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學院教育系

亳州學院教育系

亳州學院教育繫於2015年正式成立,其前身可以追溯到2003年成立的基礎教學部。教育系下設四個教研室:學前教育教研室、國小教育教文科研室、國小教育教理科研室、教育理論教研室。擁有一個省級教學團隊-學前教育教學團隊,5個校級優秀教學團隊:國小教育教學團隊、教育理論教學團隊、數學建模教學團隊、高等數學教學團隊以及現當代文學教學團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亳州學院教育系
  • 創辦時間:2015年 
辦學實力,教學成果,院系領導,規章制度,教學督導,教師導師制,教師管理,

辦學實力

教育系現有教師6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21人,講師14人;博士3人,碩士學位52人;省級優秀教師1人、省級教學名師5人、省級教壇新秀4人、省學術拔尖人才1人、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3人、校級教學名師6人、中青年骨幹教師6人、校級教壇新秀5人;雙能型教師25人,考評員10餘人。
教育系被安徽省教育廳遴選為安徽省教育學一流本科人才示範引領基地,現有學前教育、國小教育兩個專業,均是學校首批升本專業。本專科在校生總計3036人。學前教育專業是安徽省特色專業和綜合改革試點專業,有省級教學名師2人,省級專業帶頭人1人。亳州市學前教育研究與培訓中心在教育系掛牌,為專業發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多項國培和省培項目的成功舉辦大大提升學前教育專業品牌。國小教育專業為安徽省一流品牌專業、安徽省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師資力量雄厚,成果豐富,學生在各級各類比賽中成績傲然,為基礎教育培養了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幹得好”的合格教師和教育工作者。
亳州學院教育系
亳州體育場
教育系建有安徽省學前教育實訓中心,現有心理實驗(實訓)中心、蒙台梭利教育實訓室、感覺統合教育實訓室、親子教育實訓室、學前教育微格教室、兒童行為心理觀察室、嬰幼兒衛生保健實訓室、奧爾夫音樂教育實訓室、幼兒遊戲實訓室、學前兒童科學教育實訓室、高清錄播室、智慧型鋼琴房、舞蹈房、展覽室、畫室、手工製作室、生命科學館、CAI課件製作室、數字探究實驗室、經典心理實驗室、生物反饋實驗室、認知發展實驗室、眼動儀實驗室、物質科學實驗室、書法技能實訓室等46個實訓室,能夠滿足正常的教學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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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體育場

教學成果

主編和參編國家、省高校規劃教材十多部,主持教育部及省級科研課題30多項,市、校級科研課題若干,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教育教學科研論文100多篇,先後有10多個教學班被評為“省先進班集體”、“市先進班集體”、“市優秀團支部”。

院系領導

黨團機構
黨總支負責人:王振華
黨總支辦公室主任:崔麗萍
組織委員:包鈺
宣傳委員:韓小偉
紀檢委員:張宗標
團總支書記:袁曙光
行政機構
系主任:張清雅
系辦公室主任:張宗標
教學秘書:金柱偉
教育理論教研室主任:何朝峰
學前教育教研室主任:袁飛飛
國小教育理科教研室主任:楊景保
國小教育文科教研室主任:望麗影

規章制度

教學督導

為切實有效提高我系教師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使教學質量監控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和科學化,不斷提升我系辦學水平和育人質量,為社會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
系教學工作督導組,主要對人才培養方案、教學秩序及基本建設、教學管理制度、教學工作計畫等教育教學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重點對教學質量進行監督和評價。督導組成員由系科主任和系科工作態度認真的高職稱等教師組成。
二、教學督導組的工作內容
1.對系教學工作計畫、教學改革方案、教學質量工程等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2.對教研室等教學單位的教學組織工作(包括專業教學計畫、課程教學大綱的制定與修改,教材的建設與管理,教師的培養、教育與管理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3.對教師備課、上課、輔導、批改作業、實驗、實習各個教學環節的教學秩序、教學紀律和教學質量進行檢查和監督;
4.對學生上課、自習、課外活動等教育教學活動的情況進行檢查;
5.其它重要的教學督導工作。
三、教學督導組的工作方式
1.聽。通過聽課,了解教師的教學進度、授課內容、授課方法、授課手段、教學態度和課堂秩序等綜合情況,形成反饋意見。
2.談。通過召開教師和學生座談會,聽取師生對教學安排和教學質量的意見,進行匯總分析,了解教學工作和教學改革中好的做法,了解學生課內外的學習情況,進行經驗分析。
3.查。根據需要,開展教學工作專項檢查:如檢查教學計畫、教學大綱、教師教案情況;教師隊伍、教材的建設情況;課程設計、畢業論文(設計)、主要課程試卷和學生作業等情況;學校質量工程項目的落實情況等。
4.評。根據教學需要和學校安排對教師的教學理念、教學管理、教學水平等進行專項評議,並以適當的方式向系領導反饋,不斷改進教學工作。
5.議。對教學管理和教學工作各環節認為有必要改進的建議和意見。
四、教學督導結果的處理
1.教學督導的結果,作為評定教師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
2.對於在教學工作中出現的違反教學管理制度的情況,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
1.教學工作督導組由組長主持工作,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例會,交流和反饋督導過程中的信息;
2.學期結束時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總結,學期末寫出督導工作總結;
3.注意相關資料的積累和保存;
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執行,原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教師導師制

為了加強教育系青年教師的培養,促使青年教師儘快勝任本職工作,促使青年教師儘快成長,建設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師隊伍,根據青年教師導師制的暫行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導師制的青年教師的職稱和工作年限
實施導師制的青年教師為我校工作5年以內,專業職稱為助教以下(含助教),且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的教師。
二、導師基本條件與職責
(一)導師的基本條件與產生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和熱愛高教事業;學風嚴謹,為人師表,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的教學、科研工作;
3.一般應具備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教學、科研能力;
4.有堅實的學科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業知識,教學工作經驗豐富,教學效果突出,學術水平高,成果豐富,受師生好評;
指導教師由系主任審核同意,填寫《亳州學院青年教師指導任務書》,並報教務處備案確認。
(二)導師的主要職責
1.進行師德教育,培養青年教師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
2.指導青年教師撰寫教案和講稿,掌握正確的教學方法,熟悉並把握教學環節和教學規範。結合課程的內容、特點,運用各種教學手段和現代教學技術,鼓勵並指導青年教師進行教學改革實踐,提高教學質量。
3.培養青年教師從事教學、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師參與科研工作。
4.制定指導計畫交系部,經常檢查計畫執行的情況,定期向教研室主任匯報被指導對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情況,提出自己的意見與建議。
三、實施辦法
填寫培養計畫書,一式四份,一份報學校教務處,一份系部存檔,另導師和培養對象各備一份。
培養時間以兩年為一個周期。
每學年末向繫上交導師和培養對象的工作總結。
四、考核
指導教師每指導一名青年教師,學校每學年補貼50標準課時。
對指導教師的工作每學期考核一次。具體考核辦法為:
指導教師在每學期結束前一周,對指導工作(包括指導方案實施情況及指導對象教學、科研工作實績和成長情況等)寫成書面小結,經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簽署意見後送交教務處,學校組織考核。
經考核發現不稱職的導師,由系取消其指導教師資格,同時取消其工作量補貼,兩年內不得擔任導師;被指導的青年教師沒有特別情況而不接受導師的正確指導,經系主任同意後終止指導關係,順延該青年教師申報高一級職稱資格一年。
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視“青年教師導師制度”的貫徹和落實,建立青年教師成長的良好氛圍。

教師管理

為了充分發揮我系教師為教育事業服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激勵教師提高教學和學術水平,督促教師履行職責,特制定教育系教師管理制度。
一、教師職責
1.系統的擔任一門或一門以上課程的講授工作,組織課堂討論,輔導並批改作業,指導實習、社會調查、畢業論文等。
2.參加科研,編寫、審議教材和教學參考書、試題庫等工作。
3.根據需要,擔任學生的思想政治或教學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掌握本學科的學術發展動態,參加學術活動,參加教科研,並撰寫學術論文。
二、教師考核
(一)考德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關心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將課程思政融入教學中。
3.關心集體、團結同志,樹立主人翁意識,提出合理化建議,具有敬業精神。
4.以先進的思想、優良的作風、認真的態度、莊重得體的儀表影響學生,自珍、自重、自愛,樹立良好的師德形象。
(二)考能
1.教學效果好,學生評教、同行評教、領導評教良好。
2.認真備課,教案完整、齊全,內容充實、嚴謹,能準確、齊全填寫各種教學檔案,並能根據需要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進行教學。
3.創新精神較強,工作中能不斷學習,較多地提出新想法、新措施和新辦法,有問題意識。
4.完成規定的教學實踐或企事業實踐及相關培訓要求,實踐能力強。
(三)考勤
1.在開學前一周內到系辦公室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因公例外。
2.每周三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接受點名,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
3.按時參加教學計畫規定的和校系統一組織安排的授課、監考、業務學習、政治學習或形勢報告以及其他方面的活動。
(四)考績
1.積極承擔教學任務,嚴格按照人才培養方案,教學進度表進行教學。
2.認真備課,教案完整,內容充實、嚴謹,工作量飽滿。
3.認真教學,經學生、專家、同行、領導評議,效果良好。
4.勇於探索,教改取得顯著效果,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
5.科研工作成果顯著。
三、獎勵與處分
(一)對認真履行教師職責,在教書育人、教學質量、教材建設、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方面成績顯著者,經系黨政聯席會議研究評定,優先推薦評優評先。
(二)教師獲學校以上優秀教學成果或青年教師教學優秀獎,記入檔案,晉升職稱時可作為重要依據。
(三)教師不能履行職責,在德能勤績某一方面表現較差,或擅自停課、調課或私自請人代課,上課遲到、早退,監考失職,擅自減少學時,曠課,泄漏考題等視情節輕重,在系內或上報學校給予處理。
(五)經檢查,學生與同行反映教學效果極差的教師,要限期改進,對不自珍、自重、自愛,言行有損於師德形象的,予以通報批評或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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