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以yǐ,養里切,四紙上聲。

【字形本義】《鄭崗訓字》『盛飯入口,先後二事之用;即是今義。』

【基本含義】㊀以,「用A謂B」之「用」。㊁「以為」之簡。

《說文》『用也。』,引申為憑、憑、靠、依據、因、由等。所用可為事物、時處、情理、所自所由等。所用為時處,譯作「在」義不變,但非「在」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 外文名:use A to do B
  • 拼音:yǐ
  • 部首:人
  • 倉頡:V I O
  • 首尾分解查字:匕、人
  • 五筆:N Y W Y或C
  • 筆順編號:5 4 3 4
  • 四角號碼:2 8 7 0 0
  • UniCode:C J K
  • 統一漢字:U + 4 E E 5
  • 漢字結構:左右結構
  • 造字法:象形
  • 詞性:介詞/連詞
  • 古意:憑藉、因為、而
  • 異體字:㕥
  • 鄭碼:ZSOD
文義字理,字形本義,基本含義,字理深析,用法詳釋,易錯難解,字典訓釋,以yǐ,<動>,<名>,<介>,<連>,<助>,字形結構,常用詞條,典故,詞組,相關名言,古籍解釋,

文義字理

字形本義

《鄭崗訓字》『盛飯入口,先後二事之用;即是今義。甲骨文另一,人手持一物,用也。』
以,甲骨文至篆文以,甲骨文至篆文
註:左一三,酷似勺子;甲骨文「勺」中有圈,表示食物。⇒以,盛飯入口,先後二事之用,use甲to do乙也。

基本含義

㊀「用A謂B」之「用」。
►以,《說文》『用也。』。引申為憑、憑、靠、依據、因、由等。所用可為事物、時處、情理等。所用為時處,可譯「在」,不可訓「在」。所用為情理,訓「因」為<介>、訓「依據」則為<動>。
►以謂A謂B⇔A以B。以攻為守⇔攻以守之。
►A、B,以及C。≈自A由B至C。「婦女兒童,以致老人」,猶言全部人。以,用...為所自所由,譯作:自、由。
㊁「以為」之簡。
►如同,「可、不、必、亦、或......」後之「為或是」可省。以句A⇔以為A(真)⇔以A為真。白話「以為」另有含義,故譯作而非訓作「認為」。
►來、往、方位詞前。A以南,「A以為南者」之簡。以往⇔時間之今以為往者⇔過去。
【注意】
►以,不可名用。除訓「以」字,可曰「以者用也」,僅「以者」二字不有含義。特例:《詩·邶風·旄丘》『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以,名用罕見,釋為「所以」之簡,詩中省字正常。
►凡言以A,必有謂B。「每天以/用一噸水澆地。」無「澆地」,「用」通「以」不通;此為「以」「用」之別。非勺子筷子,難傳此義。漢字者,非凡智慧,天作之紋。
鄭註:凡,大括也;通常。特例:屈原《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不必以賢為......之簡。

字理深析

盛飯入口,盛飯入口......,表以A而B,非勺子筷子,難傳此義。解之兩千年,造之幾何時?⇒漢字未必進化而來,或乎更高智慧創造、複製。⇒漢字,神聖也,不是空話。

用法詳釋

【謂】<動>用A謂B。所以為事物、時處、情理等。酌情譯作:憑、憑、靠、依據、因、由......。
►《論語·衛靈公》『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
鄭譯:君子,不因好其言而舉其人,不因人惡其人而廢其言。
►《左傳·宣公四年》『以賢,則去疾不足;以順,則公子堅長。』
譯:以才智而論,則「去疾」不足,以次序而論,則「公子堅」年長。
譯二:「去疾」依才智而短,「公子堅」依次序而長。簡之:「去疾」短於賢,「公子堅」長於序。
►《禮記·樂記》『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
註:安以樂=以安而樂=因安而樂。以,不可訓「而」。
►先秦《貍首詩》『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處。御於君所。』
譯:大夫君子,凡憑藉庶士(身份),小大無別,可駕車於君所。
註:處,《康熙字典》『又分別也。』
►《國風·召南·江有汜》『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
譯:江有分和,你不嫁我,不嫁我,之後將悔。
註:歸,《說文》『女嫁也。』。子歸不我以=子不以我而嫁。
譯二:...你(會)因不嫁我而後將悔。
►言所以為言,信也。言無以信,何以為言?人所以為人,言也;人不能言,何以為人?
釋:A所以為A⇔A為A之所以⇔A存在之憑⇔A之本。
譯:言以信為本;言無以信,何也?人以言為本;人不能言,何也?
註:何以為言?⇔無以為言!《說文》『直言曰言。』,假言非言。人不能言⇔人無以信。何以為人?難譯,故曰「何也?」,可釋作如何。此言後者⇔誠信乃為人之本。
註:改自《穀梁傳.僖公二十二年》。原為『言而不信』指不講信用。言無以信,指不講信用和說謊。
►《康熙字典》『 為也。《論語》視其所以。』
譯:視其所用/憑藉(行為、方法、原因、意圖)。
註:視其所為,不知其所以為。《康熙字典》此訓無涉本義,不有道理。
►A以及B。A,B,以至C。
註:A以⇔以A⇔由A,以A為所自所由。
㊁所為時處,釋作用;時可譯作而非釋作在、於。
►賞以春夏,刑以秋冬。以一分跑完全程。以業餘時間寫書。以北京為常居地。以兩畝田種麥子。
註:用時間地點做事,無不通。有時翻譯為用彆扭,不譯即是。
㊂以為之簡。白話譯作:認為。
►《國策·齊策一》『皆以美於徐公。』
譯:皆以為(某人)美於徐公。釋為:皆以「(某人)美於徐公」為真。
㊃以為之簡。於方位詞等前。
A以B,釋為「A所以為B者」或「A以何為B」之「何」。
►0以上(0以何為上?正數!)。中國以南(越南等,「以北」有別於「之北」,不含境內。)。三日~後。縣級~上。五千~內。二十歲~下。
►A以來,「A以為來(之時間)」之簡。建國以解放前為往,以解放後為來。⇒以來=以後。

易錯難解

►可以,可用於。可以≠可。可以A=可用於A=可為A用。A,名詞動詞或短語。
可,《韻會》『可者,否之對。』,可不也。可,使其後所言不確定。道,可道也,可不道。
「可」用於名前,同「可為」。陸佃『言天者君道也,可天下之物而莫之勝也。』
魚可以吃=魚可吃之用=魚可食用=魚可非食用。不可曰「魚可以食用。」。
「人可以吃。」代獸言或語病;「人可以吃而飽。」無病。「你可以走了。」非語病則是「你可以走而A。」之簡;A,互不打擾,早點回家,不驚動警察,......。你可以不走以承擔不走之後果。故此言雖用「可」,但不表示對方有選擇。
►無以,無法,不能。理解為「以無」,無人說「以無」。因「以無」不像話。無以藏身,理解為「以無(處)藏身」=不能藏身。
►何以,以何、用什麼。引申為,因何、憑啥。「以何」少用,因「何以」聽似義正言辭。「無以」是「何以」倒置之依據。「何以」是其他倒置之憑,「以A」常作「A以」。攻以守之=以攻為守。以此,「以」後未必是「所以(所用)」。
►足以,夠用來。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夠平民憤之用。
憑他的才能,足以應對。憑,含義重複,應無。足以,夠文言;既是文言,則應無紕漏。
►以,可譯作而非訓作「而」。
曹植贈徐幹》『圓景光未滿,眾星粲以繁。』
鄭註:粲~繁,因繁而粲。
《禮記·樂記》:“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鄭註:以安而樂,以哀而思。

字典訓釋

以下斜體出自《新華字典》《漢典》,☻處有誤訓。

以yǐ

㊀用,拿,把,將:以一當十。以苦為樂。以身作則。以鄰為壑。以訛傳訛。以往鑒來。
㊁依然,順,按照:以時啟閉。物以類聚。
鄭註:然,錯別字。依據。
㊂因為:以人廢言。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在,於(指時日):“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鄭註:以時作事⇔用時作事。譯作非訓作,此訓滋生字義,引導誤用。
☻目的在於:以待時機。以儆效尤。
鄭註:用來等待時機/警告效尤。同㊀。
☻文言連詞,與“而”用法相同:夢寐以求。
鄭註:以夢寐求之。此訓增添字義。寐,《說文》『臥也。』
☻用在方位詞前,表明時間、方位、方向或數量的界限:以前。以內。
鄭註:「以為」之簡。
☻用在動詞後,類似詞的後綴:可以。得以。
鄭註:魚可以吃⇔魚可用於吃。人可以吃,語病。人可吃,無病。以,用也,非後綴。
☻古同“已”,已經。
此誤訓源自《康熙字典》『又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孟子》『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孟子對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臣未之聞也。無以,則王乎?”』
臣未之聞也,無以;則王乎?譯:......臣未聞之,無以論之,則論王可乎?
孟子此言,省略過多。王,多譯作「談談王道」。無以,不可也,沒辦法。無已,不知何意;⇒《康熙字典》此訓有誤。《康熙字典》『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為人者,何已也。』⇒已,可作「以」用,反之不可。已,似反寫甲骨文金文「以」,或為原因。
☻太,甚:不以急乎?
鄭註:必有前言A。A,不以急乎?⇔不因A而著急么?
☻及,連及:富以其鄰。
鄭註:因其鄰而富。《周易·小畜卦》『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占撲當日而已;富及其鄰,須中大獎且大方。

<動>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金文字形,象人。本義:用)
㊀同本義。有一部分現已弱化成了介詞〖use〗
以,用也。——《說文
以,用也。——《小爾雅
凡師能左右之曰以。——《左傳·僖公二十六年》
封疆社稷是以。——《左傳·定公十年》
純以形式。——蔡元培圖畫
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論語
又如:以手代足(爬行。表示甘願認錯受罰);以疏間親(關係疏遠的人離間關係親密的人);以耳為目(把聽到的當作親眼目睹的);以指測河(用手指測量河水的深淺。比喻達不到目的)
☻使,令〖take〗
向欲以齊事王攻宋也。——《戰國策》
註:以,用也,同本義。缺字。『向欲以齊事王,使攻宋也。』
鄭譯:我(泠向)想利用齊國替大王做事,使其攻宋。
又如:以彰其咎(公開過失);以介眉壽(祝壽之詞);以夷攻夷(使夷人自相攻伐)
註:以,用也,同本義。慢,錯字。
出師表》『則責攸之、禕、允等之慢,以彰其咎。』
鄭譯:則通過責罰郭攸之、費禕、董允等人之慢待/耽誤,公開其過失。
憑藉;仗恃〖dependon〗
富國以農,距敵恃卒。——《韓非子
㊁認為,以為〖consideras〗
鄭註:「以為」之簡。不、可、必、或......後「為、是」可省;以,同此。訓「認為」,滋生字義。
我以日始出。——《列子·湯問
又如:以眾暴寡(以人多勢眾的一幫去欺凌、迫害人少勢弱的一方)
鄭譯:以多欺少。
☻做,從事〖do〗
教育事業最有意義,情願終身以之的。——葉紹鈞倪煥之
鄭註:無此用法,的,應刪。應:終身為之、終身以此為樂。

<名>

原因,緣故〖reason〗
何其久也?必有以也。——《·邶風
☻無固定職業的人〖unoccupiedperson〗
鄭註:所訓無理,且無涉本義。
以閒民。——《拾雅
鄭註:閒民,可訓此義,無涉「以」字。此言必有前言A。以A使民輕閒。
候疆候以。——《詩·周頌
鄭譯:侯在村口。
註:候以候疆,倒置以押韻,以地點作事。疆《說文》『本作畺,界也。』。
鄭譯:迎候以餘糧。
註:一曰『侯主侯伯,侯亞侯旅;侯強侯以。』。《康熙字典》『又算家以有餘為強。《古木蘭詩》策勳十二轉,賞賜百千強。』
以色列的簡稱〖Israel〗。如:阿以戰爭

<介>

鄭註:<介>不適合中文,我在北京,有介詞則無謂語。
把,拿〖using;taking;bymeansof〗——表示對事物的處置
俱以情告。——《世說新語·自新
以刀劈狼。——《聊齋志異·狼三則
鄭註:用刀劈狼。同此上訓作<動>之「以鄰為壑」無別。
又如:以力服人(用強制的手段使人服從)
依,按,憑〖inaccordancewith;by〗——表示動作行為的憑藉或前提。猶言憑、根據
何以謂之文。——《論語》
鄭註:何以,憑藉/用什麼。
以殘年餘力。——《列子·湯問》
以我酌油知之。——宋·歐陽修歸田錄
以大中丞撫吳者。——明·張溥五人墓碑記
以鄉人子謁余。——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以其智力為也。——清·龔自珍病梅館記
又如:以膺大統(繼承帝位);以天自諉(聽天由命);以時(按時;依時)
☻在,於〖in〗——表示行動的時間、處所或範圍
鄭註:用時間作事,無不可。此訓滋生字義。
賞以春夏而刑以秋冬。——柳宗元斷刑論
鄭譯:用春夏之時行賞,用秋冬之時行刑。
以八月十三日斬於市。——清·梁啓超譚嗣同傳
鄭譯:用八月十三之日斬於市面。
註:以,應通行於書面,不必翻譯。
余以乾隆。——清·姚鼐登泰山記
從,自,由〖from〗——表示行動或變化的起點
自古於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仁者。——《潛夫論
鄭譯:自古於今,由上之天子,至下之庶人,不有好利而不仁者。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史記
又如:以下(下等;下層);以下之人(下等人;奴婢);以繁調簡(清代府、州、縣缺,有繁有簡,分為最要、要、中、簡四等。如山東是繁缺,安徽是簡缺,從山東到安徽,是以繁調簡);以郄視文(從縫隙里看雜色文采。比喻見識淺陋狹隘)

<連>

為〖inorderto;soasto;for〗。如:以身殉職(為忠於本職工作而貢獻出生命);以為後圓(為以後作打算)
因為,由於〖becauseof〗——表示行為產生的原因
以貪勤民。——《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吾以捕蛇獨存。——唐·柳宗元《捕蛇者說
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宋·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以中有足樂者,不知口體之奉不若人也。——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成以其小,劣之。——《聊齋志異·促織
汝以一念之貞,遇人仳離,致孤危托落。——清·袁枚祭妹文
以數諫故。——《史記·陳涉世家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宋·范仲淹岳陽樓記
又如:以致(表示由於上文所說的情況,引出了下文的結果);以人廢言(由於人不好,對其言論也加以否定);以利累形(因追求利祿而危害身體);以私害公(謂因私情而損害公道或公德);以理去官(舊指官員因正常原因卸任);以噎廢飡(由於吃飯打噎,便不敢再進食。比喻因偶然受到挫折。就停止應做的事情);以辭害意(因拘泥於辭義而誤會或曲解作者的原意)
和,而〖and;aswellas〗——表示並列關係
夷以近。——宋·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載以來。——清·周容芋老人傳
一雞瞥來,徑進以啄。——《聊齋志異·促織》
則,那么〖then〗——表示條件關係
戰而不勝,以亡隨其後。——《戰國策
才〖only〗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宋·蘇洵六國論
以至於寸。(才達到一寸。)——《後漢書·列女傳
表目的或結果等〖aim;target〗
智叟無以應。——《列子·湯問》

<助>

用在單純方位詞或時間詞之前,表示時間、方位、數量、質量、範圍之類的界限
日觀以西峰。——清·姚鼐登泰山記
加在句中,表示語氣的舒緩或調整節奏
微我無酒,以敖以游。——《詩·邶風》
加在句尾,不示肯定語氣
夫晴蛉其小者也,黃雀因是以。——《戰國策》
加在能願動詞後,類似詞的後綴。如:可以;得以;能以

字形結構

漢字首尾分解: 匕人
漢字部件分解: 以
筆順編號: 5434
筆順讀寫: 豎提、點、撇、點

常用詞條

1、【以便】〈連〉用在下半句話的開頭,表示使下文所說的目的容易實現:請在信封上寫清郵政編碼,~迅速投遞。
以
2、【以次】——〈副〉依照次序:~入座。——〈名〉次序在某處以後的;以下:~各章,內容從略。
3、【以前】〈名〉方位詞。現 在或所說某時之前的時期:解放~;三年~;很久~;~他在這裡工作過。
4、【以後】〈名〉方位詞。現 在或所說某時之後的時期:從今~;五年~;畢業~;~我們還要進一步研究這個問題。
5、【以還】〈名〉過去某個時期以後:隋唐~,方興科舉。
6、【以及】〈連〉連線並列的詞或詞組(“ 以及 ” 前面往往是主要的):院子裡種著大麗花、矢車菊、夾竹桃~其他的花木。
7、【以近】〈名〉指鐵路、公路、航空等路線上比某個車站或機場近的。例如從北京經過石家莊、鄭州到武漢,石家莊、鄭州都是武漢以近的地方。
8、【以遠】〈名〉指鐵路、公路、航空等路線上比某個車站或機場遠的。例如從北京經過濟南往南去上海或往東去青島,上海和青島都是濟南以遠的地方。
10、【以免】〈連〉用在下半句話的開頭,表示目的是使下文所說的情況不至於發生:加強安全措施,~發生工傷事故。
11、【以期】〈連〉用在下半句話的開頭,表示下文是前半句話所說希望達到的目的:再接再厲,~全勝。
12、【以下】〈名〉方位詞。——表示位置、次序、數目等在某一點之下:氣溫已經下降到零度~。——指下面的(話):~就要談談具體辦法。
13、【以上】〈名〉方位詞。——表示位置、次序、數目等在某一點之上:半山~石級更陡;縣級~幹部。——指前面的(話):~所說的是總的原則,下面講具體做法。
14、【以外】〈名〉方位詞。在一定的時間、處所、數量、範圍的界限之外:十天~;辦公室~;五步~;除此~,還有一點要注意。
15、【以內】〈名〉方位詞。在一定時間、處所、數量、範圍的界限之內:本 年~;長城~;五十人~。
16、【以往】〈名〉從前;以前:產品的質量比~大有提高;這地方~是一片荒野。
17、【以為】〈動〉認為:不~然;這部電影我~很有教育意義;我~是誰呢,原來是你。
18、【以至】〈連〉——表示時間、數量、程度、範圍上的延伸: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種形式,循環往復~至無窮,而實踐和認識之每一循環的內容,都比較地進到了高一級的程度。——用在下半句話的開頭,表示由於上文所說的動作、情況的程度很深而形成的結果:他非常專心地寫生,~颳起大風來也不理會;形勢的發展十分迅速,~使很多人感到驚奇。也說以至於。
19、【以至於】〈連〉以至。
20、【以致】〈連〉用在下半句話的開頭,表示下文是上述原因所形成的結果(多指不好的結果):他事先沒有充分調查研究,~做出了錯誤的結論。
21、【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你的矛來刺你的盾。比喻用對方的觀點、方法、言論等來反駁對方。
22、【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比喻用對方所使用的手段還擊對方。
23、【以暴易暴】:用凶暴的代替凶暴的。表示統治者雖然改換了,可是暴虐的統治依然不變。
24、【以身試法】:用自己的行為來試法律的威力。指明知法律的規定而還要去做觸犯法律的事。
25、【以身作則】:用自己的行動做出榜樣。
26、【以湯沃雪】:——把開水澆在雪上,雪很快就融化。比喻輕而易舉。用沸熱的水澆雪,雪立刻融化。比喻立見功效。
27、【以人廢言】:因為某人不好或不喜歡某人而不管他的話是否有道理,概不聽取。
28、【以人為本】:指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民民眾的多方面需求,切實保障其經濟、政治、文化權益;讓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人民。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
29、【以鄰為壑】:《孟子·告子下》:“ 禹以四海為壑,今吾子以鄰國為壑。” 意思是把鄰國當作排泄洪水的大水坑。後比喻把困難或災禍推給別人。文天祥《知潮州寺丞東岩先生洪公行狀》:“ 公智慮深達,如宿將持重,而規畫綿絡,不以鄰為壑也。”
30、【以卵擊石】:用蛋打石頭。比喻不自量力,自取滅亡。也說以卵投石。
31、【以卵投石】:以卵擊石。
32、【以貌取人】:只根據外表來判斷人的品質或能力。
33、【以儆效尤】:用對一個壞人或一件壞事的嚴肅處理來警告那些學做壞事的人。
34、【以己度人】:拿自己的心思來衡量或揣度別人。
35、【以德報怨】:用恩惠回報別人對自己的怨恨。
36、【以毒攻毒】:用毒藥來治療毒瘡等疾病。比喻利用惡人來制惡人,或利用不良事物本身的矛盾來反對不良事物。
37、【以訛傳訛】:把本來就不正確的話又錯誤地傳出去,結果越傳越錯。
38、【以怨報德】:用怨恨回報別人對自己的恩惠。
39、【以逸待勞】:指作戰的時候採取守勢,養精蓄銳,等待來攻的敵人疲勞後再出擊。
40、【以一當十】:一個人抵擋十個人。形容勇敢善戰,以少勝多。
41、【以直報怨】:以正直之道對待有讎隙的人,不進行報復。《論語·憲問》:“ 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42、【以指撓沸】:用手指去攪煮沸的水。比喻不自量力。《荀子·議兵》:“ 以桀詐堯,譬之若以卵投石,以指撓沸。”
43、【以湯止沸】:亦作【 以湯沃沸】。比喻糾正錯誤的方法不對,不但無濟於事,反而助長錯誤。《淮南子·原道》:“ 若以湯沃沸,亂乃甚逾。”《漢書·禮樂志》:“ 如以湯止沸,沸俞(逾)甚而無益。”
44、【以莛撞鐘】:亦作【以莛叩鐘】。莛,草本植物的莖。用草莖敲鐘,力小沒有聲響。比喻才疏學淺之人向高明的人請教,得不到回答。也比喻淺陋者做不自量力的事。東方朔《答客難》:“ 以管窺天,以蠡測海,以莛撞鐘,豈能通其條貫,考其文理,發其音聲哉!”《鏡花緣》第十六回:“ 今欲上質高賢,又恐語涉淺陋,未免以莛叩鐘,自覺唐突。”
45、【以蠡測海】:蠡,盛水的瓢。用瓢來量海水。比喻見聞淺陋。東方朔《答客難》:“ 以管窺天,以蠡測海,以莛撞鐘,豈能通其條貫,考其文理,發其音聲哉!”
46、【以狸餌鼠】:亦作【以狸致鼠】。狸,貓。餌,誘。用貓來誘捕老鼠。比喻方法不對頭,毫無成功的希望。《商君書·農戰》:“ 我不以貨事上而求遷者,則如以狸餌鼠爾,必不冀矣。” 《呂氏春秋·功名》:“ 以狸致鼠,以冰致蠅,雖工不能。”
47、【以珠彈雀】:用寶珠彈麻雀。比喻做事不權衡輕重,得不償失。《莊子·讓王》:“ 以隋侯之珠,彈千仞之雀,世必笑之,是何也?則其所用者重,而所要者輕也。”
48、【嗤之以鼻】:嗤:譏笑。用鼻子吭聲冷笑。表示輕蔑。《後漢書·樊宏傳》:“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
49、【藉以】:借來用於。談論古事,藉以諷刺現實。魯迅 《現代電影與有產階級·附記》『只看廣告中藉以吸引看客的句子,便分明可知。』
50、【用以】:以、用於。《辭海》《漢典》未收錄。唐·皮日休《奉和魯望讀陰符經見寄》『得之賊帝舜,用以平洚水。』
51、【給以】予以。對某給以水⇔給某以水。給以某人支持,「以」應刪,或改「與」。魯迅《偽自由書·文學上的折扣》『有一種無聊小報,以登載誣衊一部分人的小說自鳴得意,連姓名也都給以影射的。』
註:煞尾「的」應無。煞尾=甚至給姓名以映射=甚至對姓名給以映射=甚至映射姓名。
52、【予以】給以。「予以演員掌聲。」不妥,應「對演員予以掌聲。」
53、【得以】㊀得到。直言應得以支持。㊁借某事物而得到。《論貴粟疏》『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譯:今廣求天下以向縣官交糧,得到進爵,得到免罪。

典故

1、因為;由於。“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宋·范仲淹《岳陽樓記》。
“ 趙王豈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漢·司馬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以褔可喜而禍可悲也。”。——宋·蘇軾《超然台記》
(袁可立)方為蘇理時,湖州董宗伯以厚貲為亂民所窘。——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
2、用。“ 屬予作文以記之。”——宋·范仲淹《岳陽樓記》。
“ 而托於柑以諷耶?”——明·劉伯溫《賣柑者言》。
3、以便。“ 吾騎馬挾矢以助戰。”——清·魏禧《大鐵椎傳》。
4、而,表修飾。“ 於是懷石,遂自投汨羅以死。”——漢·司馬遷《史記·屈原列傳》。
鄭譯:終以自投汨羅江赴死。
註:遂,《說文》『亡也。』《康熙字典》『又進也。......又成也,從志也。』。
5、以為;認為。“ 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戰國策·觸讋說太后》。
“ 臣以王吏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墨子·公輸》。
6、按照;根據。“ 有道之士,貴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呂氏春秋·察今》。
“ 何必更以多寡為差?”——清·方苞《獄中雜記》。
7、已經。“ 日以盡矣,荊卿豈無意哉?丹請先遣秦武陽!”——《戰國策·燕策三》。
8、作語助。“ 受命以來,夙夜憂慮,恐付託不效,以傷先帝之明。”——三國·諸葛亮《前出師表》。
9、在。“ 舊中涓范君養民,以崇禎十七年夏,自京師徒步入華山為黃冠。”——明末清初·顧炎武《復庵記》。
10、止。“ 臣未之聞也。無以,則王乎?”——《孟子·梁惠王上》。
以 (刻本)以 (刻本)

詞組

1、【以工立國】:與 “以農產國” 相對。中國近代對工業化國家的一種稱謂。1897年(清光緒二十三年)梁啓超說:“ 中國……他日必以工立國者也。” (《變法通議·論譯書》)20世紀20~40年代發生了中國應以工立國還是以農產國的爭論。1923年,章士釗提出把 “ 以農立國 ” 定為 “ 國是 ” (《業治與農》)。董時進認為 “ 農業國之社會,安定太平,鮮受經濟變遷之影響 ” (《論中國不宜工業化》)。主張把中國發展成為丹麥那樣的農業國。1940年,楊再道再次提出 “ 以農立國 ” 的主張。以農立國論受到主張以工立國的學者們的批評。
2、【以工代賑】:以賑濟對象參加公益勞動為前提發放賑款的一種賑濟方式。通常用於受災地區有關公眾福利方面的工程建設。如組織受災農民修築堤壩等水利工程,按其勞動情況和實際需要分配賑濟款項或物資。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對貧困地區進行開發式扶貧,亦逐步採用此種方式。能把眼前的生活接濟同長遠的生產建設結合起來,有利於從根本上解決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
3、【以進養出】:指用進口原料、配件或技術經加工生產後再出口的貿易形式。其方式主要有:(1)進口原料,加工成成品出品;(2)進口毛坯或配件,加工裝配成成品出口;(3)進口國外技術、工業裝備,加工成成品出口;(4)進口飼料、種子、種畜、養殖、種植農副產品出口。
4、【以產定工】:中國農業生產合作社按照產品數量計算社員勞動工分的一種計酬形式。通常是先根據作物的計畫產量和完成計畫所需的勞動工分,算出每一工分應有的產品量,作為標準,然後根據此標準,按實際產量計算社員應得的勞動工分。
5、【以字行】:字,表字。只用字而不用名,稱為 “ 以字行 ” 。《南史·謝裕傳》:“ 裕字景仁……名與宋武帝(劉裕)諱同,故以字行。”
6、【以意逆志】:中國古代文論術語。最早由孟子提出。《孟子·萬章上》:“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為得之。” 主張根據作品的全篇立意,來探索作者的心志。後世對於 “ 以意逆志 ” 中的 “ 意 ”,理解各不相同。近代王國維《玉溪生年譜會箋序》認為 “ 意 ” 為說詩者之意,但說詩者在 “ 以意逆志 ” 時,應貫徹孟子的 “ 知人論世 ” 的原則,以避免主觀武斷。此說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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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就像蠟燭一樣,有一分熱,發一分光,給人光明,給溫暖。——蕭楚女
如果你希望成功,當恆心為良友、經驗為參謀、警惕為兄弟,希望為哨兵。——愛迪生
漢語為來源的英語詞語是漢英兩種語言接觸的必然產物,也是中西文化融合的必然結果;隨著中華民族與英語民族的交流交往日益頻繁,來自漢語的英語詞語及表達方式將會越來越多。——周海中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古文〕㠯《韻會》《正韻》𠀤養里切,怡上聲。為也。《論語》視其所以。
因也。《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注》以魯故也。《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用也。《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易·師卦》能以眾正。
《詩·周頌》侯彊侯以。《注》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同已。《孟子》無以,則王乎。
古以與聲相通。《禮·燕禮》君曰:以我安。《注》猶與也。《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注》韓文與多作以。
《集韻》與似同。《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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