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5年8月至2002年5月,江西省體育場職工;
2002年5月至2003年5月,江西省體育場保衛科副科長;
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江西省田徑游泳運動管理中心辦公室副主任;
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江西省田徑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科研室主任;
2006年6月至2008年11月,江西省田徑游泳運動管理中心辦公室主任;
2008年11月至2016年4月,江西省田徑游泳運動管理中心黨委副書記(副處級);
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江西省田徑游泳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正處級);
2017年10月至2021年3月,江西省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2023年7月,江西省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何賓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上饒市德興市監委監察調查。
2023年12月,經查,何賓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規公款吃喝;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操控武術比賽,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紀法意識淡薄,違規私設“小金庫”;貪慾膨脹,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性活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賽事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額財物。
何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體育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何賓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經德興市監委研究,決定將何賓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