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康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保康縣委、保康縣人民政府關於保康縣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保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對外加掛縣知識產權局牌子。
保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保康縣城關鎮迎賓路13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統籌協調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發展、食品安全、藥品管理、智慧財產權、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工作部署、方案,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由縣級承擔的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指導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中心工作。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和有重大影響的跨區域案件;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規範、監督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四)負責開展反壟斷調查工作。受委託組織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工作;受委託組織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調查工作。
(五)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市場秩序。擬定市場秩序監管工作政策措施,組織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督管理活動;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維權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質量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巨觀質量管理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承擔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九)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監督工作。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督促檢查各鄉鎮、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負責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監督。
(十三)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標準化工作規劃,對地方標準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負責標準實施的監督檢查;指導全縣標準化工作;歸口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本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認證活動監督管理;指導全縣認證認可監督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監管工作。
(十七)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國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全縣質量發展。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依規減少、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釐清審批職責和審批事項事權,貫徹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簡政放權的政策要求,擬訂有關措施制度。
3.全面落實監管責任。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審評、檢查、檢驗、監測等體系,提升監管隊伍職業化水平。推進追溯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保障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有效。
4.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貫徹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滿足新時代公眾用藥用械需求。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 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落實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推進電子化審評審批,最佳化流程、提高效率,營造激勵創新,保護合法權益環境。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 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縣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 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建立質量安全情況通報制度,加強協作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 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縣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5.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生產、銷售環節的產品質量監督。兩部門要建立質量安全情況通報制度,加強協作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政務督辦、文明單位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落實和督辦;擬訂和實施財務制度和辦法,編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及直屬機構、派出機構的財務預決算;負責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票據、資產、裝備、政府採購等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指導宣傳教育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及基層黨建工作;承擔全系統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紀檢監察、教育培訓、行政執法督察、政務督辦、績效考核和目標責任制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評先表彰;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法規股。負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重大事項、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承擔依法依規設計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有關普法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組織查處、督辦大案要案和有重大影響的跨區域案件,負責協調跨區域案件的查處工作。
(四)綜合規劃股(12315指揮中心)。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相關措施的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消費環境建設和消費環境評價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統籌12315網路體系建設和投訴舉報諮詢的受理、處理及數據匯總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統籌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產許可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便利營商政策措施;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五)行政審批股(登記註冊股)。擬訂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及信用監管工作;具體負責辦理各類市場主體開業、變更、註銷登記,指導商標註冊、名標創建工作;依職權或根據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有關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轄區市場主體年報公示、申報,指導信用分類監管和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管理市場主體監管異常名錄“黑名單”,信用建設共享平台使用及信息共享等事項;指導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六)市場規範監管股。承擔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職責,負責反不正當競爭的監管,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辦上級局委託反壟斷調查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承擔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承擔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查處網路交易及其有關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網路交易監管系統的使用;負責網路交易監管工作中跨地域糾紛協調工作;負責網路交易商品質量抽檢工作及相應規範的制定;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戰略和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縣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七)食品安全監管股。擬訂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食鹽)生產、流通、消費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承擔生產和經營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指導、協助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八)藥械(化妝品)監管股。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流通領域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擬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指導、協助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九)質量計量和標準股。負責全縣質量工作的巨觀管理;組織推進質量強縣和名牌發展戰略;建立並實施全縣產品質量誠信制度;組織全縣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缺陷產品召回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後處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和複審,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協助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指導協調開展農業、工業和服務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全縣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歸口管理商品條碼工作;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全縣計量授權工作,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協調開展全縣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工作,管理全縣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依法管理計量認證工作,依法推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強制性認證、自願性認證等認證相關活動;對全縣實驗室、認證機構和認證認可活動從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
(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管理全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現任領導
保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陳達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