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保定“太陽能之城”的實施意見

《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保定“太陽能之城”的實施意見》是2007年保定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保定“太陽能之城”的實施意見
  • 類別:地方辦法
  • 地區:保定市
  • 關於:太陽光能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第七次黨代會精神,以建設京南近海強市名城為契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在全力打造“中國電谷”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太陽能產業,把我市建設成為全國太陽能綜合利用示範城,實現保定科學發展、提速發展、和諧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內容

、建設“太陽能之城”的重要意義和指導思想
建設“太陽能之城”是世界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時代的要求,更是我市的優勢所在、潛力所在、希望所在。市委、市政府繼“南車北電東紡西綠城文”的戰略布局和建設“中國電谷”的戰略決策後,適時提出率先建設在全國具有先進示範作用的“太陽能之城”,是確立我市未來戰略定位的重大創舉,對於唱響保定品牌,塑造節約型、生態型、宜居型、和諧城市新形象,對於充分展示實力之城、魅力之城、和諧之城,對於更好地推動全市科學發展、提速發展、和諧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建設“太陽能之城”要以“中國電谷”建設為依託,堅持技術領先、示範先行、節能環保、安全可靠的原則,按照統一規劃、先易後難、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全面展開的總要求,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共同建設,傾力打造我市“太陽能之城”,使我市在太陽能綜合利用方面走在全國前列。
二、發展目標及主要工作
我市“太陽能之城”建設主要包括光伏一LED及LED其他產品的推廣套用,太陽能獨立光伏套用系統的推廣,建築領域太陽能照明、熱水供應、取暖等方面的綜合利用。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市生產、生活等各個領域基本實現太陽能的綜合套用。
(一)黨政機關示範先行。內容主要包括:黨政機關基本實現大院的照明、景觀燈、草坪燈、燈箱等太陽能光伏套用改造,根據條件進行太陽能熱的套用。
1、選擇一部分有條件的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進行太陽能套用改造,2007年9月底前完成。
2、其他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要在2008年6月底前全部改造完成。
(二)建設太陽能套用試點。
1、道路照明試點。選擇五四路、東風路部分路段作為主幹道太陽能照明套用試點進行建設,2007年9月底前完成(太陽能照明在城市支路、小街小巷上的套用技術已經成熟,試點工作已完成)。
2、在建小區太陽能光伏套用試點。康誠香檳小鎮、秀蘭鑽石嘉園進行太陽能套用試點(主要包括:路燈、景觀燈、庭院燈、燈箱等),2007年6月底前完成。
3、太陽能綜合套用試點。選擇l一2個住宅,J、區進行光伏、光熱及地源熱泵套用試點,2008年6月底前完成。
(三)新建公共設施(場所)及居民小區太陽能的推廣套用。從本檔案發布之日起,城區內凡新建城市公共綠地、廣場、公園、道路(主要指新建城市支路及小街小巷)及居民生活小區的照明、景觀、廣告牌、標誌牌、交通路口信號燈及熱水供應、採暖等,要全部按照採用太陽能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施工。
(四)既有公共場所(設施)太陽能套用改造。主要包括:廣場、公園、園林綠地、道路(主要指城市支路及小街小巷)、旅遊景點等場所的照明、景觀、城市廣告牌、標誌牌、交通路口信號燈等改造。
1、以高新區為全市視窗,先行示範,200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區範圍內所有公共場所(設施)的太陽能套用改造。
2、廣場、公園、園林綠地改造。人民廣場、軍校廣場、植物園、火車站廣場、雙擁廣場、七一路高速引線兩側綠地太陽能套用改造,2007年9月底前完成;其他廣場、綠地、公園等,2007年底前完成50%,2008年9月底前全部改造完成。
3、城市支路、小街小巷改造。2007年主要完成商城南巷、梨園街、西大園西街、東新街等9條社區支路和15條便民小路的太陽能照明套用改造;2008年重點完成苑西街、紅陽路、公園路、商場西街、利民路等27條支路、街巷的太陽能照明套用改造;其他支路和小街小巷太陽能照明套用改造,2009年底完成50%以上,2010年全部改造完成。
4、旅遊景點太陽能套用改造。市區主要旅遊景點太陽能套用改造(蓮池、總督署等),2007年9月底前完成;其他旅遊景點的太陽能套用改造,2007年完成40%以上(其中4A以上景區完成100%),200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5、交通信號燈的改造。市區主要路口、支路和外圍道路的交通信號燈太陽能套用改造,2007年底完成60%以上,2008年9月底前全部改造完成。
(五)既有建築及生活小區的太陽能套用改造。主要包括:生活區內路燈、景觀燈、庭院燈、燈箱及太陽能熱的套用等。
1、市政府五號區、仁達園小區、鵬翔小區、政協小區、西苑小區、名人國際、新一代小區(A、B區)等7家既有居民生活小區的太陽能套用改造,2007年9月底前完成。
2、其他既有生活小區內的太陽能套用改造,具備條件的,2007年起逐步開始改造,年底完成40%,2008年完成50%。力爭到2009年完成80%。
(六)加快農村太陽能推廣套用。圍繞全市新農村建設,以文明生態村建設為突破口,2007年起在農村逐步進行太陽能推廣套用。主要包括:光伏LED產品、太陽能獨立光伏套用系統及太陽能熱在農業生產、生活上的套用。
1、所有鄉鎮政府及文明生態村要積極進行太陽能的套用改造,2007年完成30%,2010年力爭完成80%以上。
2、省、市、縣三級農業科技示範園區要率先推廣太陽能的綜合利用。
(七)全方位開展太陽能的綜合套用。2007年起,所有廠礦、學校、醫院、酒店、商場等企事業單位要全部開展太陽能的綜合套用。
1、企業要大力開展太陽能綜合套用。天威集團、樂凱集團、保定鈔票紙廠、風帆集團、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作為試點,進行太陽能綜合套用,2007年底前完成;其他企業在2008年底前力爭完成4-0%以上,20lO年力爭完成80%以上。
2、學校、醫院、酒店、商場等單位的太陽能等產品套用改造,2007年完成50%以上,2008年底全部完成。
(八)謀劃好太陽能發電項目。2009年前,完成建設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前期準備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保定市建設“太陽能之城”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協調、解決太陽能套用、推廣過程中遇至0的重點、難點問題;討論確定年度工作重點並協調落實;指導、督促和檢查“太陽能之城”建設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及建設“太陽能之城”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市發改委主任兼任。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機構,負責謀劃、指導實施本地太陽能推廣套用工作。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地區、本部門太陽能推廣套用工作負總責,建立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在市建設“太陽能之城”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建設“太陽能之城”工作。按照本實施意見的要求,2007年3月底前完成具體的分階段建設方案(計畫)。
市發改委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相關政策,指導太陽能產業的發展;做好“太陽能之城”立項、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等工作。
市財政局籌集建設“太陽能之城”專項資金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市規劃局把“太陽能之城”的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領域推廣套用太陽能產品,組織協調既有生活小區進行太陽能套用改造;組織實施太陽能建築一體化設計、開發套用和驗收;負責城區戶外廣告、燈箱等太陽能套用改造。
市公安局負責道路交通信號燈的太陽能套用改造。
市園林局負責城市園林綠地、廣場、公園等場所的太陽能套用改造。
市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太陽能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開發、套用和推廣。
市農業局 組織指導農村太陽能的推廣套用。
市文物局、旅遊局 組織指導名勝古蹟、旅遊景點照明系統的太陽能套用改造。
市商務局 組織指導商務系統的太陽能套用改造。
市衛生局組織指導衛生系統的太陽能套用改造。
市教育局 組織指導市直屬學校的太陽能套用改造(南、北、新三區和高新區所屬學校的太陽能套用改造由各區負責)。
市國資委組織指導國有企業開展太陽能綜合套用。
保定國家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技術支撐、服務體系等平台建設;以高新區發展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法人,把“太陽能之城”建設作為環保節能項目進行整體包裝,前期謀劃;負責制定“中國電谷”太陽能光伏LED系列產品展廳的建設方案。
市委、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負責所屬機關大院的太陽能套用改造;指導市直其他部門太陽能套用改造。
市國土局、環保局、房管局、法制辦等部門要大力配合“太陽能之城”建設。
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集團負責城市路燈的太陽能套用改造。
各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必須把思想統一到“太陽能之城”建設上來,堅決貫徹落實建設“太陽能之城”各項工作,嚴禁推諉扯皮、不做為現象發生。
(三)建立“太陽能之城”專項資金。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於“太陽能之城”建設。資金來源主要採取財政補助、爭取上級支持和生產太陽能產品相關企業出資等方式解決。
(四)加大對太陽能產品推廣套用的扶持力度。各級、各部門要採取措施推進太陽能在建築領域的套用,組織實施太陽能建築一體化,對利用太陽能設施設計、安裝實行統一規劃管理。城鄉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應為居民利用太陽能提供方便條件,不得限制和阻止居民合理利用太陽能。房地產開發商在建築物的設計和施工中,要考慮為太陽能利用提供必備條件。今後所有新建項目未包括太陽能設計內容和未進行節能審查的,一律不得審批及開工建設。
(五)實施優惠政策。按照一定標準,經有關部門審批,對列入全市試點示範及太陽能推廣套用的開工項目,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六)進一步完善企業服務支撐體系。以光伏企業為服務對象,以改善最佳化經營和創新環境為目標,整合資源,理順服務功能,擴大服務範圍,提高服務質量,著力構建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技術交流服務平台、中介服務平台、金融服務平台、人才交流與培訓服務平台。
(七)加快技術創新支撐體系建設。圍繞新能源設備五個主導產業,著力建設和完善一批工程技術中心、研究機構、檢測中心、博士後工作站。加強與國際可再生能源行業的交流與合作,借鑑先進技術和成功經驗,完善提高我市太陽能行業的整體水平。
(八)鼓勵企業完善產業鏈條,不斷提高太陽能產品的利用率。一是鼓勵企業進行技術研發,開發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流程,提升科技含量,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和成品價格,增強產品市場競爭力;二是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立足已有技術設備,改進和加強生產經營領域的薄弱環節,形成拳頭產品,打造企業品牌,擴大產品影響;三是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引進,加大與國內外技術裝備科研院所、知名企業合作,加快消化吸收和轉化利用,及早開發具有國際先進水平、自主智慧財產權的裝備;四是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服務,從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各個環節實施全方位服務,對用戶滿意度、產品認知度進行跟蹤調查,掌握市場動態。
(九)加大宣傳力度。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加大宣傳我市“太陽能之城”建設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的能源憂患意識和節能意識,要大力普及節約能源科學技術知識,倡導使用綠色能源,營造使用綠色能源的良好氛圍,使節約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為。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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