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蘇州港碼頭靠泊能力核准的批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2006年12月2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你局《關於核准蘇州港張家港港務集團公司等碼頭靠泊能力的請示》(蘇港管字[2006]36號)收悉。經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審查,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張家港港務集團公司1#泊位等13個泊位按照核准的限定條件減載靠泊超過碼頭原設計船型的船舶(見附屬檔案1)。給予張家港港務集團公司13#泊位等2個泊位3年緩衝期(見附屬檔案2)。
二、港口經營企業對於通過核准超過原設計船型減載靠泊的泊位,應嚴格按照核准的限定條件、船舶靠離泊方案和應急預案等進行船舶靠離泊作業。
三、港口經營企業對於給予緩衝期的泊位,應按照有關規定採取“一船一議”的方式報當地港口管理部門和海事機構審批,並在緩衝期內抓緊進行碼頭技術改造。
四、港口經營企業應加強對碼頭設施的日常檢測和維護保養,加強對港口航道、港池等水域地形變化的觀測,並根據通航條件和船舶靠離泊條件的變化,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確保港口安全運營。
五、你局和當地海事機構應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船舶靠離泊作業和碼頭結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