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縣發展和改革局

保康縣發展和改革局

保康縣發展和改革局是保康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康縣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保康縣城關鎮清溪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負責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縣本級規劃綱要的統籌銜接;組織開展重大戰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並提出建議;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和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的建議;參與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地方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監測預測預警全縣經濟運行狀況,提出應對措施建議;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的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財政、金融、土地等方面政策建議;負責貫徹價格、糧食、能源、外商投資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縣級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論證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方案;負責有關專項改革開放方案實施中的銜接工作;牽頭推進全縣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開發區管理工作;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和有關專項規劃;組織提出全縣重點項目計畫草案;編制縣本級政府投資年度計畫;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外貿發展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目標。
(六)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能源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及相關規劃,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全縣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措施;研究提出全縣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措施;協調落實西部大開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漢江生態經濟帶等有關政策,融入“一帶一路”,組織協調區域合作與發展的重大問題。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的責任,提出促進消費的政策建議;提出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組織擬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負責組織糧食等重要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
(九)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十)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縣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二)組織指導擬訂全縣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銜接平衡全縣交通項目的年度投資計畫及專項資金計畫;負責境內交通項目的審查和報批工作,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和國防交通保障規劃、計畫,統籌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統籌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五)落實糧食巨觀調控政策,組織協調全縣糧食調控、總量平衡、糧食購銷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市場監測及預警分析工作;擬訂全縣糧油產業發展規劃,推進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組織糧油產業科技推廣和交流合作,指導全縣糧油產業發展;負責儲糧安全,承擔全縣糧食庫存檢查(清查)工作;落實全縣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區域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區域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區域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等工作。縣行政審批局負責縣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工作。
2.與縣衛生健康局的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秘書事務、會議活動服務、行政檔案管理、建議提案承辦、政務信息、電子政務、政務公開、信訪、年度工作安排和總結、目標責任制管理、督辦落實、機關“雙擁”、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機關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部門預算、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績效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建設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考核、考察、培養、任用和評先表模工作;承擔局黨組秘書事務;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三)發展規劃和體制改革股。研究提出全縣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縣級發展規劃;統籌銜接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縣級發展規劃;統籌縣級規劃編制立項;提出全縣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起草執行情況報告;組織開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起草綜合性檔案。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機關法治建設,指導系統法治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組織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壟斷行業改革,協調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組織實施負面清單制度;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股(縣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建議;提出計畫期內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分析投資狀況;提出投資體制改革建議,全面推行線上審批,最佳化民間投資環境,有序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統籌推進全縣重大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建設全縣重大項目庫;委託諮詢評估機構對歸口縣級政府投資項目進行評審,負責縣級許可權內歸口投資項目審批和概算管理工作;組織歸口中央、省預算內投資項目資金計畫申報;負責縣本級年度政府投資計畫編制工作。擬訂全縣重點項目建設計畫;組織推進全縣重點項目建設,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負責相關重大戰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工作,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負責匯總、整理、提供國家產業政策投資信息;負責抓好全縣職能部門爭取政策項目資金的日常督辦工作;參謀提出全縣年度政策項目資金爭取工作意見;負責完善最佳化全縣政策項目資金爭取工作機制,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承擔縣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農業和農村經濟股。提出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生態保護與建設政策建議;銜接平衡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監督檢查農業和農村投資計畫執行情況;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提出調控措施和建議;參與研究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增加農民收入、最佳化農業生產力布局等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提出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建議;組織編制重特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計畫,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編制全縣農業綜合區域規劃和農業區域資源綜合規劃;負責全縣農業自然資源的依法綜合管理。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以工代賑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建議,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負責編制和實施漢江生態經濟帶發展規劃;承擔農業資源區劃具體工作。
(六)工交能源和財金糧貿股(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辦公室)。負責研究提出促進全縣工業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並監督檢查政策落實情況;按許可權做好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相關規劃和政策,提出全縣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統籌協調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相關重大問題;推進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負責提出綜合交通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負責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負責職責範圍內交通建設項目的審查和報批工作;擬訂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全縣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協調處理國防交通建設的有關問題。負責研究分析財政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申報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協調推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參與物流業、商貿流通領域重大項目的規劃布局與審核;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的監控和協調;研究提出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服務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服務業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外貿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組織申報全縣利用國外貸款項目,並指導監督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貫徹落實糧食巨觀調控政策,擬訂全縣糧油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縣糧食調控和總量平衡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市場監測及預警分析工作;推進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組織糧油產業科技推廣和交流合作;負責儲糧安全,承擔全縣糧食庫存檢查(清查)工作;落實全縣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全縣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推進全縣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公開和套用。承擔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社會發展和價格管理股。研究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全縣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審核社會發展領域重大項目,做好社會事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技能培訓、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就業服務體系及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價格政策,監測預警價格變動,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縣本級重要商品和要素價格並組織實施;擬訂少數本級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定價目錄,貫徹落實綜合性價格政策;落實和完善全縣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貫徹落實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改革政策,研究提出改革實施意見及收費標準。

現任領導

局長:簡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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