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電站消納監測統計管理辦法

2021年12月20日,國家能源局印發《光伏電站消納監測統計管理辦法》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光伏電站消納監測統計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20日
  • 發布單位:國家能源局
修訂信息,

修訂信息

內容解讀
通知明確,電網企業應於每月15日前以省為單位報送上月經營區域內光伏電站可用發電量、實際發電量、受限電量、利用率等消納統計數據,並將光伏電站消納數據統計表、分散式及其他光伏發電項目消納數據統計表通過全國新能源電力消納監測預警平台報送國家能源局並抄送所屬轄區內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相關計算依據《光伏電站消納利用率計算導則》。電網企業保留光伏電站運行相關數據3年以上,以備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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