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保定市徐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保定市徐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徐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振興西路2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落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部署;擬訂全區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擬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開展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清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負責組織開展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推進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的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負責組織開展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全區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開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四)負責全區消費者權益保護。負責處理與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的諮詢、投訴、舉報,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建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體系,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指導區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組織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六)負責全區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按職責範圍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組織協調轄區內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八)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鄉鎮和有關部門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調味品,下同)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質量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環節的違法行為;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法規;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和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落實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和不良反應監測的管理。負責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管理標準化工作。配合市局組織制定區域內市級地方標準;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協助開展標準化合作,組織開展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三)負責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和監督地方計量標準和標準物質,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本地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組織開展能源計量、能效標識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認證認可工作。依法對本轄區內實驗室和檢驗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對認證認可相關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協調和監督強制性認證和自願認證工作,引導企業按國際慣例進行各種認證。
  (十五)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開展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擬訂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的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人才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
  (十六)負責指導和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動法制建設,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七)負責全區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承擔全局黨務、政務、局務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值班、機要、保密、調研、檔案、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信訪、督查督辦和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
  承擔局機關和派出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系統老幹部服務和工青婦工作。
  制定全局財務管理、會計事務、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保障政府採購事項資金及安全;承擔系統罰沒收入的繳庫及監督管理;負責區局機關和派出機構罰沒、支出票據的管理、審核工作;負責全局制服裝備發放管理工作。
  負責黨建工作;監督檢查全局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遵守黨紀、政紀及各項規章制度情況,確保政令暢通;負責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檢查股
  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鄉鎮和有關部門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擬訂全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三)政策法規股
  承擔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論證、協調工作;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清理工作;承擔依法規範執法程式、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聽證工作;負責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法治建設,推進依法行政,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
  (四)信用監督管理股
  擬訂企業(不含外商投資企業,下同)、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監督管理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和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對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進行研究分析,推動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按照職責分工,依法組織查處無照經營工作;負責承接市局註冊指導處相關工作;與區行政審批局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實現有序銜接;負責組織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五)價格監督檢查股
  組織指導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區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全區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全區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監管價格收費行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制度。
  (六)智慧財產權和廣告監督管理股
  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對商標、專利等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工作,指導維權援助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工作。
  負責全區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制訂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監測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七)市場維權消保股
  依法組織和指導規範全區相關市場經營秩序行為;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指導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和拍賣行為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市場專項治理;組織指導監督管理網路市場、經營性網站主體資格和經營行為;組織指導網路市場經營者信用監管,組織查處並監督相關股所按分工依法查處網路商品交易與服務案件;開展網路市場監測及監管技術研究與套用;組織指導網路市場申訴舉報的受理辦理。
  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流通領域商品(不含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下同)質量監督管理和質量抽檢工作,依法查處抽檢中商品質量不合格案件,組織指導適時發布商品質量監測信息及消費警示;按分工組織指導和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指導規範商品售後服務,組織指導和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組織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指導調解消費糾紛工作,指導區消費者協會工作;負責民用品維修管理工作。
  負責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範圍內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和督辦反饋;負責舉報投訴系統平台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
  (八)質量發展和認證認可股
  承擔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質量強區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依法對本轄區內實驗室和檢驗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對認證認可相關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協調和監督強制性認證和自願認證工作,引導企業按國際慣例進行各種認證。
  (九)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
  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全區生產領域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依法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全區相關違法行為,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依法履行食品生產環節監督管理責任;負責職責範圍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
  (十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股
  依法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擬訂全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檢測和專項檢查工作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品流通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及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實施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信用體系建設及相關信息分析、公開工作;督促派出機構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職責範圍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
  (十二)餐飲監督管理股
  依法承擔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含食品添加劑、調味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制定全區監督檢查、檢測和專項檢查工作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擔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及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
  (十三)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組織實施對醫療器械流通和醫療機構使用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承接不良事件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十四)藥品監督管理股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直接接觸藥品包裝材料和容器國家標準、藥用輔料標準;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法組織實施對藥品流通和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環節進行監管,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承接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和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並依法處置。
  (十五)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股
  分析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形勢,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規範,依法查處保健食品、化妝品違法行為;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抽檢和化妝品的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指導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
  (十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按照特種設備目錄實施安全監察、監督,組織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七)計量和標準技術管理股
  承擔全區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全區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區級計量技術規範體系建立及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區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在本行政區域組織實施標準,依法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進行監督。
  (十八)燃煤和成品油監督管理股
  依法承擔生產、流通領域燃煤和成品油的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合格燃煤及成品油依法查處,組織指導全區燃煤及成品油生產、銷售監管工作,制定年度質量抽檢計畫,配合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承擔環境保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十九)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股
  擬訂全區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的政策措施和具體辦法;組織實施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案件;依法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組織指導查處全區不正當競爭行為,負責市場不正當競爭狀況的調研和動態分析等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以及投訴舉報處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佟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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