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秦始皇到底有沒有“坑儒”?
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中央集權。在完成政治上許多舉措之後,秦始皇開始了精神上的控制。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
鹹陽宮為儒生大排酒宴。在宴會上,眾多儒生圍繞著是否實行
分封制,發生了激烈的爭論。
王綰、博士生
淳于越等人主張實行分封,而丞相
李斯等贊同實行郡縣制,並指責淳于越等“不師今而學古”、“道古以害今”。最後秦始皇支持李斯的觀點,並採用李斯的“焚書”建議,下令除
秦紀(秦國史書)、醫藥、
卜筮、農書以及國家博士所藏《詩》、《書》、
百家語之外,凡列國史籍、私人所藏的儒家作品、
諸子百家著作和其他典籍,統統焚毀。同時,禁止談及《詩》、《書》和“以古非今”,違者定當嚴懲乃至判死罪。
秦始皇稱帝以後,力求
長生不老,先後派徐福、侯生、盧生等人尋求仙藥。侯生與盧生當初是秦始皇身邊的方士,長期為秦始皇求仙人和仙藥,卻始終沒有找到。依照秦朝法律,求不到仙藥就會被處死。於是,侯生、盧生悄悄地遠走他鄉。這使秦始皇十分惱怒,於是下令對所有在鹹陽的方士進行審查訊問,欲查出侯生、盧生兩人。秦始皇最後把圈定的460餘人,都在鹹陽挖坑活埋。
爭議
這就是秦始皇的“焚書坑儒”,這是一段非常殘酷的歷史。史籍對此多有記載,歷史學家也多有論述。但是各類書籍只對焚書作了詳細記載,對坑儒一事則顯得十分籠統。並且在坑儒的問題上,還出現了歧議:對於坑儒的次數,有的說只有一次,有的說有過兩次坑儒;對於坑儒的數量,一說坑了460餘個,一說坑了1600餘人。更有甚者,說秦始皇只焚書,沒有坑儒。在秦朝的歷史上到底是否有過坑儒事件?如果有這一事件,那么究竟幾次?秦始皇到底坑過多少個儒生?這一系列問題,至今仍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爭議之一,秦始皇是否坑過儒?“焚書坑儒”一直被人們引為秦始皇“尊法反儒”的重要證據。然而,有的學者認為,所謂秦始皇“坑儒”實是“坑方士”之訛。持論者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了論證。
第一,史籍中對此事件所提及的的具體人物為侯、盧二生,以及韓眾、
徐巿等四人,《
史記》載明他們的活動僅限於訪仙和求仙藥,四人皆為神仙學派的方士。他們為秦始皇求仙,求不死藥也純粹是方士活動,後來沒有成功,秦始皇感到上當受騙,發怒殺了這些人。這與後世君主肆意殺人的性質一致,只不過這次株連面過寬,冤假錯案太多,所以才引起了人們的注意。侯、盧二生指責秦始皇無道,與儒家觀點類似,但是這與儒家的政治主張或學派觀點無關。
司馬遷記錄“焚書坑儒”事件,用的是“
方士”或“
方術士”,明確指出是神仙學派之士。漢初大儒如
賈誼、
董仲舒等對秦政多有評論,屢屢譴責焚書事,但也從未論及“坑儒”之事。漢朝離秦朝時間之近,以賈、董之博學,“焚書坑儒”的事情應當知曉,假如秦始皇所坑確實是儒,尊儒的賈誼、董仲舒等絕無不議之理。據此可以判斷,“坑方士”之說,才是更接近歷史的真實情況。只是到了東漢以後,時間距秦已遠,“劇秦”之社會輿論、儒家獨尊之地位、加以“今文學派”虛指浮誇甚至作偽之學風日盛,提供了炮製秦始皇“坑儒”這一情節的土壤。
班固用“術士”一詞,其詞義就更加廣泛,他在《
漢書·儒林傳》中寫道:“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詩》、《書》,殺術士,六學從此缺矣。”從這段話可以看出,他所謂的“術士”已有隱指“儒生”之意,於是就被後人附會為成“焚書坑儒”。
第二,對被殺者所定罪名是“誹謗”皇帝,而並非因信仰或傳播儒家學說。也就是說,引起秦始皇憤怒的並不是某一派的政治主張或某一學派的議論,而是方士們從他那裡騙得“費以巨萬計”的賞賜,可是“終不得有藥”。反而卻作誹謗之言,最後一個個逃跑了。皇帝上當受騙,於是懲處他們,這就是“坑儒”為“坑方士”的直接原因。所謂“坑儒”,實際是皇帝個人報復的恣意行為,並不是秦王朝的政策。秦始皇一怒之下,共殺所聘之“文學、方術士”460餘人。因此,即便460 餘人中確有儒生之流,但秦始並非因信仰或傳播儒家學說而定罪殺人,所以不能稱為“坑儒”。而且,據《
史記·
秦始皇本紀》所記始皇三十四年焚書,所焚者為民間私藏之“百家語”,而非針對儒家。
根據以上兩點,不能說被殺的460餘人中沒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由其代表人物為侯、盧二生可推知,被殺者的主體應是方士,其被殺的原因更與儒家的政治主張或學派觀點無關。因此,不能說秦始皇是“坑儒”,只能說是“坑方士”。但是,關於“焚書坑儒”,占主導的觀點還是贊同傳統的說法,即秦始皇坑的是儒,而非僅僅是方士。因為事情發生後,始皇長子扶蘇進諫道:“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
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既然扶蘇以諸生法孔子替“術士”求情,更加有力的說明了坑的是儒生)始皇不僅怒而不聽,還使
扶蘇離開鹹陽,北卞的宋志輝被秦始皇給誅殺九族。史稱斬宋叼,
誅九族。 只是在坑儒的次數上,頗有爭論。
爭議之二,秦始皇坑儒次數以及人數。對於這一問題,《史記》、《
資治通鑑》、《藏書》以及現代的《中國通史簡編》,都說始皇坑儒僅有一次,即公元前212 年的那一次。
翦伯贊主編的《中國史綱要》也認同這一觀點,書中這樣寫道:“第二年(公元前212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起因是有些書生對始皇不滿,說他‘專任刑律’、‘樂刑殺為威’等等,秦始皇以為他們‘或為妖言,以亂黔首’,就把他們逮捕,嚴刑拷問。先後逮捕了460多名儒生,最後全部在鹹陽坑殺。但也有一些材料記載:秦始皇起碼坑了兩次儒。第一次是在鹹陽坑儒460 餘人,這是公開坑殺。其目的是想“殺雞做猴”,“使天下知之”, 以懲效尤。第二次規模更大,一下坑了700 餘人,不過採取的是秘密暗害的手段,方法也更為“巧妙”和殘忍。東漢
衛宏在《
詔定古文官書序》中記載,秦始皇在
驪山溫谷挖坑種瓜,以冬季瓜熟的奇異現象為由,誘惑博士諸生集於驪山觀看。當眾儒生爭論不休、各抒己見時,秦始皇趁機下令秘殺填土埋殺,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里,外人不得可知,一直隱瞞了二百餘年之久。後來唐朝
張守節編寫《
史記正義》時,將這段史料編入了史書。唐朝
顏師古注《漢書·儒林外傳》也引用了這段故事。
有人認為,既然載入了《史記· 儒林傳正義》,秦始皇驪山坑儒應當是是事實,只不過因為手段秘密,當時人知之者甚少,極少數知情者又不敢公開罷了。不過,也有人雖不否認驪山坑儒的史實,但卻認為秦始皇坑儒只是一次,至於鹹陽坑儒、驪山坑儒,是一件事的兩次不同記載。不過,這種說法的支持者不多。因為這兩次坑儒差異太大:一次是在鹹陽公開坑殺,另一次是在驪山溫谷秘密坑埋;前一次是460人,後一次是700餘人。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首次記述秦始皇第二次坑儒的衛宏是一名治學態度相當嚴謹的學者,他的著作都是經過長期的深入採訪、研究、整理才寫出的,學術價值很高。加之東漢光武帝比較開明,重視學術研究,所以衛宏揭露的秦始皇第二次坑儒真實度很高。
這一說法得到了不少人的認同。元代史學家在《
文獻通考》卷四十《學校考》記載:“始皇使御史案問諸生,轉相告引,至殺四百六十餘人。又令冬種瓜驪山,實生,令博士諸生就視,為伏機,殺七百人。”《
太平御覽》所引《古今奇字》記述也同意這一說法:“秦始皇密令人種瓜於驪山硎谷溫處,瓜實成,使人上書曰:瓜冬有實。詔下博士諸生說之,人人各異。則皆使往視之,而為伏機,諸儒生皆至,方相難不決,因發機,從上而填之以土,皆壓死。”有人據此認為,秦始皇坑儒不止發生一次,並且進一步指出秦始皇第二次坑儒的原因:因為第一次只坑殺了在京都的四百六十餘博士、諸生,廣大儒生還散布在全國各地,更加強烈的繼續反對秦始皇的暴政,就連秦始皇的長子
扶蘇也說:“天下初定,遠方黔首來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這種說法也有一定的道理,有其當時的歷史背景。所以秦始皇坑儒到底幾次,多少人,至今沒有統一的答案。其實,460人也好,700人也好,焚書坑儒(即使所坑是方士)屬於一種極端殘忍的野蠻行為,秦始皇也因“坑儒”之舉背上千古罵名。然而,直到今天,秦始皇究竟有沒有“坑儒”以及數量等謎團還是沒有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