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鄉村振興局

澄邁鄉村振興局為澄邁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科級,加掛澄邁縣革命老區工作辦公室牌子,由澄邁縣農業農村局統一領導和管理,主要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澄邁縣鄉村振興局
  • 辦公地址:澄邁縣金江鎮金馬大道縣委黨校2樓
  • 性質:澄邁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澄邁縣鄉村振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家有關鄉村振興、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的工作安排,執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鄉村振興、革命老區建設工作政策規定、規章制度和規劃,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鄉村振興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發揮縣委、縣政府鄉村振興工作的參謀助手作用,主要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有關具體工作。
(四)協調擬訂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簡稱銜接資金)和革命老區建設資金的分配方案,監督銜接資金、革命老區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擬訂鄉村振興項目和革命老區項目建設規劃,建立完善鄉村振興和老區項目庫;指導實施鄉村振興、革命老區建設項目。
(五)組織協調推進全縣鄉村振興工作,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六)組織協調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軍隊和社會團體開展鄉村振興定點幫扶工作,持續鞏固全縣定點幫扶機制。
(七)擬訂全縣鄉村振興工作的檢查考核方案,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決策部署、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的督查考核工作。
(八)加強鄉村振興信息化建設及重點對象動態管理,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扶貧系統統計信息工作。
(九)指導貧困村整村推進和提升等工作,做好貧困村動態管理。
(十)組織開展鄉村振興宣傳和鄉村振興政策培訓工作。
(十一)協助組織實施全縣鄉村振興幹部鄉村振興培訓計畫。負責全縣扶貧龍頭企業的初審上報。
(十二)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澄邁縣鄉村振興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崗(法規崗)。負責協助辦領導處理辦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後勤保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紀檢、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負責辦材料的起草和審核;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鄉村振興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組織開展鄉村振興宣傳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委員提案、專題詢問等;負責12317扶貧監督舉報熱線、961017脫貧致富熱線工單辦理工作;負責起草或審核本單位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對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等提供法律意見;負責處理涉及本單位的涉法、涉訴及執法考核等事務;其他需要法規崗參與的涉法事務。
(二)規劃統計崗。擬訂鄉村振興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貧困村整村推進和提升等工作,做好貧困村動態管理;組織開展對鄉村振興情況的統計和監測,指導全縣扶貧系統統計信息工作;加強鄉村振興信息化建設及重點對象動態管理,對鄉村振興情況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扶貧系統統計信息工作;配合做好國家、省各項考核評估等工作,負責各鎮、行業部門等鄉村振興工作成效考核的相關工作;對接省、縣脫貧攻堅督查巡查,負責統籌組織開展扶貧系統各專項工作的督查巡查、情況匯總和成果套用等工作;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兩項制度銜接工作。
(三)社會扶貧崗。負責協調社會各界的鄉村振興活動;組織協調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軍隊和社會團體開展定點鄉村振興工作,聯繫社會各界的鄉村振興活動;擬定並組織定點鄉村振興工作檢查、考核;協助做好全縣駐村工作隊管理工作、鄉村振興工作隊、幫扶責任人管理工作;協助組織實施全縣鄉村振興幹部鄉村振興培訓計畫;負責全縣扶貧龍頭企業的初審上報。
(四)開發資金項目崗。協調擬訂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革命老區建設資金的分配方案,監督檢查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革命老區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擬訂鄉村振興項目和革命老區項目建設規劃,建立完善鄉村振興和老區項目庫,指導實施鄉村振興、革命老區建設項目。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革命老區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聯繫指導縣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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