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規劃局

偃師市規劃局

組織編制和修訂市域村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鄉近期規劃、城鄉專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城鄉設計;承辦城鄉規劃區內村莊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城鄉規劃的審查、報批和批前公示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市場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偃師市規劃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偃師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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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介紹

概述

偃師市規劃局位於市區商都路74號。2004年4月,我市成立城市規劃局;2008年4月,更名為偃師市規劃局。偃師市規劃局是主管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

總部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宣傳、信息、催辦、查辦、接待、機要、文書檔案、保密、保衛、計畫生育以及後勤服務管理工作;指導規劃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負責編制行業教育培訓規劃,指導行業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指導、監督局所屬各單位財務工作。

機構設定

監管科

(二)法規監察科
組織擬定城鄉規劃、測繪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規的宣傳;辦理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核;負責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收集整理和編印工作;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城鄉規劃和測繪管理法律法規情況;制定執法檢查工作制度;負責城鄉規劃、城鄉測繪違法案件的立案,制定下達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承辦行政訴訟;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涉法事項的接待、調查和督辦工作。
(三)測繪管理規劃科
負責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選址、定點、核發選址意見書;負責對新征地、舊區成片改造、出讓轉讓地塊、單位總平面布局的總圖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等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並審定其成果,核定新征地、出讓轉讓、成片開發地塊的用地範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
負責城鄉勘察測繪的組織協調工作,編制勘察測繪計畫,下達勘察測繪任務,驗收勘察測繪成果;負責勘察測繪成果的資料管理、套用和保密工作;負責城鄉測量標誌的保護;負責管理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
(四)工程與環境藝術科
負責建築工程項目和城市公園、廣場、公共綠地、雕塑、建築小品、戶外廣告、霓虹燈、護欄、站亭、站牌、標牌、沿城市道路建築室外裝飾裝修等環境藝術項目的規劃管理,綜合協調各類建築工程項目和環境藝術項目的規劃布置以及建設項目批後公示;負責對建築工程項目和環境藝術項目提出規劃設計條件,優選、招標設計方案,依法審查設計方案和施工圖設計檔案,提出定線條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建築工程項目和環境藝術項目的規劃管理;負責建築工程項目和環境藝術項目的驗線、中期檢查、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市政交通工程、城市各類地上和地下管線工程、城市防汛工程、人防工程、城市防護林帶和其他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管理,綜合協調各類市政道路管線工程的規劃布置;負責對各類市政工程項目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依法審查市政工程設計方案和施工圖設計檔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各類市政規劃的編制和審查;負責臨時市政項目的規劃管理;負責市政工程項目的驗線、中期檢查、竣工驗收。

規劃部門

(五)村鎮建設規劃科
組織編制和修訂鄉鎮總體規劃、近期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承辦規劃區內村莊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城鎮規劃的審查、報批和批前公示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選址、定點、核發選址意見書;負責對新征地、舊區成片改造、出讓轉讓地塊、單位總平面布局的總圖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等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並審定其成果,核定新征地、出讓轉讓、成片開發地塊的用地範圍,核發鄉村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
首頁 >> 班子成員
韓國慶(局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局全面工作
許長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機關政務、後勤、信訪穩定、綜治、創建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後勤科、信訪科
李紅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測繪、工程放驗線工作
分管測繪一隊、測繪二隊
馬超甫(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分管黨務、規劃執法、監察工作
分管遏制辦、廣告規劃管理科、法規監察科、規劃監察大隊
潘正凱(局黨組成員):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分管紀檢監察室、首問服務和督查科、協助抓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
李松濤(局黨組成員):
負責規劃設計、審批工作
分管城市規劃科、村鎮規劃科、規劃設計院、廣告規劃管理科、規劃管理總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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