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本能說

侵犯本能說(instinct theory of aggression)是關於侵犯是人生來就有的一種本能傾向的假說。S.弗洛伊德認為,死的本能是一種破壞性能量或內驅力,其釋放的一種形式就是侵犯行為。研究習性學的代表人物洛倫茲認為,侵犯行為是動物的本能,其作用在於保證一定的空間和食物來源,以保持本種的一定數量,使最適宜生存的強壯動物活下來並繁殖後代。他認為人類也有侵犯本能,這種本能使人種生存下來。但不同點在於增加了環境變化的引發因素。

他認為動物的任何行為模式都依賴能量的積累,為使這種能量得以釋放,必須有外部刺激加以引發。這種刺激被稱為釋放刺激。他認為環境線索可以使有機體表現出侵犯行為。社會生物學的代表人物威爾遜認為,許多社會行為都有遺傳基礎,侵犯行為的生物學意義在於保存自己的種族。認為侵犯行為是天生的、本能的行為,這是一種生物學的觀點,其錯誤在於把生物學的規律硬搬到人類社會中來,而忽視了人的社會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