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政府督查室、市金融管理服務局、市信訪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口岸辦公室、市檔案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儋州市直機關辦公大樓二樓
  • 性質:儋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各鎮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各鎮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對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國務院領導重要批示指示,省政府決定事項、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和市政府決定事項、市政府領導指示,以及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省人大、省政協和市人大、市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分析、上報。
(七)負責全市政務公開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運行和電子政務工作。
(九)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國家和省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地方性金融規章及政策措施;推進金融發展環境建設;研究金融運行情況;承擔屬地金融監督管理責任;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統籌推進企業融資工作;承擔融資擔保監督管理責任;推進地方金融信用體系建設。
(十)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承辦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催辦、督促檢查上級領導機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信訪批示件的處理和落實。
(十一)負責全市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公共機構節能等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綜合協調全市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監督指導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文秘科。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審核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公開屬性界定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文秘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日常政務、會務和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集體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與省政府辦公廳、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和各鎮、市直各部門的日常工作聯繫;負責市政府黨組、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撰寫市政府辦公室工作總結等綜合材料;負責文電收發、分辦、辦理和印鑑管理;負責辦公室保密、文印和機要通信工作;負責綜合信息收集、整理和報送;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科。負責辦公室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和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政府採購計畫、契約審批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建和紀檢工作,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有關工作;負責績效考評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對口扶貧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電子政務規劃、建設、管理以及網路系統、計算機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秘書一科。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及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市長的文電辦理、日常工作的服務、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秘書二科。負責常務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常務副市長的文電辦理、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的服務,以及常務副市長有關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秘書三科。負責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的文電辦理、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的服務,以及分管副市長有關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秘書四科。負責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的文電辦理、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的服務,以及分
管副市長有關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秘書五科。負責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的文電辦理、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的服務,以及分管副市長有關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秘書六科。負責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的文電辦理、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的服務,以及分管副市長有關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秘書七科。負責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的文電辦理、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的服務,以及分管副市長有關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秘書八科。負責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的文電辦理、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的服務,以及分管副市長有關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督查一科。推動省政府和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重要工作任務貫徹落實,督查事項包括: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的貫徹落實情況,市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情況,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主持的市政府專題會議以及其他會議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省政府領導和市長批示指示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省政府督查平台下達的各項督辦任務,其他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項。監督本級政府部門和下級政府督查工作,根據督查結果提出問責和激勵的建議;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督查二科(政務公開科)。督促市政府各部門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提案,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策解讀公開工作;負責處理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依申請公開工作;負責更新、維護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的公文信息。負責上報省政府辦公廳信息工作;負責記錄、撰寫《市政府大事記》;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員的培訓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金融科。負責協調推進自由貿易賬戶體系建設和相關風險監督與評估;推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起草地方政府貫徹本省有關金融政策的措施和意見,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金融規章草案,會同相關部門推動現代金融體系建設,引導金融機構進入進駐;統籌推進本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研究制定鼓勵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國家和省有關金融政策、巨觀金融形勢和全市金融運行情況;協調聯繫服務省金融管理部門駐儋機構、各類金融機構;指導推動本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全市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與發展; 統籌推進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併購重組;指導推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規範發展。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推動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發展和科技金融發展;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轄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業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網路借貸中介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機構的依法依規監管;配合相關部門協調、推動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和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扶貧工作;負責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責協助和支持金融監管機構對各銀行保險業、證券期貨業、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以及防範、處置、化解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問題;負責建立健全本市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工作體系,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推進全市地方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社會信用、個人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本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信訪綜合管理科。負責民眾來信中重點信件的摘報、立項和督辦;負責牽頭組織全市信訪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負責辦理網上信訪件;負責全市信訪信息網路系統的維護和運行;協調、指導全市信訪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民眾路線,組織安排領導幹部接訪與機關幹部下訪工作,並監督檢查落實;負責調查、收集社情民意,分析研判民眾工作、信訪工作形勢;負責擬定全市信訪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組織開展民眾工作、信訪工作政策宣傳和綜合研究;負責提出重要決策、重大項目信訪評估的意見,監督檢查涉及民眾利益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對下級黨委、政府和市直部門實施民眾工作、信訪工作責任制年度考核,對違反民眾工作紀律和《信訪條例》規定的行為落實責任追究;指導推動全市民眾工作開展;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有關信訪及維穩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接訪督查科。負責接待來訪民眾,辦理來訪事項;負責督辦重要的民眾來訪事項,對民眾來訪反映的重要情況進行調查並參與協調;負責組織協調到省進京非接待場所上訪和集體訪的處置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期間市駐京勸返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有關方面力量,為來訪民眾提供政策諮詢服務;負責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其他市級領導批辦信訪事項及其它立項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中央、省、市有關部門或領導同志轉交本市的民眾信件的督查督辦;負責重點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檢查、協調和指導;負責信訪專項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機關事務科。負責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務管理政策法規、規章制度;負責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建設、使用、維修、處置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黨政機關和財政預算管理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編制、購置、處置等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公務經費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協調全市視頻會議系統(非涉密系統)的建設和運維管理;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口岸管理科。負責編制、組織實施全市口岸發展規劃和開發規劃,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口岸查驗配套設施的規劃與建設,審核口岸的開發與關閉;組織驗收全市開發港口口岸新建碼頭的對外啟用和審定臨時停泊;協調外國籍交通運輸工具臨時進出非開發口岸;負責直通港澳貨運車輛的管理;組織口岸資源推介宣傳等工作;協調推進口岸聯合執法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八)檔案管理科。負責擬定儋州市檔案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和檔案事業發展規劃,監督指導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組織本市重大工作和重點項目檔案的業務指導和驗收工作;負責全市檔案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檔案法執行情況,依法受理和查處違法《檔案法》的行為;研究推進檔案管理技術的規範化、標準化和自動化;組織全市檔案宣傳、培訓、統計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檔案管理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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