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是根據2004年8月26日中共信陽市委、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信發〔2004〕34號)設定的,是信陽市政府直屬正處級特設機構,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

2018年12月22日,信陽市將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責除外)劃入市財政局。不再保留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別名:市國資委
  • 時間:2004年8月26日
  • 職能:履行市委賦予的職能
機構簡介,發展歷史,職能,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是根據2004年8月26日中共信陽市委、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信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信發〔2004〕34號)設定的,是信陽市政府直屬正處級特設機構,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市國資委設立黨委,履行市委賦予的職能。

發展歷史

2018年12月22日,信陽市最佳化市財政局職責。將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責除外)劃入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掛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最佳化市審計局職責。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市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責等劃入市審計局。

職能

市國資委的監管範圍是市屬企業(含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和原由市財政局監管的有關國有資產。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實行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監管市屬企業(含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和原由市財政局監管的有關國有資產。
(二)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指導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指導國有企業管理、扭虧脫困工作,幫助解決國有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三)負責市屬國有資產營運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等事項,審核批准國有資產營運機構發展規劃、經營計畫、收益運用計畫和有關重大事項的報告;完善產權交易市場,並加強監督管理。
(四)代表市政府考察決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董事、監事及獨立董事人選,並向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派出監事會;審核監事會提交的監督檢查報告,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依照法定程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對其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七)監繳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金收益,並對其使用提出意見。
(八)具體落實國家、省有關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擬訂有關規章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 (九)依法對各縣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組織宣傳科 人事與企業幹部管理科 綜合規劃與政策法規科 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科 產權管理科 企業改革改組科 監事會工作科 信訪穩定科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 機關黨總支 紀檢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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