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可再生能源綜合政策與協調機制

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可再生能源綜合政策與協調機制

《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可再生能源綜合政策與協調機制》是2018年中國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仲穎、趙勇強。

基本介紹

  • 書名: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可再生能源綜合政策與協調機制
  • 作者:王仲穎、趙勇強
  • 出版社:中國經濟出版社有限公司
  • 出版時間:2018年11月1日
  • ISBN:978751365352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重點研究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可再生能源綜合政策與協調機制,內容包括:生態文明建設的內涵和要求,大力持續開發可再生能源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可再生能源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機遇、願景和路徑,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考核機制,全面市場化改革背景下的可再生能源市場機制與扶持政策,促進生態文明和市場化改革的能源治理與協調機制,生態環境友好的新能源產業發展和開發建設。

圖書目錄

第一章生態文明建設的內涵和要求
一、生態文明的內涵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3
(一)生態文明是對工多戶譽雅業文明的反思和升華3
(二)生態文明要求樹立尊重自然、生態優先的發展理念4
(三)生態文明的方向是經濟、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綠色發展道路6
二、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任務7
(一)中國生態文明思想的形成過程7
(二)生態文明建設的思路、目標、路徑9
(三)生態嚷膠永宙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10
(四)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生態優先的制度建設和創新13
第糠促二章大力持續開發可再生能源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
一、破解能源經濟環境的矛盾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挑戰19
(一)前三次基於化石能源的能源變革背離生套汗主態文明19
(二)化石能源資源開發利用粗放低效導致大量資源浪費21
(三)長期高強度能源資源開發造成嚴重生態環境災害和生態系統退化22
(四)大規模化石能源粗放式利用是霧霾等大氣污染的元兇23
(五)化石能源燃燒導致大量仔背懂溫室氣體排放和極端氣候等24
二、生態文明要求加快建設可再生能源為主的新型能源體系26
(一)可再生能源是能源變革根本方向和生態文明重要支柱27
(二)可再生能源已成為我國新增能源供應主力29
(三)可再生能源是生態環境友好的能源30
(四)可再生能源是真正的低碳無碳能源34
(五)可再生能源開發推動形成新型城鎮化和經濟發展空間格局35
(六)可再生能源促進綠色經濟和就業36
三、能源發展戰略尚未全面貫徹落實生態文明理念38
(一)能源環境約束讓位GDP增長的思維慣性依然存在38
(二)缺乏生態文明指導下的前瞻性能源戰略39
(三)缺乏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匹配的協調管理和穩定政策體系41
(四)打破固化的既有利益格局仍面臨諸多障礙41
第三章可再生能源促進生態文明兆剃廈建設的機遇、願景和路徑
一、加快推進能源轉型的重大機遇45
(一)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是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迫切要求45
(二)加快能源轉型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落實國際承諾的戰略任務45
(三)經濟新常態為加快能源轉型、調整能源結構提供了重大機遇46
(四)全面深化經濟和生態體制改革為轉變能源發展方式提供了新動力47
(五)技術創新和“中國製造2025”戰略為能源轉型發展奠定堅實基礎48
二、全面貫徹生態文明理念的能源轉型願景50
(一)發展共識50
(二)發展願景52
(三)理念與宗旨55
三、可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體系是踐行生態文明的必由之路58
(一)2050年可再生能源能夠滿足一次能源供應60%以上58
(二)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推動2025年前實現碳排放峰值60
(三)通過擴大能源終端電力利用將人類社會推向更高級文明形態61
(四)可再生能源電力是實現替代化石能源的根本途徑63
(五)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成為未來電力供應的重要支柱66
(六)實現電網從單一電力輸送網路向綠色資源最佳化配置平台轉型69
(七)技術與制度創新是構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電力系統的基石70
(八)近期加大投入能夠長期以較小成本或無增量成本建成高比例
可再生能源電力系統72
(九)可再生能源作為新興經濟成長點可晚捉盛顯著提升巨觀經濟發展質量74
(十)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助力重現碧水藍天76
第四章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考核機制
一、能源氣候環境綜合目標與可再生能源行動的國際經驗81
(一)總體趨勢81
(二)主要國家和地區情況82
(三)啟示84
二、目標導向的中國能源氣候環境一攬子計畫和協調機制86
(一)按照生態文明要求統籌制定能源氣候環境一攬子計畫86
(二)可再生能源與節能降碳的目標和考核銜接87
三、科學制定分階段、分區域可再生能源目標和考核機制89
(一)可再生能源比重未來需年均提升1個百分點89
(二)制定分地區可再生能源目標90
(三)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目標及配額制90
四、能源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統籌發展92
(一)節能和能源消費總量“雙控”目標與考核工作歷程92
(二)能源消費總量應設定可再生能源最低目標但不設上限96
(三)重點地區和領域“雙控”約束目標實施應更多鼓勵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96
(四)“雙控”目標考核過程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數量和措施指標權重97
五、嚴格設定碳排放總量,強化碳交易市場的約束99
(一)低碳發展目標及碳排放空間99
(二)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倒逼能源轉型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104
(三)碳排放權的分配應當以有償拍賣為主,確保公平性和激勵性106
(四)電力部門碳交易要實行總額控制,形成價格傳導機制和決策傳導機制109
(五)碳配額區域分配和跨省交易應促進東部就地開發和消納西部可再生能源113
六、加強可再生能源證書和節能量證書與碳配額交易的協調118
(一)制定交易體系的共同原則119
(二)建立協調的目標制定和調整機制120
(三)建立互相認可、互相抵扣的機制120
(四)研究互相影響下的碳配額、可再生能源證書的價格形成和穩定機制120
(五)強化協調監管和MRV體系121
第五章全面市場化改革背景下的可再生能源市場機制與扶持政策
一、加快電力市場化改革,有效推動電力轉型發展125
(一)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發展階段要求電力系統轉型125
(二)電力市場化滯後對新能源發展和電力轉型的制約日益顯現127
(三)建立促進靈活性的開放競爭現代電力市場體系136
二、能源資源環境市場聯動改革發揮合力156
(一)煤炭煤電價格市場化改革和成本全覆蓋不到位156
(二)統籌推進能源電力改革和資源環境財稅價格改革161
(三)多途徑增加可再生能源市場競爭力和資金投入169
三、打破行業壟斷和隔離,構建開放競爭的能源生產消費模式177
(一)電力、燃氣和熱力行業壟斷和隔離經營不利於電力轉型177
(二)打破行業壟斷,擴大電網和熱力燃氣管網準入177
(三)打破行業隔離,構建開放融合的綜合能源服務體系178
(四)大力發展“網際網路+”智慧能源,通過網際網路促進能源系統扁平化179
四、積極發展綠色金融,促進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180
(一)綠色金融的興起180
(二)綠色金融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性181
(三)可再生能源在綠色金融體系中的現狀182
(四)扶持可再生能源綠色金融的保障政策和措施184
(五)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創新套用綠色金融工具185
第六章促進生態文明和市場化改革的能源治理與協調機制
一、面向可再生能源的能源轉型的治理挑戰與要求199
(一)能源轉型中的能源治理和協調機制面臨的挑戰199
(二)生態文明建設和市場化改革導向的能源治理與協調機制要求200
二、生態文明建設下的能源氣候環境綜合治理202
(一)建立能源氣候環境變化的一攬子計畫和戰略202
(二)落實“三線”約束和“多規合一”的能源建設布局與集成規劃203
(三)共建共享能源環境氣候國土等基礎信息平台206
三、建立中央、地方政府分工協同的能源治理體制208
(一)央地政府關係的基本原則:法治、效率、外部性、激勵相容208
(二)明確中央與地方政府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責任、事權和財力210
四、整合形成推動能源系統轉型的綜合能源管理體制211
(一)打破能源品種分類管理模式,探索可再生能源引領系統轉型的管理方式211
(二)建立科學的規劃機制、程式和方法211
(三)強化發展規劃的綠色低碳發展約束212
(四)電力電網規劃方法要適應可再生能源特性和需求212
五、與綜合能源管理相配套、與市場化改革同步的現代專業監管體系216
(一)樹立現代專業監管理念216
(二)放寬市場主體投資權,弱化前置性投資項目審批216
(三)健全倒逼能源轉型的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監管體系217
(四)加快建立與現代電力市場配套的專業監管體系217
六、強化新能源發展及體制變革的法律法規體系219
(一)強化立法先行和協調立法修法219
(二)提升《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執法司法力度221
(三)按照系統最佳化原則、市場化改革方向加快修訂《電力法》222
第七章生態環境友好的新能源產業發展和開發建設
一、風電產業生態環境影響及對策227
(一)風電的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影響及對策227
(二)加強風電場開發的合理規劃設計和規範管理236
二、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生態環境影響及對策240
(一)太陽能組件供應鏈的生態環境影響240
(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運行對環境的正面效應242
(三)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生態環境風險244
(四)建立光伏行業全產業鏈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科學開發規範250
三、可再生能源建設用地政策建議253
(一)國家可再生能源項目用地相關政策253
(二)部分省份可再生能源項目用地相關政策255
(三)可再生能源項目用地存在的問題259
(四)可再生能源項目用地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議269
參考文獻273

作者簡介

王仲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副所長(主持工作),研究員;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在能源特別是可再生能源政策領域有近三十年的工作經驗。長期從事可再生能源立法、發展戰略、政策規劃等研究工作,為國務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科技部及其他政府部門提供決策研究支持。領導多個國際多雙邊合作項目,包括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聯合國開發計畫署、澳大利亞政府、德國政府、丹麥政府等支持的項目;是IPCC、UNESCAP等多個知名國際機構主持的研究課題的合著作者。
趙勇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員;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主要從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戰略與規劃、產業政策與管理、國際化發展與合作等研究。近年來主要開展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與路線圖、區域能源轉型、電力市場、國際能源合作等研究。主持和參加課題研究50餘項,多次承擔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的服務和應急課題,擔任“中美可再生能源夥伴關係”等中方工作組協調人。作為主要研究人員獲得省部級優先研究成果獎5項,公開發表論文20餘篇,合作出版學術專著4部。
(四)全面深化經濟和生態體制改革為轉變能源發展方式提供了新動力47
(五)技術創新和“中國製造2025”戰略為能源轉型發展奠定堅實基礎48
二、全面貫徹生態文明理念的能源轉型願景50
(一)發展共識50
(二)發展願景52
(三)理念與宗旨55
三、可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體系是踐行生態文明的必由之路58
(一)2050年可再生能源能夠滿足一次能源供應60%以上58
(二)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推動2025年前實現碳排放峰值60
(三)通過擴大能源終端電力利用將人類社會推向更高級文明形態61
(四)可再生能源電力是實現替代化石能源的根本途徑63
(五)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成為未來電力供應的重要支柱66
(六)實現電網從單一電力輸送網路向綠色資源最佳化配置平台轉型69
(七)技術與制度創新是構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電力系統的基石70
(八)近期加大投入能夠長期以較小成本或無增量成本建成高比例
可再生能源電力系統72
(九)可再生能源作為新興經濟成長點可顯著提升巨觀經濟發展質量74
(十)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助力重現碧水藍天76
第四章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考核機制
一、能源氣候環境綜合目標與可再生能源行動的國際經驗81
(一)總體趨勢81
(二)主要國家和地區情況82
(三)啟示84
二、目標導向的中國能源氣候環境一攬子計畫和協調機制86
(一)按照生態文明要求統籌制定能源氣候環境一攬子計畫86
(二)可再生能源與節能降碳的目標和考核銜接87
三、科學制定分階段、分區域可再生能源目標和考核機制89
(一)可再生能源比重未來需年均提升1個百分點89
(二)制定分地區可再生能源目標90
(三)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目標及配額制90
四、能源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統籌發展92
(一)節能和能源消費總量“雙控”目標與考核工作歷程92
(二)能源消費總量應設定可再生能源最低目標但不設上限96
(三)重點地區和領域“雙控”約束目標實施應更多鼓勵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96
(四)“雙控”目標考核過程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數量和措施指標權重97
五、嚴格設定碳排放總量,強化碳交易市場的約束99
(一)低碳發展目標及碳排放空間99
(二)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倒逼能源轉型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104
(三)碳排放權的分配應當以有償拍賣為主,確保公平性和激勵性106
(四)電力部門碳交易要實行總額控制,形成價格傳導機制和決策傳導機制109
(五)碳配額區域分配和跨省交易應促進東部就地開發和消納西部可再生能源113
六、加強可再生能源證書和節能量證書與碳配額交易的協調118
(一)制定交易體系的共同原則119
(二)建立協調的目標制定和調整機制120
(三)建立互相認可、互相抵扣的機制120
(四)研究互相影響下的碳配額、可再生能源證書的價格形成和穩定機制120
(五)強化協調監管和MRV體系121
第五章全面市場化改革背景下的可再生能源市場機制與扶持政策
一、加快電力市場化改革,有效推動電力轉型發展125
(一)大規模可再生能源發展階段要求電力系統轉型125
(二)電力市場化滯後對新能源發展和電力轉型的制約日益顯現127
(三)建立促進靈活性的開放競爭現代電力市場體系136
二、能源資源環境市場聯動改革發揮合力156
(一)煤炭煤電價格市場化改革和成本全覆蓋不到位156
(二)統籌推進能源電力改革和資源環境財稅價格改革161
(三)多途徑增加可再生能源市場競爭力和資金投入169
三、打破行業壟斷和隔離,構建開放競爭的能源生產消費模式177
(一)電力、燃氣和熱力行業壟斷和隔離經營不利於電力轉型177
(二)打破行業壟斷,擴大電網和熱力燃氣管網準入177
(三)打破行業隔離,構建開放融合的綜合能源服務體系178
(四)大力發展“網際網路+”智慧能源,通過網際網路促進能源系統扁平化179
四、積極發展綠色金融,促進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180
(一)綠色金融的興起180
(二)綠色金融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性181
(三)可再生能源在綠色金融體系中的現狀182
(四)扶持可再生能源綠色金融的保障政策和措施184
(五)在可再生能源領域創新套用綠色金融工具185
第六章促進生態文明和市場化改革的能源治理與協調機制
一、面向可再生能源的能源轉型的治理挑戰與要求199
(一)能源轉型中的能源治理和協調機制面臨的挑戰199
(二)生態文明建設和市場化改革導向的能源治理與協調機制要求200
二、生態文明建設下的能源氣候環境綜合治理202
(一)建立能源氣候環境變化的一攬子計畫和戰略202
(二)落實“三線”約束和“多規合一”的能源建設布局與集成規劃203
(三)共建共享能源環境氣候國土等基礎信息平台206
三、建立中央、地方政府分工協同的能源治理體制208
(一)央地政府關係的基本原則:法治、效率、外部性、激勵相容208
(二)明確中央與地方政府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責任、事權和財力210
四、整合形成推動能源系統轉型的綜合能源管理體制211
(一)打破能源品種分類管理模式,探索可再生能源引領系統轉型的管理方式211
(二)建立科學的規劃機制、程式和方法211
(三)強化發展規劃的綠色低碳發展約束212
(四)電力電網規劃方法要適應可再生能源特性和需求212
五、與綜合能源管理相配套、與市場化改革同步的現代專業監管體系216
(一)樹立現代專業監管理念216
(二)放寬市場主體投資權,弱化前置性投資項目審批216
(三)健全倒逼能源轉型的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監管體系217
(四)加快建立與現代電力市場配套的專業監管體系217
六、強化新能源發展及體制變革的法律法規體系219
(一)強化立法先行和協調立法修法219
(二)提升《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執法司法力度221
(三)按照系統最佳化原則、市場化改革方向加快修訂《電力法》222
第七章生態環境友好的新能源產業發展和開發建設
一、風電產業生態環境影響及對策227
(一)風電的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影響及對策227
(二)加強風電場開發的合理規劃設計和規範管理236
二、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生態環境影響及對策240
(一)太陽能組件供應鏈的生態環境影響240
(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運行對環境的正面效應242
(三)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生態環境風險244
(四)建立光伏行業全產業鏈的生態環境保護和科學開發規範250
三、可再生能源建設用地政策建議253
(一)國家可再生能源項目用地相關政策253
(二)部分省份可再生能源項目用地相關政策255
(三)可再生能源項目用地存在的問題259
(四)可再生能源項目用地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議269
參考文獻273

作者簡介

王仲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副所長(主持工作),研究員;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在能源特別是可再生能源政策領域有近三十年的工作經驗。長期從事可再生能源立法、發展戰略、政策規劃等研究工作,為國務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科技部及其他政府部門提供決策研究支持。領導多個國際多雙邊合作項目,包括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聯合國開發計畫署、澳大利亞政府、德國政府、丹麥政府等支持的項目;是IPCC、UNESCAP等多個知名國際機構主持的研究課題的合著作者。
趙勇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員;國家可再生能源中心副主任。主要從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戰略與規劃、產業政策與管理、國際化發展與合作等研究。近年來主要開展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與路線圖、區域能源轉型、電力市場、國際能源合作等研究。主持和參加課題研究50餘項,多次承擔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的服務和應急課題,擔任“中美可再生能源夥伴關係”等中方工作組協調人。作為主要研究人員獲得省部級優先研究成果獎5項,公開發表論文20餘篇,合作出版學術專著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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