力,引起皮膚色素的增加,曬黑皮膚。UVB主要是會曬傷和曬紅皮膚。有的時候,光敏性皮膚病並非是陽光照射皮膚直接引起的,需要一些光敏性的物質的參與,常見的光敏性的物質有食物(泥螺、芹菜、無花果、柑橘類水果、芒果、菠菜、萵筍等),化學物質(化妝品、染料、焦油類物質),藥物(四環素、磺胺、灰黃黴素、雌激素、喹諾酮類、吩噻嗪類藥物、賽庚啶等)。
光過敏的作用機制分為光毒性反應和光變態反應。光毒性反應是一種非免疫性反應,光敏物質到達皮膚後,在適合波長的照射下,經過一定的時間即可發生光動力作用而發生能量傳遞,使光能直接作用於皮膚而發生一系列反應。光變態反應是一種免疫反應,為光能參與下淋巴細胞介導的遲發性超敏反應。光敏物質存在於皮膚後洗手光能發生反應稱為半抗原,與皮膚蛋白質結合形成全抗原,刺激機體產生抗體或誘發細胞免疫反應。
目前光過敏性疾病的分類並無統一的意見,主要分為日光所致的劑型損傷反應,日光所致的慢性損傷反應,外源性光敏物質參與的化學誘發的光敏反應,特發性d光敏性疾病,遺傳和代謝性疾病,由於光線促發或加重的疾病等。光過敏的臨床表現主要表現為曝光部位的水腫性紅斑、斑疹、水皰、風團、丘疹、結節,急性損傷會有滲出和糜爛,慢性損傷會有苔蘚化的表現。發病時間長了以後,非曝光部位也會出現皮疹。
光過敏性疾病的診斷包括詢問病史,體格檢查,必要的光生物學檢查。
光敏性疾病的病史非常重要,疾病發生的季節,光線暴露的反應時間,潛伏期,和皮損持續時間,可能接觸或服用的光敏性的物質,發病的年齡,一些與遺傳有關的光敏性疾病幼年開始發病,是否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既往的光敏史,接觸過敏史和家族史。
體格檢查需要仔細檢查皮損分布的部位,光敏性疾病的皮損主要分布在光暴露部位,如:面部、前臂伸側、胸前三角區等。慢性皮疹非曝光部位也會有皮疹。
光過敏的檢查主要是做光生物學實驗,包括最小紅斑量測定,光斑貼試驗,光激發試驗等。
預防措施主要包括避光,去除可以光敏物質,使用防光劑。
光過敏的治療以藥物治療為主,包括煙醯胺、抗瘧藥物、抗組胺藥物、沙利度胺、ß-胡蘿蔔素、糖皮質激素和免疫抑制劑等。有的時候可以配合光療,包括PUVA療法、UVB、UV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