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金管理原則

信貸資金管理原則,是指國家規定各級銀行機構對信貸資金管理的基本活動準則。即“統一計畫、劃分資金、實貸實存、相互融通”。統一計畫,指各專業銀行的人民幣信貸資金,必須全部納入國家綜合信貸計畫,由人民銀行總行綜合平衡,並核定各專業銀行信貸資金計畫和向人民銀行的借款計畫;劃分資金,指每專業銀行的自有資金和其他各種信貸資金,經人民銀行總行核定給專業銀行總行後,作為各行的營運資金,由其自主經營,獨茸核算;實貸實存,就是人民銀行對專業銀行的資金往來,改變計畫指標層層下批的管理方法,實行上貸下存的實貸實存辦法。

由於中國的信貸資金和財政資金都是國家統一安排運用的資金,財政預算收支是否平衡,對信貸資金的平衡有著重要的影響。在財政收支基本平衡並略有節餘時,信貸資金來源相對比較充裕;而當財政收支發生赤字時,由於財政向銀行借款和透支,往往給信貸資金的平衡帶來困難,造成信用的不正常擴大,使貨幣供給量不正常增加。因此,保持財政收支和信貸收支的綜合平衡,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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