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交通運輸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交通運輸部2010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運輸部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時間:2009年
  • 類別:工作年度報告
  • 部門:交通運輸部
簡介,概述,加強領導,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信息公開內容逐步深化。,信息公開形式逐步豐富。,信息公開監督逐步加強。,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收費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簡介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下稱《辦法》)編制。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諮詢和複議訴訟情況、收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措施等六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報告電子版可在交通運輸部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 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與交通運輸部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郵政編碼:100736;諮詢電話:略)。

概述

2009年,交通運輸部認真貫徹實施《條例》和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結合交通運輸工作實際,針對行業特點和優勢,從點到面,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在機制和制度建設、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公開的監督管理等方面,逐步深化和加強,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又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加強領導,加快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交通運輸部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黨組和部領導經常聽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信息公開的理論和實踐問題,並進行深入系統研究,不斷改進工作方式,轉變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法,推進了我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開展。各級交通運輸部門也把政府信息公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健全人員機構,為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

信息公開內容逐步深化。

我部堅持把關係國計民生和社會公眾關注的問題作為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重點,並逐步向交通運輸管理和服務的各個領域延伸。
一是便民信息公開。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機構設定、職責許可權、聯繫方式、法律法規、監督投訴途徑等基本信息,以及社會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全部予以公開。部制定的相關政策、法律和法規都及時向社會公布,每年發布航運和道路運輸發展白皮書,及時發布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如惡劣天氣影響交通的預警信息、公路封閉和水路停航等信息。
二是行政審批項目公開。部開通了“交通行政許可網上公示系統”,公開行政許可項目的設定依據、辦理程式等信息,對“台灣海峽兩岸間船舶營運許可”和“水路運輸登記”兩項行政許可項目實行線上辦理,實行“陽光作業”,提高了服務效率。
三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公開。把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先後制定出台了《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等32項規章制度,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通過網路和報紙向社會發布招標公告,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提高工程建設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四是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和收費公開。在路政、運政、海事、港政、稽查等交通運輸執法方面,全面推行公示制,將執法主體、依據、程式、結果、監督和當事人權利等內容向社會公開,促進執法公開、透明、公正。全國各路橋和船閘收費站點普遍設立公示牌,公開收費依據、標準、年限和批准檔案,讓民眾明白交費。
五是行政事務的內部公開。為了加強機關內部行政事務的公開、公平、公正,將機關幹部職工關心的問題適時予以公開。人事制度的公開,如將機關空缺崗位、競爭條件、領導幹部任職前公示等公開;機關後勤管理的公開,如用水、用電情況,住房補貼和經濟適用房分配情況,電話費使用情況,差旅費、辦公用品費用使用情況等信息的公開,增強了機關行政事務的透明度和幹部職工的凝聚力,機關行政事務的滿意度得到了提升。

信息公開形式逐步豐富。

交通運輸部門積極適應時代要求,體現行業特點,不斷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擴大信息公開服務範圍,滿足民眾對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訴求,使政俯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取得新突破。
一是推行網上公開。藉助網際網路,建設交通運輸政府信息公開平台。部政府網站通過多次改版,內容更加豐富,服務信息數量和質量不斷提高,在2009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網站績效評估中位列第3名,“交通法規查詢系統”被推薦為政府網站“政策法規”欄目的範例。通過政府網站發布信息的質量、數量和規範性不斷提高,行政許可、出行服務、查詢系統等網上服務功能不斷改進和深化,線上訪談、網上直播、政策解讀等互動欄目穩步推進。
二是推進決策公開。交通運輸部門在制定行業政策、出台法律法規、安排重大交通建設項目時,通過召開諮詢會、聽證會、新聞發布會、網上徵詢意見等方式,進行事前公示,讓民眾參與決策,既增強了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又減小了政策實施的難度。
三是建立新聞發布制度。今年,部先後6次通過國務院新聞辦和部新聞發布廳,舉辦了2009年春運交通運輸保障措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相關情況、2009年海上搜救應急的7項重點工作、全國農村公路建設成就、通報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進展情況通報、2009年上半年交通運輸經濟運行情況等多場次新聞發布會,充分發揮了新聞發布制度的優勢,讓社會公眾能夠及時、全面、深入地了解交通運輸行業動態,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信息公開監督逐步加強。

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機關效能考核體系和目標責任制,對公開的內容、方式、時限等定期進行測評,並將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結果與被考評者政績、評先評優、獎懲、晉職晉級掛鈎,加強考核,兌現獎懲。建立面向社會的監督、投訴及投訴渠道,主動接受各界監督。聘請社會調查公司對政府信息公開等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暗訪,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通過交通運輸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公開政府信息190條。按照主題分類,機構職能類1條,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類48條,規劃及相關政策類3條,標準規範類30條,行政許可類6條,交通規費類3條,監督檢查類7條,應急管理類2條,人事管理類35條,行業文明建設類18條,廉政制度建設類6條,其他類信息31條。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3件。其中,當面申請7件,占53.8%;以信函形式申請6件,占46.2%。
申請內容涉及公路規劃、規費徵收、運輸管理、行政許可及個人工作履歷等方面。其中,為解決個人問題提出申請的9件,占69.2%;因工作需要提出申請的4件,占30.8%。
上述申請已全部在法定答覆期限內辦理完結並書面答覆完畢。其中,“同意公開”的5件,占38.5%;“同意部分公開”的3件,占23%;“不同意公開”的5件,占38.5%。
在5件“不同意公開”答覆中,有1件是“非《條例》規定公開事項”,占20%;有2件是“信息不存在”,占40%;有2件是“非本部門掌握信息”,占40%。

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交通運輸部行政複議辦公室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1件,後因申請人撤銷該行政複議申請而終止。

收費情況

交通運輸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暫未收費。

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我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信息公開內容與公眾需求相比還有差距:公開的便民性還需進一步提高;公開的廣度和深度不夠;監督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依申請公開如何處理好政府信息界定、公開範圍劃定、內部工作事項界定等問題。結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
一是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先易後難、先近後遠的原則,部機關要在全行業做出表率,結合各部門職責,在交通運輸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職責任務、公開內容、公開方式,落實《條例》建立的政府信息協調機制、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具體制度,確保《條例》落到實處。
二是重點加強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社會和廣大民眾關心的交通運輸行業的熱點、難點問題,也就是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公開的重點問題。當前,交通運輸重大方針政策的出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規劃,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交通運輸執法等問題,社會和民眾普遍關注。要抓住決策、執行、結果等環節,真正將人民民眾最現實、最關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項及其辦理過程予以公開。
三是進一步提高網上行政審批和網上辦事力度。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部門的要求,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作用。一要不斷改進網上辦事服務系統功能。二要擴大網上行政審批的服務項目,將能夠在網上辦理的行政審批的項目,逐步納入到網上服務範圍,方便社會公眾辦事。三要進一步完善發布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如惡劣天氣影響交通的預警信息、公路封閉和水路停航等信息。
四是積極推行依申請公開。一要嚴格落實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流程,做好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建立內部溝通、保密審查和協調會商機制,通過合理設定工作程式,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二要拓寬申請受理渠道,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爭取實現網上申請、受理、辦理和答覆“一條龍”服務,提高依申請公開工作效率。
五是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交通運輸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督評議考核辦法》的各項要求,對政務公開工作實行有效監督,通過監督檢查及時查找問題,予以堅決糾正,使其逐步走上日常化、制度化,形成長效機制。要自覺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建立糾錯機制和權利救濟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政務公開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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