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罰

以工代罰

以工代罰,是指用為公眾服務的勞動價值來沖抵罰款,美國經濟前景未卜,2010年2月,有拿到交通罰單的民眾,上庭向法官爭取以勞動服務(Communuty Service)取代罰款(Fines)者增多。近來這種形式有廣泛發展的趨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以工代罰
  • 外文名:To work punishment
  • 興起國家:美國
  • 作用: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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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罰-美國興起

一名中國籍打工男子,拿到一張300多美元的超速罰單,由於獲得打工的機會不容易,手上沒有多餘的錢繳交罰款,正在苦惱不已時,有朋友建議他利用小區服務取代。因此在法庭上,這名男子在中文翻譯人員協助下,向法官要求做勞動服務獲得同意,只需要做40小時的小區服務即可,讓男子鬆了一口氣。他還開玩笑地表示,大約美金8美元的時薪,還比自己替人打工來得高。
另一名酒駕遭罰1800美元的王姓女子,也選擇用勞動服務來抵罰款。她透露,自己一個月工薪還不到1800美元,時常要開車跑來跑去洽工,光油錢一個月就要將近500美元,倒不如在上班之前偷空去做勞動服務,一舉兩得。酒駕1800美元的罰款,折換大約120多個小時的勞動服務,如果以一天8小時計算,大約需做到21天才能抵完。好在王小姐選到的是到公園檢垃圾,相較於其它人在法官命令下到高速公路檢垃圾、鋤草來得輕鬆,還能有足夠的體力應付上班。王小姐以過來人的經驗表示,平常日的勞動服務者比較少,管理人員管得比較松,如果在假日申請勞動服務者人滿為患,很難排到時段不說,管得也特別嚴格。
一名西班牙裔身障婦女,坐在輪椅上透過翻譯向法官請求用勞動服務代替罰款,竟然獲得同意,只是她的工作選擇就少很多,最多只能坐在輪椅上在勞動服務管理處協助送件、整理文書等工作。

以工代罰-城市管理

從2009年11月13日起,柳州市城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開始試推行“以工代罰”的新舉措。 近日,城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隊員在柳州市人民醫院門口,查處了3個亂擺賣的攤點,其中兩個賣水果,一個賣米粉。擺攤者是醫院門口的“常客”,屢教不改,執法人員為此給了他們一個選擇:是願意被罰款還是當半天的“城管義工”?3名擺攤男子不約而同選擇了後者,成了城中執法局首批實行“以工代罰”的小攤販。
城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實行“以工代罰”,即亂擺賣的違章者可以不繳納罰款,但得自願參加半天的城管義務服務。這是該局積極探索城管建設的一個重要措施,旨在通過這一活動,讓違章者體驗城管工作,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規,減少彼此誤解,緩解城管執法矛盾,引導違章者樹立良好的環境責任意識,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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