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民營科技企業人員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一大批以科技人員為主體創辦或經營的民營科技企業迅猛發展,並已成為推進科技經濟一體化的重要力量。加強民營科技企業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工作,是貫徹落實“尊重知識,尊重人才”政策,穩定民營科技隊伍,支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必要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事部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民營科技企業人員評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 文號:人職發[1995]7號
  • 時間:一九九五年一月五日
  • 屬性:管理通知
人職發[1995]7號
為此,各級人事、科技管理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為進一步做好這項工作,現就民營科技企業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民營科技企業人員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評定工作,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或人事(職改)部門統一領導下,由當地科委負責辦理有關評審的具體工作。評審工作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二、民營企業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由個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報當地科委審查核准,按程式提交經人事(職改)部門批准組建的相應的評審委員會,根據國家統一制定頒發的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進行社會化評審。通過評審的人員由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按規定頒發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
三、全國統一考試的專業,由其單位出具證明,經當地科委審查後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就地參加全國專業技術資格的統一考試。
四、經考試或按上述程式和條件評審取得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由本企業自主聘用,其職務與待遇由單位決定。
五、在本通知下發之前,各地人事(職改)部門與科委就民營科技企業人員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問題已經制定了辦法且實施情況良好的,可根據本通知精神進行適當調整後繼續執行。
六、本通知適用於經各級科委審批或認定的各類民營科技企業(含高新技術企業)。
七、本通知由人事部負責解釋。
一九九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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