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用報告

企業信用報告

企業信用調查報告是在深入探究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和財務成果基礎之上,結合股東及領導人的背景,對企業進行了信用評級,使您準確掌握競爭對手、合作夥伴、目標客戶的信息情報,提前制定應對措施,主動調整合作方式,確保您在賺取最大利潤的同時,儘可能地規避商業風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信用報告
  • 外文名:Enterprise credit report
  • 含義:提供對外服務的主要徵信產品之一
  • 方式線上查詢
概念定義,目標客戶,內容分類,作用,區別,體系建設作用,法律規定,

概念定義

企業信用報告是企業徵信系統提供對外服務的主要徵信產品之一,它向查詢者提供企業全面、準確的綜合信用信息,為各類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決策參考,減少不必要的信用風險和損失。
目前,企業信用報告查詢對外服務方式包括線上查詢和離線查詢兩類。信用報告內容主要分為三大類信息:基本信息、信貸信息、非銀行信息。
其中基本信息主要有概況信息、出資人信息、財務報表信息、關注信息、訴訟信息等;信貸信息包括未結清信貸信息、未結清不良負債等銀行信用信息;非銀行信息包括法院、公積金、電信、社保等信息。

目標客戶

(1)希望了解企業基本信息和不良信息的機構和個人
(2)希望了解企業經營狀況和信用狀況的機構和個人
通過查詢企業信用報告,機構和個人可以:
(1)快速全面了解企業的綜合信用狀況
(2)為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決策參考
(3)減少因為不了解企業信用狀況所帶來的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

內容分類

(1)企業基本信息
(2)企業工商註冊信息
(3)信用等級信息
(4)企業主要股東、高管信息
(5)企業社保、稅務信息等等。

作用

企業在經營中常常會面臨一些“重要時刻”,例如:產品採購、賒銷,企業信貸、融資,項目投資,兼併或收購,制定戰略合作或進行戰略變革……在這些重要時刻,選擇變得困難,因為任何決策都將對企業未來的發展產生巨大的影響。所以,簡單概略的了解評價您所關注的企業已遠遠不夠。只有更加深入地考察企業的實際狀況,認識和分析該企業在經營運作中的優勢和劣勢,才能選擇最佳的合作夥伴,開展最有效的業務合作。

區別

企業信用報告又稱企業徵信報告、企業信用調查報告,是徵信產品的一種。報告內容以列舉能夠判斷企業履行契約、償還債務的能力和意願的信用信息為主,報告撰寫者對信息進行明確的分析,並給出一定的商業交易參考建議,有時各個不同徵信公司的報告也會給出各自的“風險分數”(表達方式不一樣,例如鄧白氏使用1~6的風險指數表示停業的機率由低到高)。企業信用報告的內容及評等結果僅供使用者閱讀參考,不被管理機構和部門採納,徵信的過程及內容保密。通常國內的價格在人民幣5000~20000元不等。國內從事企業徵信的公司不多,主要有:綠盾、新華信、華夏鄧白氏、金誠國際、九蟻、聯信等,其他個人徵信公司不在此列。
企業信用評估報告在對評估對象信用信息窮盡性收集的基礎上,由信用分析師對其信用等級進行判斷並給出對應的信用等級(如AAA、AA、A、BBB等),在一定周期內判斷評估對象的綜合風險水平。評估報告通常被管理機關、金融部門採納,並制定針對評估對象的相應政策或投資方案,評估的結果一般情況下會對外公布(當然,在國內企業因為信用評估報告的“通行證”作用,通常都是主動找評級,所以沒幾個企業會評得級別很低,沒人來花錢做這種冤大頭O(∩_∩)O)。評估的價格一般在10萬元以上。國內信用評估機構主要有:遠東、大公、聯合等,國際著名的大家都知道:穆迪、標普、惠譽等。

體系建設作用

信用在市場經濟中之所以獲得廣泛發展,在於它具有融通資金、促使貨暢其流的功能,發揮著調劑資金餘缺和節約費用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商品流通的效率和資金的使用效率,能夠擴大投資總量和增加消費總效用,並且有利於最佳化資源配置。同時,政府還能夠藉助它調控巨觀經濟的運 行。但是,伴隨信用的發展,客觀上又產生了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信用活動中客觀存在著的風險,指信用活動中因一方不守約而造成對方受損的風險。信用風險客觀上又同信用關係是否規範、信用秩序是否正常密切相關。信用活動規範有序,信用風險就小;反之則大。由於現代市場經濟是信用高度發達的經濟,信用關係遍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信用關係是否規範,信用活動是否有序,對於現代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也就具有格外重要的意義,因此以相關立法為基礎的國家信用體系功能的完善,是現代市場競爭規則的根本保障。

法律規定

第631號國務院令——國務院《徵信業管理條例》2013年1月21日頒布,並於3月15日正式實施
一、明確規定徵信機構法律任務二、賦予徵信機構法律支持
二、標誌著中國信用經濟時代到來
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編辦《關於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發改財金【2013】920號)
《通知》要求各級政府部門:
《通知》明確規定:
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行政管理事項中要依法要求相關市場主體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記錄或信用報告。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取消企業信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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