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縣農田水利工程設施管護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於2021年11月18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川縣農田水利工程設施管護辦法
- 發布單位:伊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2021年11月18日
檔案發布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發文機關:縣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8日
- 發布日期:2021-11-22
- 發文字號: 伊政辦〔2021〕28號
- 索引號:C001-0640-2021-0011
《伊川縣農田水利工程設施管護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於2021年11月18日發布。
《伊川縣農田水利工程設施管護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於2021年11月18日發布。1檔案發布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發文機關:縣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8日 發布日期:2021-11...
1、農田水利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為防治乾旱、漬、澇和鹽鹼災害,對農田實施灌溉、排水等人工措施的總稱。2、灌溉 irrigation 按照作物生長的需要,利用水利工程設施將水送到田間,以補充農田水分的人工措施。3 農田排水 farmland ...
創新工程管護模式,推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將大中型灌區骨幹工程交給專業化隊伍管護,鼓勵小微型農田水利設施納入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範圍。落實保障管護經費,建立由水費收入、經營收入、財政補助等組成的管護經費合理負擔機制。《通知》強調地方...
第四條 財政部、水利部對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年度補助資金安排掛鈎機制。績效評價辦法另行制定。第五條 補助資金使用範圍包括:(一)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建設:農田及牧區飼草料地灌排工程...
(四)推進管理體制創新,落實灌溉設施管護責任。進一步深化灌溉管理單位體制改革,將水管單位體制改革向小型水利工程延伸、向基層水管單位覆蓋,逐步將灌溉管理單位納入公共財政支出範疇,加快建立權責明確、保障有力的農業灌溉設施管理新體制。灌溉...
第二十一條大型和中型農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實行專業管理與民眾性管理相結合的辦法,其中骨幹工程由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管理、維修、養護;田間工程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管理、維修、養護。產權歸集體、個人所有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由...
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基本任務,是通過興修各種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和採取其他各種措施,調節和改良農田水分狀況和地區水利條件,使之滿足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促進農業的穩產高產。①採取蓄水、引水、跨流域調水等措施調節水資源的時空分布,為充分...
對於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要逐步明晰所有權、落實管護權、保障收益權,建立政府主導、各方參與的管理體制,落實管護主體和責任,確保工程有人用、有人管、有錢管、長受益。三、以嚴格實行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為重點,提高農業用水效率 ...
《團風縣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護辦法(試行)》是團風縣為規範和加強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維護,建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管、用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澇、灌溉等綜合效益而印發的一份檔案。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
《焦作市農田水利設施管護工作辦法》已經焦作市政府同意,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 1月24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市農田水利設施建後管護,確保農田水利設施長期發揮效益,根據《...
(2009年11月6日財政部、水利部財農〔2009〕335號印發;根據2012年5月24日財政部、水利部財農〔2012〕54號印發的《關於修改〈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條文的通知》修改) ...
為了加強巴彥淖爾市河套灌區(下稱灌區)水利工程的科學管理和有效保護,保障水利工程正常運行,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農田水利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水工程管理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灌區實際,制定...
(一)堆放阻礙農田水利工程設施蓄水、輸水、排水的物體;(二)建設妨礙農田水利工程設施蓄水、輸水、排水的建築物和構築物;(三)擅自占用農業灌溉水源、農田水利工程設施。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侵占、損毀農田水利工程設施,以及...
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籌資籌勞要考慮農民實際承受能力,實行上限控制、合理分攤。限額標準和具體分攤辦法按省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三、完善“一事一議”政策,鼓勵農民投工投勞農民投工投勞開展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要執行“一事一議”籌資...
(四)縣鄉兩級水利技術力量較強,具有一定的農田水利設計、施工、管理和服務能力。(五)當地農民有積極性,願意投工投勞參與工程建設;村委會或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健全,具有組織農民參與建設和承擔建後管護責任的能力。(六)當地政府具有較強...
第六條 國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民間資本按規劃建設農田水利工程可以享受政府財政支持政策。承擔公益性任務的農田水利工程可以享受當地政府規定的工程維修養護經費或管護經費財政補助。具體獎勵或補助標準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商有...
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重點縣,要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和“建一片,成一片,發揮效益一片”的原則,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為目標,以工程配套改造和管護機制改革為手段,以各級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補助專項資金為引導,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