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偃師市工商局一般指本詞條

偃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行使市場經營主體的準人和市場監督管理的行政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領導下屬機構開展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偃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點:偃師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能介紹,機構設定,

職能介紹

偃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行使市場經營主體的準人和市場監督管理的行政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領導下屬機構開展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業務。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監督管理直銷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六)依法組織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組織監管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九)依法對商標進行監督管理,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人事科
財務科
監察室
法制科
監管科
消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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