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監察局

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洛陽市委、洛陽市政府和偃師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公務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市政府直屬企事業單位中的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違反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和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分或提出處理建議,報上級領導機關審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偃師市監察局
  • 機構設定:辦公室、信訪室、紀檢監察室
  • 行政區域:偃師市
  • 類別:政府部門
職能介紹,機構設定,

職能介紹

(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洛陽市委、洛陽市紀委和偃師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實施黨章規定範圍內的監督,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負責反腐敗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市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二)實施《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重點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市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省、市的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省政府、洛陽市政府和偃師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和處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各鄉鎮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決定、法規的案件,建議或改變、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四)管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審議監察對象的紀律處分事項。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紀政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宣傳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調查了解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制定的有關政策、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規,提出修改建議。
(七)會同市直有關部門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報告、總結和其他重要檔案;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工作會及有關會議的籌備、會務工作;負責機關的檔案檔案、編髮信息、案件管理、會計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管理;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信訪室(掛市人民政府舉報中心牌子)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舉報、控告和申訴;查辦、督辦信訪舉報案件;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信訪監督工作;檢查、指導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
(三)紀檢監察室
負責查辦黨員幹部的違紀案件;指導紀檢監察系統的案件檢查工作;結合查案協助黨委和政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四)案件審理室
負責市紀委、監察局查處的案件的審理、申訴案件的複審覆核、備案案件的審理和疑難案件的諮詢工作;指導全市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
(五)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黨和國家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對黨員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進行黨風廉政教育;擬定全市紀檢監察幹部培訓規劃,組織紀檢監察幹部進行業務培訓;檢查、指導本系統的宣傳教育工作。
(六)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鄉鎮、市直各部門行政法規和政令的執行情況;根據市政府中心工作組織專項監察活動。
(七)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掛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方針、政策,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工作意見,起草有關檔案、規定;安排部署本市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負責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具體協調、督促、檢查、巡視、調研、考核等事宜;負責落實中央、省、市有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收集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情況;負責市管黨政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工作。
(八)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掛市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於加強糾風治亂的有關規定、政策;協助市政府抓好全市行業作風建設;制定我市糾風工作的整體規劃,起草糾風工作的有關檔案、規定;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民主評議行風工作的開展;指導全市糾風工作。
(九)效能監察室
負責全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和效能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指導工作;組織協調鄉鎮和市直部門加大改革力度,推進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長效機制的建設;組織指導行政部門、政法機關開展效能建設工作,解決行政執法中“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受理對行政部門、政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效能過錯的舉報投訴,實施效能過錯追究;受理不服效能過錯責任追究的申訴。
(十)案件監督管理室
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綜合、統計、調研、分析全市案件查處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跟蹤督辦重要案件(線索)、領導批辦件、本機關自辦案件,指導協調查辦案件工作,管理辦案文書;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對辦案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等。
(十一)幹部管理室
負責全市紀檢監察隊伍和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委局機關及派駐機構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配合做好全市紀檢監察幹部擬任用人員的考核、考察工作;負責委局機關及派駐機構幹部人事檔案的歸檔與管理;負責統計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交流變動情況,並提出管理方案;負責委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全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指導工作;組織協調市直有關部門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的建設;受理涉農違紀違法行為的投訴和舉報,督促、指導或直接查處涉農違紀違法案件;負責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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