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泊位證

在一些非公共停車場所,如部分小區、私人俱樂部等地方,停車是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的,如果你是住戶、內部人員或者會員,已經預繳停車費用或可以免費停車,那么就會有管理機構給予相關的停車泊位證,即允許在該停車場停車。

在有的非公共停車場所,停車泊位證還指定到具體的泊位。
停車泊位證明,是北京市自1998年3月1日開始,對城八區機動車新車上牌實行的一項制度。實施停車泊位證明的初衷是為了加強本市交通需求管理,調整機動車總量的增長速度,以緩解交通需求與交通供給之間日益突出的矛盾。由街道居委會或物業根據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實際車位數量及條件開具的汽車車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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