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文號:法釋〔2018〕5號
- 生效日期:2018-03-01
為了規範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為了規範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本規定所稱的仲裁裁決執行案件,是指當事人申...
法院執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過法院判決,裁定或仲裁案件,被告沒有履行,在法院所需要進行的下一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公正、規範、高效、廉潔的執行工作機制,維護當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生效法律文書得到及時有效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
《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程式指引》,是2023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編著。內容簡介 《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程式指引/人民法院審判程式指引叢書》主要內容包括執行立案,執行前的準備,財產調查,普通執行措施,常見幾種類型財產的執行,對物的交付和行為的執行,財產保全與先予執行案件的執行...
《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規範(編注版)》是2019年12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人民法院出版社。內容簡介 《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規範(編注版)》從服務基層一線辦案的實際出發,以案件辦理流程為核心,分門別類地對所有相關執行規範進行了梳理彙編。其中,明顯過時的或與新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衝突的規定被...
《北京市法院執行案件辦理流程與執行公開指南》是2014年4月1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南。引言 為規範執行案件辦理流程,推進執行信息公開,保障執行工作高效、規範、公開、文明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台建設的若干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
本規定施行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法釋〔1998〕11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但尚未審結的申請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仲裁裁決的案件,適用本規定。檔案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仲裁裁決的規定》已於2015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53次會議通...
仲裁司法審查典型案例是生動反映出新時期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審查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對仲裁支持和監督並重、積極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司法立場的案例。發布背景 一是承認(認可)與執行境外仲裁裁決,支持國際商事仲裁發展。在藝術馬賽克公司申請承認和執行烏茲別克斯坦仲裁裁決案中,...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立案及結案工作的暫行規定》是為進一步加強執行案件的立案和結案管理工作,規範執行行為,提高執行工作效率,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10年12月28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全委會[10]第44次會議討論通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立案及結案工作的暫行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仲裁裁決執行案件,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普通管轄 是指根據審判第一審案件的法院、被執行人住所地、被執行標的所在地或者被執行人完成的行為所在地來確定執行案件的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24...
法院執行局與執行庭合署辦公,為人民法院內設執行機構是對判決結果的執行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是根據級別管轄,執行本院一審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執行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執行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執行公證機關依法...
仲裁裁決是指仲裁庭對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事項作出的裁決。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根據我國參加的《紐約公約》的規定,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也可以在其他締約國得到承認和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經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特區)政府協商,香港特區法院同意執行內地仲裁機構(名單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經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提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所作出的裁決,內地人民法院同意執行在香港特區按香港特區《仲裁...
2、執行法律規定的仲裁裁決、公證債權文書等其他法律文書;3、對執行異議、被執行主體的變更、追加進行審查;4、依照法律規定實施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等措施,對妨害執行行為人實施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5、協助辦理其他法院委託的執行工作。在出現對方當事人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的情形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
申請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請扣押船舶,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申請費,由敗訴方負擔。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繳費標準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
這些案件在執行中如果被執行人提出不予執行申請,對該申請能否由基層人民法院審查呢?筆者認為,對仲裁執行案件,中級法院一般應決定由本院負責執行,不應指令基層人民法院執行。如果確需指令基層法院執行的,對於該類案件的不予執行審查必須由中級法院負責。因為既然司法解釋將執行仲裁裁決案件明確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受理仲裁申請是指仲裁機關收到申請仲裁書後,審查合法立案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契約仲裁條例》第20條規定:仲裁機關收到申請書後,經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應當在七日內定案;不符合規定的,應在七日內通知申訴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仲裁機關應審查以下內容:(1)審查申訴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
2015年3月25日,北京市西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杜伯東與廣州羅邑貿易有限公司工資等爭議一案作出裁決,裁令廣州羅邑貿易有限公司支付杜伯東工資、基本生活費以及解除勞動契約經濟補償總計約9萬元。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廣州羅邑貿易有限公司未履行義務,杜伯東依法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
仲裁機構作出的國內仲裁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前款案件的級別管轄,參照各地法院受理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確定。 11. 在國內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經仲裁機構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被申請保全的財...
第十二條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定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協定約定的仲裁機構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仲裁協定約定的仲裁機構不明確的,由仲裁協定簽訂地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申請確認涉外仲裁協定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協定約定的仲裁機構所在地、仲裁協定簽訂地、申請人或者...
這項規定使得法院不僅僅囿於對仲裁的程式進行審查,而已經進入到了實質性審查的範圍。這一項規定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及對涉外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理由里所未曾提到的。應當說這種理由的設立,一方面增大了法院的權力和負擔,另一方面也給仲裁過程帶來了壓力。五、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一個案件,認定事實清楚,...
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按照《民訴意見》第315條,在這種情況下,被執行人應該提供財產擔保。人民法院裁定撤銷裁決的,應當裁定終結執行。撤銷仲裁裁決的申請被裁定駁回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執行。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
意見、觀點或建議作為其請求、答辯及、或反請求的依據。5、裁決及其效力。仲裁裁決依多數仲裁員意見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則依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裁決是終局的,對對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訴,也不得向其他任何機構提出變更仲裁裁決的請求。
(二)一方當事人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的;(三)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第二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勞動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確定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規定的...
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式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12.29修正)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2020.12.29修正)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12.29修正)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8.2.22)人民法院關於仲裁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辦公室關於澳門大明集團有限公司與廣州市東建實業總公司合作開發房地產糾紛仲裁裁決執行案的復函》在2003.08.05由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辦公室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辦公室關於澳門大明集團有限公司與廣...
執行程式的發生,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①必須具有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 , 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書、調解書,公證機關製作的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製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決定書。②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具有給付...
“一調一裁兩審”: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定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定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
由於杜開均在科茂公司上班期間,該公司未為其辦理工傷保險,科茂公司就工傷保險待遇問題與杜開均發生糾紛,並於2015年10月經瀘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科茂公司承擔杜開均工傷保險待遇總計226496.5元。2015年11月,科茂公司不服該仲裁裁決向瀘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6年3月,瀘縣人民法院作出(2016)川0521民初...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8 年2 月22 日)人民法院關於首先查封法院與優先債權執行法院處分查封財產有關問題的批覆 (2016 年4 月12 日)人民法院關於對人民法院終結執行行為提出執行異議期限問題的批覆 (2016 年2 月14 日)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