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海口港碼頭靠泊能力核准的批覆》是對海南省交通廳下達的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部關於海口港碼頭靠泊能力核准的批覆
- 印發機構:交通部
- 印發日期:2006年12月28日
- 生效日期:2006年12月28日
(交水發[2006]736號)
你廳《關於報送〈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口港秀英港區6―8號泊位、12―15號泊位及馬村3.5萬噸級碼頭靠泊能力論證報告〉專家審查意見的報告》(瓊交水運[2006]381號收悉。經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審查,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海口港秀英港區12#、13#泊位按照核准的限定條件減載靠泊超過碼頭原設計船型的船舶(見附屬檔案1)。給予秀英港區6#泊位等5個泊位3年緩衝期。馬村港3.5萬噸級泊位未驗收,不予核准。
二、港口經營企業對於通過核准超過原設計船型減載靠泊的泊位,應嚴格按照核准的限定條件、船舶靠離泊方案和應急預案等進行船舶靠離泊作業。
三、港口經營企業對於給予緩衝期的泊位,應按照有關規定採取“一船一議”的方式報當地港口管理部門和海事機構審批,並在緩衝期內抓緊進行碼頭技術改造。
四、港口經營企業應加強對碼頭設施的日常檢測和維護保養,加強對港口航道、港池等水域地形變化的觀測,並根據通航條件和船舶靠離泊條件的變化,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確保港口安全運營。
五、你廳和海口海事局應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船舶靠離泊作業和碼頭結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