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是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中國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均規定,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一原則包含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以事實為根據。要求司法機關辦理案件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依據客觀存在的事實認定案件事實。以法律為準繩。

要求司法機關辦理案件要在査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照法律規定,對案件作出正確的處理,正確認定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正確認定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正確認定刑事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犯罪以及應當適用的刑罰。與這一原則相類似,蘇聯及其他一些社會主義國家訴訟法有客觀真實原則和社會主義法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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