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讓與對於債務人效力,是指債權移轉給受讓人的結果與債務人之間的關係。債權的自由轉讓必須在不損害債務人現存利益的前提下進行,債務人不應因債權的讓與而增加自己的負擔或者喪失應有的權利。債權讓與債務人的效力,主要是從保護債務人利益的角度出發而規定的,具體設計對債務人的債權讓與通知,以及由此引起的權利義務的變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債權讓與對於債務人效力
- 定義:指債權移轉給受讓人的結果與債務人之間的關係
債權讓與對於債務人效力,是指債權移轉給受讓人的結果與債務人之間的關係。債權的自由轉讓必須在不損害債務人現存利益的前提下進行,債務人不應因債權的讓與而增加自己的負擔或者喪失應有的權利。債權讓與債務人的效力,主要是從保護債務人利益的角度出發而規定的,具體設計對債務人的債權讓與通知,以及由此引起的權利義務的變動。
債權讓與對於債務人效力,是指債權移轉給受讓人的結果與債務人之間的關係。債權的自由轉讓必須在不損害債務人現存利益的前提下進行,債務人不應因債權的讓與而增加自己的負擔或者喪失應有的權利。債權讓與債務人的效力,主要是從保護債務...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條 【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併變動】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是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自身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權利不因該從權利...
有效的契約權利是指該契約權利真實且未消滅,但並不意味著該契約權利一定能夠實現,即讓與人負有保證被讓與契約權利確實存在的義務,而不負有保證債務人能夠清償的義務。因此如下幾種特殊,效力不完全的契約權利也能成為債權讓與的標的。1、可變更和可撤銷的契約權利。可變更和可撤銷的契約,是指當事人在契約中...
債權讓與通知在特定情形下得認定為無效,而撤銷則受到限制。《契約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因此,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才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主體 債權轉讓非經對債務人的通知,對債務人不生效力,或者說受讓人無法向債務人主張,但是否...
債權讓與效力 債權讓與有效成立以後,即在讓與人、受讓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其中債權讓與在讓與人和受讓人之間的效力,被稱為債權讓與的內部效力;而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的效力,則被稱為債權讓與的外部效力。1.債權讓與的內部效力:(1)法律地位的取代。債權讓與生效後,在債權全部讓與時,該債權...
1. 讓與擔保的從屬性 與所有的擔保物權一樣,讓與擔保的設立必須以當事人之間實現存在的債權債務關係為基礎,並不的與主債權相分離,其效力亦受到主債權的效力的影響。2. 將擔保標的物的權力轉移於債權人 即事先轉移擔保物的權利。債務人或第三人為擔保的目的而將擔保物的所有權轉移給擔保權人(通常也是債權人)...
債權的執行力,是指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通過執行程式強制實現其給付的效力。法律僅賦予債權以請求力是不夠的,還須賦予債權以執行效力,從而為債權的實現提供更為可靠的法律保障。債權的執行力,為債權人依靠司法救濟實現給付利益的效力,債權人須依民事訴訟程式進行。債權具有執行力也是法律賦予的債的...
債權拍賣成交後,交接的結果是債權轉讓行為的完成,債權交接與物權交接的最大區別在於債權交接只涉及到憑證交接和法律文書的簽訂,移交包括兩方面內容:1.從權利轉移角度,債權拍賣要有債權轉讓協定書、債權轉讓通知書。債權轉讓協定是委託人與買受人之間進行債權轉讓的基本檔案,要使債權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
債的關係在利益分配上,依其性質應將砝碼傾向於債權人一方,因而民法對債務效力的規定主要是圍繞著滿足債權這一目標設計的。債務效力在債務方面,主要表現為:1、債務人應依約定或法律規定履行全部債務。2、債的關係成立後,債務人的所有財產成為債的一般擔保,債務人以其全部財產作為責任財產,對債務的履行負清償責任...
三、我國在未來債權讓與問題上的立法選擇 第四章 債權讓與通知 第一節 對讓與通知傳統理論的四點反思 一、對“通知是債權讓與契約的生效要件”說的質疑 二、對“自由主義”說的質疑 三、對“通知是對抗債務人的要件”說的質疑 四、對“讓與通知是準法律行為”說的質疑 第二節 債權讓與通知的效力 一、債權...
契約對專利申請權沒有約定的,完成發明創造的當事人享有申請權。契約對科技成果的使用權沒有約定的,當事人都有使用的權利。擔保債務如何履行?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一)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
第四百一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定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定。第四百一十二條 【抵押權對抵押財產孳息的效力】債務人不履行...
第三百八十八條 【擔保契約】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契約。擔保契約包括抵押契約、質押契約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契約。擔保契約是主債權債務契約的從契約。主債權債務契約無效的,擔保契約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契約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
免責的債務承擔的效力表現在,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係,不再對所移轉的債務承擔責任(免責);第三人則成為新的債務人,對所承受的債務負責。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除專屬於原債務人自身的以外,也隨主債務移轉給新債務人承擔。同時,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新債務人亦可以之對抗債權人。2.並存的債務...
連帶債務的核心是連帶債務人之間的連帶關係。連帶關係是連帶債務產生的法律依據。所謂連帶關係,就是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一種法律關係;在該關係中,多數債務人中一人或數人所發生的事項,效力及於全體債務人。因此,連帶債務關係中的債權人,可以對債務中的一人、數人或全部,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部分履行債務。每...
所謂執行力,是指債權人依其給付之訴取得確定判決後,得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為強制執行的效力。所謂依法自力實現,是指在契約債權受到侵害或妨礙,情事急迫而又不能及時請示國家機關予以救濟的情況下,債權人自行救助,拘束債務人,扣押其財產的效力。所謂處分權能,是指抵消、免除、債權讓與和設定債權質權等決定債權命運的...
④履行承擔契約的主體是第三人與原債務人,原債務人是履行承擔契約的債權人,第三人不是原債務關係的主體,而只是原債務關係的履行主體,與原債權人之間無任何債務關係,其對原債權人之給付,是履行其與原債務人之間履行承擔契約之義務而非是對原債權人之義務,但第三人卻是履行承擔契約的債務人,履行新債務關係...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範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於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後,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法律辨析 第一...
法律規定連帶之債的目的在於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在按份之債,由於各個債務人僅就自己的份額向債權人負清償義務,如果其中一個債務人陷於無力清償時,其他債務人無清償的義務,這就意味著每一個債務人僅以自己的責任財產作為履行債務的一般擔保;而在連帶之債中,每一個債務人對債務均負全部清償的義務,債權人有權...
即指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請求法院依強制執行程式實現其債權的效力。債法賦予債權的只是請求的效力,如果債務人經請求依舊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就無從保障自己的債權,因為債權人不能採取私力救濟方式對債務人實行人身強制或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所以,為了保證債權的實現,必須賦予債權實現的公權利救濟,賦予...
3、強制執行力,即在完全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有權請求法院予以強制執行。4、處分力,即完全債權人有權決定債權在法律上的命運。債權人對債權的處分方式主要有:讓予債權、將債權用於擔保而設立權利質權、放棄債權(即免除債務人的債務)。債權具備上述請求力、保持力、強制執行力、處分權能時,就是效力齊備的債權,...
5.在多數情況下不真正連帶債務有終局責任人。所謂終局責任人,是指負有最終之全部給付義務的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有權向終極責任人追償。效力 不真正連帶債務的效力是指不真正連帶債務所產生的法律效果,包括對外效力和對內效力。對外效力是指不真正連帶債務引起的債權人與數個債務人之間的法律效果;對內效力則...
對於不履行債的民事制裁方法是:追索違約金、賠償損失、強制履行。債務人如遇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天災、戰禍,可以免除責任,但須負舉證責任;對遲延履行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仍應負責。債的轉移即不變更債所規定的權利、義務內容,而變更債的主體——債權人或債務人...
是指通過意思表示而發生債權法上效果的民事法律行為。其基本形式為雙方法律行為,如債權契約行為;也包括某些單方法律行為,如委託授權行為。合法成立的債權行為具有在特定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或終止相對關係的效力。民法中物權行為有因說認為:以轉讓財產為內容的債權行為構成物權行為的法律原因,後者本質上是債務履行;...
一、債權是在契約中明確的、確實有效的債權;二、債權讓與不改變原契約的內容;三、債權的讓與人與債權的受讓人應達成協定;四、債權應具有可讓性;五、債權讓與,轉讓人應盡通知義務,未盡通知義務,債權讓與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保全制度是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責任財產的不當減少危及債權實現而設定的保全債務...
它認為,債權移轉是一種準物權行為,基於當事人之間的合意而發生權利變動的效果,合意一經形成,受讓人便取得債權,並發生對第三人的效力。在多重讓與的情況下,第一個受讓人有效地取得債權,而第二個受讓人即使是善意也不能取得債權,是否通知對債權讓與本身不發生影響,只是對債務人的保護產生效力。其二,是以...
但是在契約關係尚未發生,債權的成立也無現實基礎的情況下,即使將來有可能發生的債權,此種債權也不能允許其轉讓。檔案通知 契約權利轉讓與債務人有利害關係,例如在契約權利轉讓後,債務人於未接受轉讓通知前向原債權人所為的履行,如果不發生清償的效力,債務人便應負違約責任,對債務人不公平。有鑒於此,《契約法...
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被債權人免除的,在該連帶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範圍內,其他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務消滅。部分連帶債務人的債務與債權人的債權同歸於一人的,在扣除該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份額後,債權人對其他債務人的債權繼續存在。債權人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的,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效力。法律辨析 第一...
(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於同一契約產生。 第六百九十六條 【債權轉讓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百六十九條 【技術秘密受讓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