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變更指南

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變更指南

《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變更指南》是為處理住房公積金繳存、轉移、變更等日常業務而編寫的書籍。

基本介紹

  • 書名: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變更指南
  • 作用:處理住房公積金繳存、轉移、變更等日常業務
住房公積金繳存、轉移、變更等日常業務,由住房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銀行直接辦理,辦理的相關表格請單位經辦人員直接至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公積金專櫃領取。
一、公積金正常匯繳業務
建行:單位填寫《漳州市公積金匯繳書》一式三聯,先到建行公積金專櫃辦理匯繳核定,後再到單位開戶銀行辦理匯繳資金轉賬業務或直接到建行公積金專櫃辦理現金存入匯繳。
工行:單位到開戶銀行辦理匯繳資金轉賬業務或直接到工行公積金專櫃辦理現金存入匯繳,之後工行公積金專櫃列印《匯補交通知書》並蓋章,單位取一聯。
二、公積金匯繳變更業務(增員、封存、啟封)
建行:單位填寫《漳州市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一式三聯(加蓋單位公章)及《漳州市公積金匯繳書》一式三聯,先到建行公積金專櫃辦理匯繳變更核定,後再到單位開戶銀行辦理匯繳資金轉賬業務或直接到建行公積金專櫃辦理現金存入匯繳。
工行:1、逐個變更,單位逐個填寫《變更通知書》“客戶填寫”部分並蓋章後報工行公積金專櫃,專櫃辦理後列印《變更通知書》“銀行填寫”部分並蓋章,單位取一聯;
2、批量變更,單位向工行公積金專櫃報盤提供電子版“匯繳變更清單”(格式向專櫃領取如《批量變更通知書》),同時提供加蓋公章的紙質“匯繳變更清單”,專櫃辦理後蓋章,單位取一聯。
單位按上述1或2辦理變更後,按變更後的新月繳額到單位開戶銀行辦理匯繳資金轉賬業務或直接到工行公積金專櫃辦理現金存入匯繳。
三、公積金補繳業務
補繳單位應根據補繳原因提供補繳申請及相關材料到對應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定後方可到對應銀行辦理。
建行:單位填寫《漳州市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三聯(加蓋單位公章)及《漳州市公積金匯繳書》一式三聯,先到建行公積金專櫃辦理補繳核定,後再到單位開戶銀行辦理匯繳資金轉賬業務或直接到建行公積金專櫃辦理現金存入業務。
工行:單位到開戶銀行辦理補繳資金轉賬業務或直接到工行公積金專櫃辦理現金存入補繳。
1、逐個補繳,單位逐個填寫《存款通知書》“客戶填寫”部分並蓋章後報工行公積金專櫃,專櫃辦理後列印《存款通知書》“銀行填寫”部分並蓋章,單位取一聯;
2、批量補繳,單位向工行公積金專櫃報盤提供電子版“批量補繳清單”(格式向專櫃領取如《批量存款通知書》),同時提供加蓋公章的紙質“批量補繳清單”,專櫃辦理後蓋章,單位取一聯。
四、公積金轉移業務
單位或個人提供①轉移證明材料(如調動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或經轉出單位蓋章的複印件;②轉出、轉入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證明。③身份證原件或經轉出單位蓋章的複印件;④批量轉移的,提供列明賬號、姓名、身份證號的清單。報公積金中心審批後到銀行公積金專櫃辦理。
在銀行專櫃填寫“轉移憑證”或“轉移通知”,辦理實際轉移。
五、公積金年度基數調整業務
變更繳存比例及核定繳存基數應符合公積金繳存“限高保低”的政策規定。
銀行:單位報盤提供電子版《漳州市公積金調整基數表》(電子表格格式由建行提供)及加蓋公章的紙質《漳州市公積金調整基數表》一份,於每年的7月份到公積金專櫃辦理基數調整業務。
六、公積金信息變更業務
單位及個人信息變動(指變更名稱、身份證號、地址、聯繫人、電話等),直接至公積金開戶銀行專櫃諮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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