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鄉村振興局

儋州市鄉村振興局是統籌實施推進儋州市(含洋浦經濟開發區)鄉村振興工作的市政府(管委會)工作部門,為正處級,由儋州市農業農村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2021年6月3日,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全省扶貧工作機構設定的通知》(瓊委辦〔2021〕15號)和中共儋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扶貧工作機構設定的通知》(儋編〔2021〕30號)精神,儋州市扶貧工作辦公室即日起更名為儋州市鄉村振興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儋州市鄉村振興局
  • 成立時間:2021年5月3日
  • 辦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鎮中興大道北側22號海南銀行大樓5樓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局長:王國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主要作用,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鄉村振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鄉村振興戰略,組織編制鄉村振興規劃。
(二)負責統籌推進實施、調查研究、督促指導全市鄉村振興工作。
(三)負責鞏固拓展全市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開展相關考核工作。
(四)建立健全全市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組織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
(五)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推動鄉村組織振興,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對鄉村振興的全面領導,健全鄉村治理體系,提高鄉村治理能力。
(六)推動鄉村文化振興,協調推進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
(七)推動鄉村生態振興,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工作,牽頭組織改善全市農村人居環境,加強農村污水、垃圾等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治理;完善農村生活設施建設。
(八)牽頭實施全市鄉村建設行動,推動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農村“廁所革命”。
(九)推動鄉村產業振興,參與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
(十)推動鄉村人才振興,協助實施鄉村振興人才支撐計畫,組織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有關教育培訓工作,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加強農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引導社會人才投身鄉村建設。
(十一)承擔鄉村振興督導和檢查具體工作;配合組織開展鄉村振興考核工作。
(十二)統籌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加強扶貧項目資產和銜接資金項目資產後續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統籌用好中央、省級和市本級銜接資金。
(十三)協調指導和推進全市革命老區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工委)、市政府(管委會)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督查考核科)。負責機關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檔案管理、機要保密、財政、政務信息等日常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黨的建設、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工會、共青團、婦聯和老幹部服務工作;聯絡對接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配合完成全國、省鄉村振興系統相關表彰獎勵工作,組織全市鄉村振興系統相關表彰獎勵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人大專題詢問等。牽頭對接國家、省巡視,市巡察,審計,督查,評估,考核等工作;負責推動國家和省內後評估以及巡視、審計、督查等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負責組織市級鞏固脫貧成果後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市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及鄉村振興督查檢查具體工作;負責熱線工單及民眾信訪工作。
(二)宣傳培訓科。負責有關政策研究,組織開展重大問題、課題調查研究;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負責擬定全市鄉村振興宣傳計畫,組織開展對接宣傳部門、媒體鄉村振興有關宣傳工作;負責擬定全市鄉村振興培訓計畫,組織和實施全市建檔立卡脫貧人口、監測對象思想教育提升培訓計畫;加強農民培訓教育,整體提高村民文化素質,推進鄉村移風易俗,提升農民精神風貌;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組織和指導脫貧地區開展致富帶頭人培訓工作;負責制定鄉村振興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職能單位推進法治促鄉村振興工作;組織開展鄉村振興培訓統計報表填寫、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撰寫統計分析報告;負責鄉村振興培訓項目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三)信息管理科。分類法選擇參與鄉村振興規劃編制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監測對象排查、識別納入、風險消除等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以及脫貧人口分類管理,並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做好信息比對工作;負責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管理工作,及時推送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基礎信息,並對接相關單位開展存疑數據信息問題核實整改工作,指導各鎮開展系統基礎信息維護及數據確認工作;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及鄉村振興有關數據統計,對全市脫貧戶和監測對象信息進行動態監測和數據分析,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效果評價、動態管理、監督監管、公共服務、工作考核、績效考評提供依據;承擔全市防止返貧監測有關信息採集和統計監測、報表填寫、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負責建檔立卡相關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
(四)項目發展科(內部審計科)。負責擬定年度銜接資金項目計畫;擬定下達本單位的中央、省級、市級財政銜接資金分配方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資金的審計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扶貧資金項目資產管理;組織開展保險幫扶;配合做好資金績效考核、自評和監督檢查有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整合資源支持鄉村振興重點村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資金項目統計報表填寫、匯總及上報工作,撰寫統計分析報告;負責本單位作為業主實施的專項扶貧資金項目資料歸檔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配合農業部門促進生態農業提質增效,推進美麗鄉村、共享農莊建設,圍繞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
(五)社會事務科。負責組織開展有關鄉村振興決策部署和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牽頭開展各鎮黨委和人民政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成效年度考核工作;協助做好有關鄉村振興工作的督查督辦工作;對接行業職能部門推動行業幫扶;協調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組織開展有關鄉村振興的交流與合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保護傳統村落和鄉村風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協調有關部門整合資源支持鄉村振興重點村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市派定點單位開展定點幫扶工作和檢查、考核;協助開展省派定點幫扶工作檢查、考核,指導幫扶聯繫人選派及鄉村中共儋州市委辦公室 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儋州市鄉村振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振興大隊、中隊管理;配合市委組織部開展駐村第一書記和鄉村振興工作隊員選派管理。
(六)老區工作科。負責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老區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聯繫省、市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指導市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辦公室工作;研究提出市革命老區建設政策和措施的建議;擬定革命老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擬定市革命老區建設資金分配方案,編製革命老區建設資金項目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整合資源支持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監督檢查革命老區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組織開展老區項目資金績效評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革命老區建設資金使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革命老區統計報表填寫、審核、匯總及上報工作,撰寫統計分析報告;負責老區項目資料歸檔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儋州市鄉村振興局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

主要作用

將全面貫徹落實《鄉村振興促進法》,緊扣“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針和“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五大振興目標任務,深入調研,精心謀劃,科學制定鄉村振興規劃。同時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有序推進機構職能調整最佳化,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持續做好鄉村振興產業和穩崗就業等工作,堅決守住不出現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紮實推進鄉村振興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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