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樹立“城市發展,交通先行”理念,通過加強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使用管理,逐步提高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硬體服務保障能力,營造良好的城市公共運輸服務新環境,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規劃建設使用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7年4月12日
- 實施時間:2017年5月12日
- 發布單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為落實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樹立“城市發展,交通先行”理念,通過加強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使用管理,逐步提高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硬體服務保障能力,營造良好的城市公共運輸服務新環境,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七條 需要配建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的住宅、公共場所和公共設施等建設項目,應當符合《佳木斯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規劃》、《佳木斯市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設定規範》,並執行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合理配建。《佳木斯市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12日 政策解讀 一、背景和依據 為有效落實我市城市公共運輸優先發展戰略,我市決定申報國家“十三五”期間公交都市主題創建城市,並擬以公交都市建設作為載體工程,重點推進並加強我市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
第二條 城市公共運輸規劃的制定、設施的建設、線路的經營、服務質量和安全責任以及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城市公共運輸是公益性事業。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採取有效措施,提高線網密度和站點覆蓋率,最佳化運營結構...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
佳木斯市城鄉建設局是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履行領導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深入...
《佳木斯市政務及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1月25日市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政策解讀 一、制定管理辦法的目的及意義 隨著網際網路+的深入實施,各部門...
《邢台市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管理辦法》是邢台市地方法規。第一條 為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規劃管理,規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確保城市建設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在摸清停車矛盾現狀、科學預測停車需求的基礎上,按照差別設施供給和停車需求調控管理的原則,研究確定城市停車總體發展策略、停車設施供給體系及引導政策、社會公共停車設施布局和規模,明確建設時序和對策。要充分考慮城市停車設施系統與城市交...
組織交通運輸、財政、稅務、公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在規劃布局、資金投入、財稅政策、設施建設、裝備更新、路權保障等方面建立保障體系,構建以城市公共運輸為主的機動化出行系統,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綜合管理水平提升...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全省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後實施。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城市公共運輸規劃,並與軌道交通和其他交通方式的基礎設施相協調。第...
第一條 為了落實城市公共運輸發展規劃,加快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合理配置和利用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資源,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範圍內公共運輸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
5.5. 基礎資料彙編 17 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導則 序言 為了規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工作,2010年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編制辦法》,明確了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的定位及作用,規定了編制的基本要求、主要...
第四條 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管理,堅持“全面規劃、統一管理、多家經營、協調發展”的原則。城市公共客運交通,應當優先發展大容量、快捷式的交通方式。第五條 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基礎設施實行多元化投資建設,並依法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第六...
第二章 公交規劃與用地管理 第六條 城市公交專項規劃應當納入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城市公交專項規劃應當包括:城市公交在各種城市公共運輸方式中的構成比例和規模,城市公交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控制,樞紐和場站、線網布局、基礎設施配置,公交...
城市規劃遠期市區常住人口達到或超過100萬的城市,應儘快組織編制軌道交通線網規劃,並作為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內容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報批。加強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建設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將城市公共運輸場站和配套設施作為建設新城區、客運站、居民...
第十六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根據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發展規劃和城市公共客運場、站設計規範要求,安排城市公共客運用地。第十七條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客運交通設施實行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
(二)公用設施:城市供水設施、城市供熱設施、城市燃氣設施、城市公共客運交通設施。電力、郵政、電信、廣播電視等其它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規劃、建設、養護、...
第五條 本辦法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規劃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市計畫、建設、城市管理、交通、公安、環保、人防、水務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市規劃部門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工程規劃管理工作。第六條 任何建設單位,...
第八條 本辦法第六條所列的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時,設計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規劃,設計相應的城市公共運輸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對未按照規劃條件和規劃許可落實城市公共運輸配套設施的建設項目不予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