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保定市徐水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保定市徐水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徐水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宏興中路復康胡同1號
  • 隸屬單位: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規;擬訂和實施城市管理有關規定。
(二)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三)擬訂和實施城市管理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數字城管智慧化。
(四)負責城市道路、橋樑、照明、供水、排水、燃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鄉村道路的建設、維護和交通運輸管理,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五)負責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管理方面的戶外廣告設定,門頭牌匾外立面裝修、“街道家具”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便道(人行道)、廣場(遊園)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市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道路揚塵、露天燒烤整治工作。
(八)負責城市應急管理等方面的道路清融雪以及城市道路、橋樑、照明應急保障,供水、燃氣、污水處理應急工作的指導工作。
(九)集中行使“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執法頻率高、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專業技術要求適宜、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的行政處罰權,具體包括:
1.城市道路、橋樑、照明、供水、排水、燃氣、供熱、污水等市政公用設施運行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等嚴重影響城市規划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5.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人行道、廣場遊園等公共場所內違反車輛停放、臨時停車規定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6.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音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建築施工噪音污染、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污染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城市河道違法搭建建築物、河道內違法取土行為的的行政處罰權;
8.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戶外公共場所無證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可以實施與上述範圍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承辦市、區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城市管理領域的其他職責。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有關會議材料準備、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向區委、區政府上報政務信息,編髮內部簡報;負責檔案收發、傳閱、處理和電話的接轉工作;負責機關檔案、保密、信訪、保衛、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黨群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對外協調、接待工作;負責會議記錄、登記工作;負責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及後勤事務,管理固定資產。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擬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宣傳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備案工作;負責行政處罰程式的聽證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前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證件、文書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三)監察股
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執法工作的檢查、監督和業務考核工作;負責糾察、處理執法人員違反內部規章制度的行為;負責辦公秩序、勞動紀律、儀容風紀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道路揚塵、露天燒烤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便道(人行道)、廣場(遊園)車輛停放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職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水務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職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職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數位化管理平台建設及套用。
(四)規劃建設管理股
負責對城區規劃管理方面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城區建築市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前、批後的監管指導工作。
(五)項目管理股
負責工程項目的立項、設計、招標等前期工作;負責工程項目實施前的銜接工作;負責工程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六)業務管理股
負責對接上級各業務部門開展行業工作;負責擬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行業政策和標準,參與制定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專業規劃;負責擬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標準和規範,參與制定城市園林綠化方案;負責公共空間秩序管理方面的戶外廣告設定、門頭牌匾外立面裝修、城市亮化、城市街道管理工作標準的制定及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城區防汛、道路清融雪以及城市道路、橋樑、照明等應急保障,供水、燃氣、污水處理等應急工作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城市道路維護管理、廣場遊園管理及收費工作的業務指導並制定管理標準;負責城市道路、橋樑、照明、供水、排水、燃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並制定標準。

現任領導

局長: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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