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津貼

低溫津貼

低溫津貼,是指企業單位依照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求,給予在低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津貼,屬於法定勞動津貼。低溫津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最低工資規定》於2004年設立,具有法律效力。

部分省市在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時對低溫津貼予以了一定程度上的規定。上海市規定低溫工作環境下的津貼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2013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聯合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自治區衛生廳、自治區總工會出台檔案,規定了高溫高寒天氣室外作業的高溫高寒崗位津貼支付標準。其中發放高寒崗位補貼的範圍是:在零下25攝氏度(含)以下的高寒天氣連續作業4小時(含)以上工作崗位的勞動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低溫津貼
  • 外文名:Low-temperature allowance 
  • 性質:法定勞動津貼
  • 設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最低工資規定
  • 設立時間:2004年
發展情況,實施情況,專家建議,

發展情況

2004年3月1日起,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最低工資規定》明確提到低溫津貼: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溫、低溫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015年,原國家衛計委、人社部等部門公布修訂後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將“低溫”列為職業病危害之一。

實施情況

2019年2月,據工人日報訊息:中國各省份在發放低溫津貼方面,出台的相關規定不盡相同。北京市、上海市、寧夏回族自治區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時,提到了低溫津貼。
  • 內蒙古自治區
2013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聯合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自治區衛生廳、自治區總工會出台檔案,規定了高溫高寒天氣室外作業的高溫高寒崗位津貼支付標準。其中發放高寒崗位補貼的範圍是:在零下25攝氏度(含)以下的高寒天氣連續作業4小時(含)以上工作崗位的勞動者。
內蒙古自治區人社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份高溫高寒崗位津貼支付標準是結合內蒙古的特點制定的,高溫高寒天氣的標準是根據氣象資料確定的。根據規定,高寒崗位津貼應按月發放,每月230元。用人單位可以根據作業區域自然氣候的差異,適當調整區域津貼標準,但不得低於每月230元的標準。
  • 上海市
上海通過環衛行業集體協商,建立了一線職工低溫天氣下露天作業的津貼制度,從每年12月至次年2月給一線環衛職工發放低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2017年12月起,上海5.3萬名一線環衛職工絕大多數領到了從業以來的第一筆低溫津貼。

專家建議

內蒙古自治區社科院公共管理研究所副所長張敏建議,可參照高溫津貼的做法,就低溫津貼執行制度的主體,津貼發放對象、條件、數額、月份、形式等作出原則要求,由各地因地制宜進行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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