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鄉村振興局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

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2024年1月31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舉行加掛省鄉村振興局揭牌儀式,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整體劃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鄉村振興局
  • 成立時間:2021年5月25日 
  • 性質:青海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 
  • 行政級別:正廳級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歷史沿革

根據2021年5月10日印發的《中共青海省委 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省市(州)縣扶貧工作機構設定的通知》(青 編委發〔202127號)的規定,將青海省扶貧開發局重組為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正廳級)。
2021年5月25日,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掛牌成立。
2024年1月31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舉行加掛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揭牌儀式。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整體劃入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省扶貧開發規劃,研究提出扶貧開發有關 配套政策建議,負責編制扶貧開發年度工作計畫,監督檢查扶貧 開發規劃的實施。
(二)組織起草有關扶貧開發的法規規章草案及政策措施, 擬訂農村貧困人口扶持標準和扶持對象,組織開展貧困狀況統計 動態監測工作,負責藏區扶貧開發戰略研究,擬訂藏區扶貧開發 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
(三)擬訂扶貧資金的管理辦法和分配方案,指導和監督扶 貧資金的使用,負責提出信貸扶貧貼息資金的使用計畫。
(四)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的篩選、審核以及向國務院扶貧開 發辦公室上報較大規模的扶貧開發項目,負責信貸扶貧項目的推 薦工作。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州(市、地)、縣扶貧開發項目 實施工作,承擔扶貧開發績效考評工作。
(五)負責異地扶貧開發工作,組織開展貧困勞動力轉移和 貧困農牧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組織認定並扶持產業化扶貧龍頭 企業發展。
(六)協調中央和國家機關、發達省區對青海貧困地區的定 點扶貧、對口幫扶和經濟協作工作,組織指導省直機關的定點幫 扶、社會扶貧工作,承擔國內外扶貧開發援助項目協調和管理責 任,開展扶貧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組織開展扶貧政策和扶貧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協調 扶貧開發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規劃財務處
政策法規處
社會扶貧處
異地扶貧處
項目監督處
機關黨委、人事處
行業扶貧處

局屬單位

農牧業工程諮詢中心
省扶貧開發監測中心
青海省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謝寶恩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4日,青海省鄉村振興局辦公室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授予“全國鄉村振興(扶貧)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青海省鄉村振興局機關黨委(人事處)黨支部被中共青海省委授予“青海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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