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保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根據《保康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保康縣委、保康縣人民政府關於保康縣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和中共保康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保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的通知》(保辦文〔2018〕19號)檔案精神,成立保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保康縣城關鎮河西路298號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保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退役軍人的特殊保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
3.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4.組織協調落實全縣移交地方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5.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6.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烈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7.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國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承辦境外保康籍烈士和外國在保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8.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隨軍隨調家屬安置工作。
9.指導全縣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根據保辦發〔2019〕15號檔案,保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屬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行政機構,內設5個股室(辦公室、人事股、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股、移交安置和就業創業股、擁軍優撫和褒揚紀念股),下屬3個二級單位(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所、烈士陵園管理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行政編制人數11人,二級單位事業編制合計16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
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政策調研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擬訂全縣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綜合協調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擬訂工作,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和資產監管。
(二)人事股。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員出國(境)工作。負責全縣退役軍人事務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擬訂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職工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局黨組中心組學習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退役軍人事務系統爭先創優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股、移交安置和就業創業股。指導協調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承擔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擬訂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退役軍人移交安置工作。負責中央、省直在保康單位和縣直單位接收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軍隨調家屬安置工作。負責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傷病殘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擬訂全縣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負責指導全縣軍休服務管理保障工作。
(四)擁軍優撫和褒揚紀念股。協調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相關工作。承擔全縣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烈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全縣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工作。承擔全縣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訂全縣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退役軍人事務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全縣烈士評定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現任領導

保康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李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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