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師市司法局

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決策,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魯山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魯山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能介紹,機構設定,

職能介紹

(二)制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和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律師執業機構、法律援助、公證機構、公證員業務活動。
(四)指導、監督、管理全市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和對刑滿釋放人員及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六)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作。
(七)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信訪穩定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本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本部門、本系統的突發公共事件。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頂。

機構設定

根據以上職責,市司法局設5個職能科(處、室)和機關黨組織。
(一)辦公室(政工科)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政務信息、新聞發布、文秘、督辦、統計、信訪、保密、檔案、外事、接待等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承辦局黨組日常事務,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的黨團組織建設。管理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婦女、計畫生育工作和人事檔案管理;負責本系統的人事統計、表彰獎勵和警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宣傳教育科(普法、依法治市辦公室)
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工作人員、律師、公證員、人民調解員的培訓;負責全系統的宣傳報導工作;規劃、組織實施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指導檢查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落實普法責任制;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教育工作;落實執法責任制;指導各行業(部門)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對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體企業依法行政和執行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情況的監督、考核工作;負責對人大任命的幹部法律知識考試及一般幹部上崗前法律知識的培訓工作。
(三)基層工作科
監督、指導、管理全市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社區矯正;審核、管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負責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市場管理和對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進行註冊、年審把關審報;指導全市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司法行政機關的綜合治理工作。
(四)偃師市公證處
行使國家證明職能,依法獨立辦理國內經濟、民事公證活動;依法辦理公民、法人出國留學、探親、移民、對外經濟交流等涉外公證事宜;對全市重點工程項目依法辦理現場監督公證;對符合條件的債權文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辦理證據保全公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公證檔案的管理。
(五)律師管理、法律援助科
管理和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律師依法履行職務;負責律師工作執照的審核;負責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本市法律援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指派律師承擔法律援助任務;承擔法律援助律師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證件和年檢、註冊的審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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