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統工程服務能力評價第2部分:實施

《信息系統工程服務能力評價第2部分:實施》是2021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系統工程服務能力評價第2部分:實施
  • 外文名:Evaluation for the service capability of information system engineering-Part 2: Implementation
  • 標準編號:T/CCUA 010.2—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2月01日
  • 實施日期:2021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張丹平、劉斌、鄒耀增、支華平、王瑤生、張李蓀、紀偉東、沃剛、鄧峰、葉衛華、李薊寧、呂志勇、朱光榮、余毅、邱太勇、黃偉。

起草單位

南昌航空大學,南昌職業大學,中廣核貝谷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宇創網路科技開發分公司,匯天科技有限公司,時勵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恆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利規劃設計研究院、江西省郵電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檔案規定了對從事信息系統工程實施服務的信息系統工程企業或組織的實施服務能力進行評價的相關要求。 本檔案適用於任何規模和業務領域的信息系統工程企業或組織。

技術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信息系統工程實施服務能力等級框架,將信息系統工程實施服務能力從高到低分為甲級、乙級,共二個等級。規範了能力評價的主要內容及流程,規定了提供信息系統工程實施服務能力的企業在各等級中的制度、人員、資源、技術和過程方面應滿足的要求。提出了信息系統工程實施服務能力評價的周期、組織機構、評價人員的構成及評價後的管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企業建立、保持和改進信息系統工程實施服務能力,也適用於評價企業的信息系統工程實施服務能力。本標準是評價從事信息系統工程企業實施服務能力的依據和準則,可用於企業的自我評價;第三方機構的評價;需方對供方進行選擇和評價。
本標準不涉及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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