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DB34/T 2140-2020)是2020年7月22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DB34/T 2140-2020)規定了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的評價指標分類、分值分布、構成要素及測度指標。該標準適用於第三方對企業質量信用等級的評價,也可供企業進行自我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
  • 標準號:DB34/T 2140-2020
  • 發布日期:2020-06-22
  • 實施日期:2020-07-22
  • 代替標準:DB34/T 2140-2014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20.10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修訂情況,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開展前期基礎性研究工作
從2013年2月開始,項目組申報省科技廳軟課題項目《安徽省企業質量信用方法研究》,2013年10月,申報省局科技處項目,該地方標準的制定省局質量處、省標院做了大量前期性、基礎性工作。
  • 推進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試點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檢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和安徽省質監局《關於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檔案要求,安徽省質監局於2019年4月10日開始啟動了合肥、銅陵、淮南、寧國四地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試點工作。試點企業涉及工業生產型、高新技術型、生物製藥型等企業。試點期間,各試點企業就質量信用資質、質量信用積累、質量信用能力、質量信用表現4個方面10個層次開展了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
  • 召開試點工作階段性討論會
為進一步做好2019年4月10日啟動的合肥、銅陵、淮南、寧國四地21家企業的質量信用等級評價試點工作,2019年5月7日,安徽省質監局質量處、省標準化院召開了試點階段性分析討論會。會議著重討論21家企業試點的測評分數,從不同層次、不同角度分析企業所處的分數區間;明確A級、AA級、AAA級企業的質量信用等級分數劃分的要求,實現等級劃分與分數評定的邏輯對應;審閱在調研工作中企業要求刪除的指標內容;研究企業要求增加、修改、調整的指標和相對應的分值。會議還聽取了省標準化院《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系列地方標準制定工作匯報,明確了該項配套標準制定的重點及順序。
  • 將等級評價納入安徽企業質量信用平台
2019年5月20日,安徽省企業質量信用平台開通儀式在合肥舉行。副省長花建慧、省政協副主席李衛華出席式。該平台匯集了全省近80萬家各類型企業的質量信用數據,堅持以“客觀記錄、如實反映、實時動態、歷史溯源”為基本原則,以組織機構代碼為索引,以質量監管信息為基礎,以企業自主發布為補充,從企業基本信息、質量良好信用、質量不良信用、質量信用報告、質量信用等級評價等多個維度記錄並公布安徽省企業質量信用信息。
  • 標準評審會
於2019年6月18日召開地方標準評審會,第一批評審的標準有《安徽省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安徽省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等級劃分》、《安徽省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報告》。
  • 標準修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2017修訂)》的要求,標準的複審周期一般不超過五年。經過複審,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技術進步的應當及時修訂或者廢止。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及安徽省內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2019年始對該標準進行修改,重新發布。
  • 發布實施
2020年6月22日,地方標準《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DB34/T 2140-2020)由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提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7月22日,地方標準《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DB34/T 2140-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DB34/T 2140-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修訂情況

該標準代替《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DB34/T 2140-2014)。該標準與《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DB34/T 2140-2014)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 修改“規範性引用檔案”,將“《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GB/T 19000)”替換成“《質量管理體系—要求》(GB/T 19001)”;
  2. 修改“術語和定義”中的“質量信用積累”;
  3. 修改“6.1否決指標”,將“若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不齊全”修改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登記不齊全”;
  4. 修改“6.2.2質量信用積累”,將“名牌建設”中“獲得國家級品牌(中華老字號、出口名牌、出口免檢等),且在有效期內”修改為“獲得國家級品牌(中華老字號等),且在有效期內”;將“獲得省名牌產品稱號,且在有效期內”修改為“獲得省品牌稱號,且在有效期內”;將“獲得市名牌產品稱號,且在有效期內”修改為“獲得市品牌稱號,且在有效期內”;
  5. 修改“6.2.2質量信用積累”,將“商標建設”中“獲得安徽省著名商標,且在有效期內”修改為“獲得安徽省商標領域榮譽,且在有效期內”;
  6. 修改6.2.3質量信用能力,將“智慧財產權”中“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有效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修改為“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安徽省產品監督檢驗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李婷婷、馮燕寧、戚正珏、婁鵬祥、汪代俊。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評價指標分類
2
5分值分布
2
6構成要素及測度指標
2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DB34/T 2140-2020)規定了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的評價指標分類、分值分布、構成要素及測度指標。該標準適用於第三方對企業質量信用等級的評價,也可供企業進行自我評價。

引用檔案

GB/T 19001 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GB/T 22116 企業信用等級表示方法
GB/T 22117 信用—基本術語
GB/T 23791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劃分通則
DB34/T 2187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術語和定義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評價—指標體系》(DB34/T 2140-2020)在引入國際徵信業等級劃分的基礎上,借鑑吸收中國金融領域對企業的等級劃分,緊密結合質監職責,同時貼近企業實際,明確安徽省內企業質量信用的等級劃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