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區行政審批局

保定市徐水區行政審批局

保定市徐水區行政審批局是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徐水區行政審批局
  • 辦公地址:政通路1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依據《保定市徐水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將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司法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徐水區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劃入區行政審批局。由區行政審批局依法履行相關行政許可職責,集中行使行政審批權,並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對劃入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政府規章,制定有關政策,協調指導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協調全區“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導、督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重大政策措施,承擔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投資項目、企業註冊、市場服務、公共事務、文教衛體、社會事務、住建交通、城市管理、農林畜水、經貿商務等方面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及相關行政性收費,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指導協調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全區鄉(鎮)、村兩級審批服務事項管理體系,建立、監督、指導鎮(鄉)、村便民服務站點相關工作;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最佳化政務服務供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務服務效能;負責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負責探索建立審批與監管的有效銜接機制;指導協調區有關部門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規範、高效、優質的政務服務。
  (七)負責職責範圍內區本級行政許可事項和相關行政服務事項的辦理及相關行政性收費;負責協調和監督管理區本級暫未劃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集中統一辦理;推進重點項目審批服務的綜合協調和督辦;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合辦理和聯合會辦;研究推進並聯審理服務工作。
  (八)負責依法組織和實施對全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委託的貨物、工程、服務等項目的政府採購工作。協調指導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規則;負責編制全區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負責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建設;負責推進全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全區並監督區本級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場交易;指導全區並負責區本級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場內交易活動的監督工作,將違法違規問題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協調開展區本級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聯動執法。
  (九)統籌推進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構建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形成管理機構、實體大廳、網上平台“三位一體”的政務服務管理模式;推進全區電子證照庫建設;推進全區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和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十)建立健全全區政務服務、行政審批服務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評價制度;負責進駐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中介服務的規範和管理;負責對進駐部門進行綜合考評;負責對行政審批視窗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績效考核;負責全區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會務、機要、信息、宣傳、接待、信訪、提案、保密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黨務、人事、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及進駐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和績效考核;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協助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相關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各基層便民服務站點開展工作。承擔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相關工作職能。
  (二)法制股
  負責政策法規的宣傳、推動和實施工作;負責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許可程式、工作制度確認和合法性審核。負責最佳化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能工作;牽頭負責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收費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監督檢查;負責許可、監管信息共享和信用管理工作。
  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內的項目進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對交易活動實施監督;受理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投訴並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共資源市場規則和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報送及備案報送。承擔其他相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對交易項目實施全程電子監察,糾正交易過程中監察對象的違規行為。
  (三)經濟審批股
  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發改、市場監督管理、質監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
  (四)建設審批股
  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國土、規劃、住建、水利、農業、行政執法、交通、工信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
  (五)社會事務審批股
  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文廣新、教育和體育、衛生和計生、人社、民政、司法、財政等方面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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