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企業開辦管理服務規範》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創優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工作長效運行機制,對標我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著力鞏固完善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改革成果。截止2020年,合肥市各縣(市)區實體大廳“一窗式”服務視窗與網際網路“一站式”服務大廳的企業開辦服務無統一標準,不利於企業開辦“減環節、壓材料、降成本、提效率”的原則落實,不利於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故需要標準進行規範。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企業開辦管理服務規範》(DB3401/T 239-2021)。
編制進程
2020年9月,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20年合肥市地方標準制定計畫項目的函》(合市監函〔2020〕261號),批准《企業開辦管理服務規範》立項,計畫編號為2020-30。地方標準《企業開辦管理服務規範》(DB3401/T 239-2021)由合肥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2020年9月20日,由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肥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合肥市廬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成立了標準起草組。小組成員進行了任務分工,並制定了標準起草計畫。
標準起草組對合肥市各縣(市)區企業開辦政務服務情況開展實地調研,廣泛查閱、收集《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32169.4-2015)、《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第3部分:視窗服務提供要求》(GB/T 32169.4-2015)和《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第4部分:視窗服務評價要求》(GB/T 32169.4-2015)等相關標準,確定標準大體內容。
起草組多次召開研討會,並邀請從事註冊登記相關的工作人員參與討論,結合營商環境測評工作中對企業開辦提出的要求。經過反覆修改,於2020年12月20日形成標準討論稿。
2021年2月24日,標準起草小組在合肥市市場監管註冊許可局召開研討會,會議邀請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單位同志參加。會上,標準起草小組匯報了起草編制思路、原則及主要內容,從“企業開辦”涉及的註冊登記、公章刻制、稅種認定、申領稅控設備、申領發票、預約銀行開戶、辦理員工社保登記、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8個環節進行詳細解讀。參會人員對標準文本進行了研討,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與建議。會後,標準起草組根據會上提出的意見進行修改,形成了徵求意見稿,並在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上進行公開徵求意見。
2021年12月2日,地方標準《企業開辦管理服務規範》(DB3401/T 239-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2月2日,地方標準《企業開辦管理服務規範》(DB3401/T 239-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陳明、許景高、張正東、陸容、李銀髮、朱旭峰、凌義、王靜、李欣、張濤、蒯正美。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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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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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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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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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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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開辦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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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評價與改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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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企業開辦流程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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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規範性附錄)企業開辦信息採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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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規範性附錄)企業開辦提交材料清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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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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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企業開辦管理服務規範》(DB3401/T 239-2021)規定了企業開辦管理服務的基本要求、開辦流程、評價與改進。該標準適用於企業開辦管理服務。
引用檔案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 GB/T 32169.2-2015 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第2部分:進駐要求 |
GB/T 32169.4 政務服務中心運行規範—第4部分:視窗服務評價要求 |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該標準發布實施後,合肥市各縣(市)、區行政服務中心,市場監管、公安、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該標準宣貫執行企業開辦相關流程。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企業開辦管理服務規範》(DB3401/T 239-2021)的發布實施,可進一步“減環節、壓材料、降成本、提效率”,對持續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提高民眾辦事獲得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