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概述,歷史,寺規,佛事活動,
概述
藏語稱“俄合薩吉祥法寨興善菩提洲”。位於藏族縣治南部,坐落在今中鐵鄉南偏西31公里處,中鐵溝上部北側的拉日夏嘎爾山下,周圍蒼松古柏,風景幽美,中鐵河經寺前腕蜒東流,注入黃河。該寺由俄合薩格西欽莫嘉木樣端雲大師(1877一1959)始建於1898年。嘉木樣端雲,傳為該系統第七世(其前六世依次是卻傑達瑪仁欽、袞桑卻吉尼瑪、瑜伽師南喀堅贊、嘉煥道爾傑、嘉木樣袞噶華和丹增嘉措),俄合薩洋科爾部落人,自學成名,撰有文集五卷傳世。俄合薩寺從初建到發展,當地稱之為“隆務龍切”三部的嘉扎、洛哇、俄合薩部落,瓦扎、加拉、美合浪部落和達武、美倉、苟日部落一直為其主要香火部落。
俄合薩寺是中鐵鄉境內較大的格魯派寺院,歷史上該寺下轄有本縣的赤塘寺、嘉扎寺、青崗寺、塔洞寺和果洛的班瑪榮托寺等屬寺。1957年,全寺有寺僧91人,住寺活佛有嘉木樣端雲、堪布倉、宗萬倉、益希嘉措、蒂超喇嘛牟覺多傑強等。建有經堂、佛殿、昂欠、僧舍等500餘間,擁有各類牲畜9656頭(只)(其中馬200匹、騾26頭、牛430頭、羊9000隻),並有帳房10頂。1958年建築拆毀,1982年重新開放,重建經堂、佛殿、僧舍等共50餘間,有寺僧42人,由活佛牟覺多傑強主持寺務。 “拉日夏嘎爾”山自然景觀奇特,其山勢好似大佛講經灌頂,周圍環繞的小山好像是佛教神話中的“八大隨佛弟子”。在山中密林深處和岩石洞中,人們可以看到自然形成的“佛像”,“佛塔”,“金剛村”,“輪王七政寶”,“八瑞吉祥圓”等奇異的自然景觀。在這座名山中,很久以前便有許多佛門弟子在山上的洞窟里長期閉關修行,後人將他們修行的山洞稱為“修仙洞”。現在,在賽爾康巴大師和阿柔格西·先巴格勒沃賽大師的“修仙洞”中仍留有“法座”等遺蹟。
歷史
大約在200多年前清雍正年間,俄合薩部落從同仁地區到現境。他們的祖先隆欽哀噶端米(121—1292年),又稱拉傑扎納巴大師)是著名的瑜伽大師,他受薩迦班智連·貢噶堅參(1216一1251年)的意旨,由西藏來到青海同仁地區興教立業。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俄合薩格西倉·嘉木樣端雍大師(1878—1959年)依山修建了“修仙室”,創建了俄合薩寺。從此,這裡便成為藏傳佛教格魯派“修行僧”刻苦修習的理想之地,同時也是海南藏族自治州境內,及至整個安多藏區唯一的常年閉關,晝夜修行,教規嚴明,風格獨特的藏傳佛教寺院。
無論活佛還是一般僧侶,都居住在普通的僧舍中,這是該寺的重要特徵之一。寺內佛堂、小經堂和大經堂的建築風格都是藏式建築,樹柳女牆,屋頂金瓦寶瓶,金光閃閃;彌勒佛殿、觀世音菩薩殿是漢式建築風格,金瓦屋頂,樹柳女牆,屋頂祥麟法輪,光彩奪目。佛殿和經堂內供有大量的佛像、佛塔、佛經、佛燈以及各種法器供物。
公堂為二層建築,上樓為餐廳,下樓為伙房,全寺所有僧眾,包括活佛都在此用餐。
屍林空行宮,即為天葬場,位於寺院左側山坡,由俄合薩格西倉·嘉木樣端雍大師親自創建。曾先後由嘉木樣端雍大師、阿饒倉·洛桑隆道丹貝堅參大師、羅藏沃賽爾大師、俄合薩、堪布倉大師和宗萬倉大師等諸多佛門名師予以加持,即用佛力護佑眾生,俄合薩寺屍林空行宮常年由固定的僧人守護,每當送來一具屍體,首先由屍林主按著一定的宗教儀式予以加持,然後把屍體連肉帶骨切成若干份之後就呼叫“神鳥”(即雄鷹)。“神鳥”非常有秩序地落下,不擠不搶,分食著由屍林主分發的份,食後依次飛向天空,緩緩人云,它象徵著這個人升入了“天堂”。
1958年,俄合薩寺遭到封閉,所有建築被拆毀。1982年,在牟什黨金剛大師的主持下,俄合薩寺重新開放。1983—1985年先後重建了小經堂、大經堂和菩提塔,勝樂佛殿以及14座佛塔。小經堂內供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塑像和3尊長壽佛和俄合薩格西倉·嘉木樣端雍大師銀制靈塔。勝樂佛殿內供勝樂金剛佛、觀世音菩薩、那若空行佛。大經堂建築宏偉,為二層樓式,藏式屋頂,樹柳女牆,金瓦寶瓶,殿內共有81個大柱子,其中有八大通天柱,內供佛3座佛塔和《甘珠爾》、《丹珠爾》、《宗喀巴師徒三人全集》等佛經。
俄合薩格西倉·嘉木樣端雍大師少時在賽勒亥寺由阿饒倉大師受戒出家,長期修行,他在拉加寺拜師學經,獲得“格西”學位,一生中著有文集五部。嘉木樣端雍大師常年閉關修行,生活檢朴,除了僅容納自身的“修行室”外,沒有擴建私房或“昂欠”,沒有積累任何私有財產。他制定了一套嚴格的寺規,這是俄合薩寺與其他格魯派寺院突出的不同處。
寺規
俄合薩寺以教規嚴格和寺僧常年閉齋聞名。寺僧禁食肉類,兩日一餐,不準穿皮製和長袖衣服,每日集體誦經3次。此外,在衣食住行方面還有許多特殊規定,如上師與一般僧人共同在食堂就餐,不準帶出食品,不搞特殊化,分配布施一律平等,禁止將菜牛、菜羊、麝香、皮張、武器、煙、酒、蒜類物品帶進寺院存放或買賣,寺僧(包括活佛)不得私自收取材物、牲畜,嚴禁鬥毆吵架和誣陷別人,每年回家不得超過1 天,有事遠行不得騎馬,寺內不得擴建僧舍,禁止念誦其他教派經文,禁止婦女在寺留宿,確需留宿者須到15華里以外的指定地點,禁止牧民在寺院周圍15華里內安立帳房等。
俄合薩寺除了執行藏傳佛教的“十善”、“五戒”等基本教規外,還有一套特殊的行動準則,其主要內容如下:
第2條,常年閉關,四個晝夜只飲兩餐,不準亂食隨飲;
第5條,無論活佛高僧,還是修行僧人,一律不準穿著皮革衣服或長袖服裝;
第6條,不論客人,還是施主,一律不準攜帶肉食進入寺院;
第7條,凡是在寺院街道、走廊、僧舍,一律禁止存放煙、酒和蒜類食物;
第12條,無論僧舍,還是公堂,一律不準存放牧民帳蓬等堆積物,必須保持清潔;
第13條,寺院不準飼養家畜、家禽、家犬;
第16條,不準欺負、侮辱和誣陷他人;
第17條,無論活佛,還是一般僧侶,一律不準積累錢財,不準私自接收財物,收集牲畜;所有收入,一律歸公,為集體所有,不能圖財謀利;
第18條,寺僧每年假不準超過10天;
第20條,寺院提倡閉關,舉行格魯派教義儀軌,除非格魯派經卷,不準亂誦其他教派經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