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限制

信貸限制是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為達到其特定的經濟目標,對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信貸活動所施加的控制和約束。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由於自身利益,有自發擴張信用和追求短期局部利益的衝動,從而會給經濟金融生活帶來破壞性作用。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對其加以約束和限制的措施主要是兩方面。信貸的數量控制,一般性的,在量的方面,限制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總量,以適應特定時期內社會經濟發展的資金需要。主要措施有再貼現政策、存款準備金政策和公開市場業務政策。信貸的選擇控制,即在質的方面,限制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投向,以達到調整信貸結構,合理分配資金,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的目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貸限制
  • 外文名:Credit limit
  • 繁體:信貸限制
  • 特點:不直接干預金融機構的經濟活動
主要措施有五種:①直接信用控制,中央銀行基於控制目的,依法對商業銀行創造信用業務加以各種直接干預的總稱。較重要的有信用分配、直接干預、流動性比率、利率最高限額,特別存款等。②間接信用控制,直接控制及一般信用控制以外的各種控制,主要措施有道義勸告,視窗指導。③消費者信用控制,中央銀行對不動產以外的各種耐用消費品的銷售融資予以控制。④證券信用控制,中央銀行對有關證券交易的各種信用貸款,規定貸款額占證券交易額的百分比率。⑤不動產信用控制,中央銀行就一般商業銀行對客戶新購買住房或商品用房貸款的限制措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