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修禊
- 拼音:xiū xì
- 目的:消除不祥
- 出處:王羲之《蘭亭集序》
出處,質疑,考證,
出處
王羲之《蘭亭集序》:“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上海辭書出版社,1980年,《辭海》P.242)
質疑
有人提出,修禊一詞,初出於《蘭亭集序》,應該是“修禊事”(舉辦禊這種活動),“修禊”不應該成為一個詞。並舉例如:
徐寧《史記》註:“三月上巳,臨水祓除謂之禊。”
《酉京雜記》:“三月上巳,九月重陽,士女遊戲,就此祓禊登高。”
考證
我以為,禊有單獨的解釋,並不影響“修禊”作為詞而存在。事實上,王羲之之後的古人,也是拿“修禊”為一個詞來對待的。如:
宋張侃《拙軒詞話》:“前輩論王羲之之作修禊敘,不合用絲竹管弦。”
明謝榛《四溟詩話卷4》:“譬若王羲之偕諸賢於蘭亭修禊,適高麗使者至”。
清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讀書野雲亭時,諸同學修禊佟氏園”。(注意,以上三例“禊”後無“事”)
單音詞向雙音詞轉化,是漢語發展的必然。“修禊”一詞即便王氏首創,也無不可。我們斷不必否認它是一個詞。據查,蘇州有個“虹橋修禊”系一名勝,國畫家多有以“修禊”事入畫,如阮數峰《蘭亭修禊圖》、傅抱石《蘭亭修禊圖》。可見,修禊作為詞而存在,是受到我們的前人認可的。
本詞條也誤將“禊”(示旁)寫成了“褉”(衣旁)。倒也好,正好可以讓誤入者糾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