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

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Human and natural life community),自然科學術語,由習近平提出構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
  • 外文名:Human and natural life community
  • 提出者:習近平
歷史沿革,理念解讀,重大意義,

歷史沿革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中指出“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
國家主席習近平2021年4月22日晚在北京以視頻方式出席領導人氣候峰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習近平強調,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要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綠色發展,堅持系統治理,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多邊主義,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綠色發展;堅持系統治理;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多邊主義;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此次峰會上,習近平主席用六個“堅持”全面系統闡釋“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理念的豐富內涵和核心要義,從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出發,強調“我們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自然和生態環境,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格局”。

理念解讀

國家氣候戰略中心主任徐華清表示,共同構建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不僅是各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必然選擇。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將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從理念到實踐的成功經驗與全球氣候治理的基本原則有機結合。“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理念必將成為引領全球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遵循。
“中國是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是全球氣候治理的積極參與者。”環境保護組織綠色和平政策顧問李碩指出,從《中美應對氣候危機聯合聲明》公布,雙方將在氣候問題上進行合作,到習近平主席闡釋“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理念,為加強全球環境治理給出“中國方案”,都對推動全球氣候治理進程帶來了很大的助益。
在全球環境治理遭遇前所未有困難的當下,習近平主席闡釋“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理念,更釋放出中國積極對待氣候治理的鮮明信號,彰顯中國應對氣候問題的大國擔當。“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理念也並非一時之念,在應對氣候變化挑戰方面,中國始終堅持正確方向、始終積極作為。

重大意義

在當前紛繁複雜的國際形勢下,習近平主席闡釋“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理念,為處於關鍵節點的全球環境治理指明了通往清潔美麗世界的金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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