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驅力理論(drive theories of aggression)是指認為侵犯是由挫折後產生的內驅力造成的理論。早期的弗洛伊德派理論家認為,侵犯性是天生的驅力或本能的表現,而後來的一些心理學家如多拉德(1939)等認為,侵犯性是受挫折後的驅力造成的,即挫折-侵犯假設。該假設認為,當個人達到目標的努力受到挫折時,會產生侵犯性驅力,激發侵犯行為,傷害或毀壞使自己受挫折的人或物體。侵犯性是挫折導致的反應, 而個人過去因侵犯而受到懲罰,則可能會產生其他反應。
按照這個假說,侵犯性雖不是天生的,但由於人們隨時隨地都可能受到挫折,因此必然會產生侵犯驅力或侵犯行為。挫折與侵犯行為有時有關,但不能認為挫折必然引起侵犯行為,也不能認為侵犯都是由挫折引起的。事實上,享樂主義和個人主義的動機或腦的意外損傷都可以引起侵犯。當代腦神經生理學家發現動物腦內某些部位與憤怒和侵犯行為有關,人類腦內有些部位受到損害也可以產生侵犯行為,如某些精神病的失常表現。侵犯的驅力理論可解釋部分侵犯現象, 但不能概述所有的侵犯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